国务院发改委PPP示范项目系列之陕西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项目


来自:丝路法商之家     发表于:2017-09-21 11:04:48     浏览:3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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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陕西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延安市黄陵县境内,水库坝址位于北洛河支流葫芦河河口上游约 3 公里处,距延安市约 120 公里,距西安市约 180 公里。该项目及其配套供水工程主要向延安南部重点能源化工项目供水。该项目被列入延安市“十一五”、“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是延安市“引水兴工,产业转型”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对延安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陕西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为大(Ⅱ)型工程,由南沟门水库和引洛入葫工程组成。南门水库由大坝、溢洪道、导流泄洪洞、引水发电洞、电站等五部分组成,最大坝高 65 米,总库容 2 亿立方米。引洛入葫工程由马家河低坝引水工程和输水隧洞两部分组成,每年从洛河向南沟门水库调水 4424 万立方米,可有效解决葫芦河水量不足问题。项目建成后,年均可供水 1.2 亿立方米,可有效解决制约延安南部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瓶颈问题。同时,年可利用供水发电约800万度,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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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该工程于 2011 年全面开工建设。截至目前,该工程前期供电工程、道路工程、导流泄洪洞工程已投入使用。大坝工程于 2014年 6 月完成大坝填筑(坝高 65 米),8 月通过大坝安全鉴定,12 月顺利下闸蓄水。引水发电洞、溢洪道、电站、引洛入葫输水隧洞、马家河低坝引水枢纽等工程基本完工。

二、项目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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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体制

政府出资方为延安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方为陕西延长石油投资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供水对象主要是延安炼油厂、延安石化厂、延能化公司、华能延安电厂等陕西延长石油投资有限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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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制

   

该项目采用“股东资本金出资+股东担保贷款”的模式。2004年,该项目由陕西省交由延安市负责,原计划由延安市财政出资建设。但因项目投资过大,资金落实困难,延安市政府研究同意引入社会投资人共同投资建设。2008 年,延安市政府先后邀请相关企业商洽该项目合作事宜,经多轮谈判,与陕西延长石油投资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意向书》。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 19.21 亿元,其中资本金 54,540 万元、贷款137,560 万元。为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延安市于 2009 年批准成立延安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投资主体,与陕西延长石油投资有限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按 40%:30%:30%比例出资 54,540 万元资本金,组建延安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运营管理。银行贷款由项目公司的三方股东按 40%:30%:30%比例担保,其中延安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55,024 万元、陕西延长石油投资有限公司 41,268 万元、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41,268 万元。
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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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本金+担保贷款”解决资金缺口

该项目使用社会投资经营主体的自有资金和担保贷款,替代了部分政府财政出资,解决了资金缺口问题。这一模式对于以供水为主经营性较强的水利项目具有较强示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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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社会投资主体

考虑该项目资金需量求大且具有较好的财务收益,当地政府邀请多方投资主体进行洽商谈判,采用竞争方式择优与社会投资主体签订了合作以及项目投资运营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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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该项目由三方股东按《公司法》要求组建,完全按照现代企业模式运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管理、产品服务中均严格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不仅可以有效保障投资者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运营效率,保障工程顺利建设和安全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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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各方优势互补推进项目顺利进行

政府投资主体在项目前期工作中积极发挥了协调作用,确保了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顺利推进。陕西延长石油投资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等企业发挥资金优势,确保资本金和银行贷款足额到位,同时又作为用水需求主体,在项目建成后得到了充足的供水保证。

本文来源:国务院发改委网站PPP专栏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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