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建设工程的特性,你了解多少?


来自:湖南造价     发表于:2017-10-03 20:39:33     浏览:259次

1、PPP项目建设的目的是什么?

PPP项目,一般要经过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四个阶段。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营是项目执行阶段最重要的工作。其中,项目建设是项目运营的基础,项目运营是项目建设的目的。没有基础,项目运营就无法达到目的,就不可能收回投资及相应的利润;没有目的,项目建设就不会有意义。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2、PPP项目投资等于PPP项目建设各单位工程造价之和吗?

PPP项目投资不等于PPP项目建设各单位工程造价之和,不等于各单位工程直接费加费用和利润加税金之和,PPP项目投资由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投资构成,包括PPP项目建设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大中维修(改造)费用和在设计规定使用期限内的更新改造费用,但不包括日常维护维修费、使用损坏维修费和提高性能、标准、等级以及扩大规模的更新改造费用。

3、衡量PPP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好坏的主要尺度是什么?

衡量PPP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好坏的主要尺度是价值工程(价值分析、功能成本分析)。价值工程就是以产品或作业的功能分析为核心,以提高产品或作业的价值为目的,力求以最低寿命周期成本,实现产品或作业使用所要求的必要功能。价值工程涉及到价值、功能和寿命周期成本三个基本要素。PPP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就是要求以最少的投资,实现设计要求的必要功能(性能或用途)。

4、PPP项目建设投资管理的核心是什么?

PPP项目建设投资管理不等于投资目标确认和投资目标控制,而是要求实现项目建设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的协调平衡,实现四者之间的最佳平衡。PPP项目建设投资管理的目标就是实现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最佳平衡。不进行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的统筹管理,就无法有效的管理项目建设投资,就无法实现项目投资管理的目标。

5、PPP项目建设投资管理的目标是什么?

PPP项目建设投资管理目标,既不等于政府方的投资管理目标,也不等于社会资本方的投资管理目标。PPP建设项投资管理目标,是实现业主方的项目投资目标,即建设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的最佳平衡。业主方是建设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的总集成者。一个PPP建设项目,往往由多个承担不同建设任务和管理任务的参建单位共同实施。各参建单位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利益出发点不同,项目管理的角度与重点也各不相同。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方的建设项目管理,都必须服从并服务于业主方的建设项目管理。PPP项目的业主方从法律层面说,应该为项目公司,而非政府方或社会资本方。

6、PPP项目建设投资目标确定的重要阶段是什么?

PPP项目建设投资目标确定的重要环节是建设项目的决策阶段和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的成败,关系到PPP建设项投资费用的高低及投资效果的好坏。项目决策的正确性决定项目建设投资的合理性。工程设计的深度,直接影响投资目标确定的精度。设计阶段的费用虽然只占工程全部费用的1%,但在项目决策正确的前提下,它对PPP建设项投资影响程度可以高达75%以上。加强设计阶段的投资管理,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7、PPP项目建设投资目标确定的重要环节在哪里?

PPP项目建设投资目标确定的重要环节是三个阶段、四个环节。三个阶段,即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工程设计阶段;四个环节即项目建议书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工程费用、总概算的工程费用和单位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8、PPP项目建设工程预算、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关系是什么?

建设工程预算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三个层级的工程费用。它是建设工程预算形成必须经过的三个步骤。建设工程预算只有经过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编审程序后,才能最终形成。PPP项目建设工程预算、竣工结算,是PPP项目建设工程投资管理的阶段性成果。它们分别与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相对应。前一程序的结果是后一程序结果形成的基础和依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只有经过估算、概算和预算编审后,才能正式办理。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则是PPP项目投资管理的最终结果。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只有经过预算和结算编审程序后,才能最终定型。其中,任何前一个过程或环节的缺失,都有可能导致后一过程或环节结果的偏差或失真。

9、PPP项目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最重要的特征是什么?

PPP项目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最重要的特征是合同双方共同认可。未经合同共同认可的行为,系过程行为,不是结果行为,一方认可,另一方并不一定认可,都有可能发生改变。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履行业主方的职责和义务,但其与建筑服务供应商之间则属于基于平等合同的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任何关系投资结果行为的确定,均应以平等协商为原则,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更不能例外。因为,在PPP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筑服务提供商、建筑材料供应商,一般不是单一的施工方和建筑材料(设备)供应商,而是PPP项目的投资商。它们通过工程竣工结算的确认的,并不是单一的工程结算款,而是实际投资款。这些投资款,并不能象传统的工程竣工项目一样,建筑产品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即结清工程结算款,而是需要在运营期约定的期限内分期分阶段进行支付。未来支付给建筑服务供应商、建筑材料(设备)商的款项,既包括建筑服务供应商、建筑材料(设备)商投入的经过确认的本金,还包括应获得的投资回报(利润)。因此,工程竣工结算需经双方共同认可,在PPP项目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也是PPP项目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与传统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最大的区别。

10、财政投资评审是PPP项目建设投资成果或结果形成的过程行为吗?

财政投资评审不是PPP项目建设投资成果或结果形成的过程行为,而是PPP项目建设投资成果或结果形成之外附加的财政专业监管程序。其理由如下:其一、财政投资评审的对象是财政性资金,不是社会性资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第二条规定: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而PPP项目建设投资资金是社会性资金,不是财政性资金。其二、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和决算是一个相对完整的闭合系统。它们在各个阶段和环节,完成了规定的编制、审核程序后,已经产生了符合其本身需要的成果或结果,并不需要其他结果或成果来取代其本身固有的成果或结果。

11、PPP项目是政府投资项目吗?

不是!从回报机制上分,PPP项目有三种: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政府补助。PPP项目无论采用哪种回报机制,都不能改变项目建设投资资金的性质。有人认为:政府付费和以政府付费为主的PPP项目是政府投资项目。这是没有区分项目建设投资资金与投资回报资金的本质区别造成的。其实,项目建设投资资金与投资回报资金是两个既有联系更有根本区别的不同的范畴。前者直接形成工程项目实体,后者是对形成工程实体的投资资金,在其项目运营得不到全部的回报而给予的一种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投资人的投资本金,还包括应该获得的回报。这种补偿不等于回购或购买。回购或购买只包括施工应获得的利润,而政府付费,既包括施工应获得的利润,还包括合同约定的投资资金应获得的回报。

12、从建设资金的性质上划分,PPP项目是什么类型的项目?

从建设资金的性质上划分,PPP项目是社会资本投资类项目,是社会资本以合作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而形成的项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明确指出:“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逐步理顺公共产品价格,通过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13、政府投资项目与企业投资项目在行政管理上有有哪些不同?

对政府投资项目,我国实行行政审批制。所谓行政审批制就是建设项目及其中的重要环节没有获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就不能实施下一道程序。对企业投资项目,即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我国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所谓核准制就是已经纳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确定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建设项目,必须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才能实施。没有经过核准,则不能实施。所谓备案制,就是企业投资的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明确指出:“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没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14、核准制与审批制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核准制与审批制最大的区别是,核准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角度进行核准。

15、PPP项目中,企业投资项目的责任主体是谁?

PPP项目建设投资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具有特殊目的项目公司。PPP项目建设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于社会资本。《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明确指出:“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这一规定有三层涵义:一是谁出钱投资建设,谁决定建设项目如何建,产生的收益以及风险,均由投资人和决策人自行承担;二是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收益、承担风险是企业投资自主权的集中表现,其他部门或单位无权进行干预或干涉;三是建设项目的性质由投资额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进行确定,不是以谁主导或提出和按项目所担负的功能及用途等划分建设项目的性质。

16、PPP项目建设投资管理的总目标是什么吗?

经批复的可研报告中的项目建设投资估算总额,是PPP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目标最佳平衡点的货币表现形式,是PPP项目建设投资的最高控制额度,PPP项目建设投资管理的总目标,也是社会资本方执行的重要依据性文件之一。项目建设投资管理是贯穿PPP项目的主线,无论是前期决策阶段还是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竣工结(决)算等阶段,都离不开投资投资管理,都需要在投资管理总目标的指引下去实施和完成PPP项目全寿命周期的各项具体工作。原则上不允许PPP项目建设突破投资管理总目标。如果需要突破这一总限额设定的红线,需要重新进行可研报复。

17、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各自的职责是什么?

社会资本方及项目公司,是政府方PPP项目建设决策内容的实施者,政府方项目建设内容的决策和项目执行前的筹备者以及执行的监督管理。从PPP项目实施上说,项目执行阶段的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等,由政府方确定,虽然社会资本方可进行深化、细化和补充、完善,但不得改变其实质性条款。即使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也必须取得政府方的同意和认可。政府方在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阶段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等,一旦通过政府采购用合同加以锁定,就不得轻易改变。如果需要调整,必须与社会资本方协商一致。

18、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内在规律是什么?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内在规律,就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形成的内在需求。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形成的内在需求就是,必须经过规定的程序和环节,才能形成最终的结果。建设工程预算包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三个层级的内容。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和决算是一个完整的闭合系统。前一个过程或环节的缺失,都有可能导致后一过程或环节结果的偏差或失真。编审程序之外的行为,不是系统本身的内存需要,而是其他方面的管理需要。也就是,是这一闭合系统之外的附加需求。

19、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前,必须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实施前必须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1)工程范围及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工程范围及内容,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应完成的工程项目及内容。工程项目及内容发生变化,必然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如某隧道,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和内容:城市隧道工程,全长N米,其中隧道长N米,两端敞口长N米,双向4车道,城市快速干道标准,设计时速60公里,使用年限100年。在实施过程中,工程范围及内容发生大范围调整。增加的工程范围及内容主要是:隧道出口城区拆迁、道路拆除和新建、隧道旁湖底清淤及淤泥翻晒与外运、湖堤和湖心岛填筑及护坡工程等。工程范围及内容扩大,工程投资额增加,2亿多元的合同签约价,变成了近20亿元的工程结算价。这些变更内容,主要是没有考虑隧道通行必须具备以及对现场施工周边地质条件没有进行认证造成的,简单就隧道工程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质条件必须真实、准确。工程地质条件是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地质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和不良地质作用。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必然引起合同价款调整。设计施工总承包一般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开始实施的,也有一些项目是在初步设计审批后开始实施的。由于选址勘察依据的主要地质资料代表性不强,或初步勘察地貌单元边界线、地质构造线和地层界线勘探点选取不准,工程地质条件经常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改变。如某立交桥,在桩基明挖浅基础施工过程中,遇到地质断层,在施工过程中改变桩基形式,采用旋挖钻护筒跟进成孔灌注桩施工,造成了工程造价成倍增加。

3、开工条件必须可靠、可行。开工条件,包括用地条件、规划条件、拆迁条件以及其他建设条件。其中,规划条件,是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用地以及建设工程提出的规定性和指导性意见,包括限制性条件和指导性条件。限制性条件,指地块位置、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如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主要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场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控制性指标等;指导性条件,指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与风格、历史文化保护和环境保护要求等。规划条件调整,工程项目必然变更,工程造价必然增加。如某地下工程,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规划调整,设计方案出现重大变更,造成工程造价大幅调整。再如某道路工程,拆迁没完成,就实施了工程总承包,施工过程中遇到拆迁钉子户,造成工期延误,费用增加。还如某隧道工程,从规划到实施才3个月,就实行了工程总承包。隧道主体完工后,隧道出口处的公园,被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迫改道河堤等,造成了工程造价成几何数增加。

5、联合体利益取向设计必须科学、一致。在目前的建筑行业,一些企业有勘察设计资质,没有建筑施工资质;一些企业有建筑施工资质,却没有勘察设计资质。对这类企业,在设计施工总承包时,允许实行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各个利益体过多地保护各自的经济利益,各想各的,各做各的,造成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地“扯皮”、“打架”。如某大桥,施工图保守,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筑材料,等级高,用量大,施工工艺复杂,造价高,施工方数次停工,工期一拖再拖,政府多次协调,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增加。

6、政府价值取向必需固化、稳定。目前,地方政府一般五年换届。政府领导变化,政府对重点工程的价值取向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如某公园建设,起初的定位是保护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拆除普通已有建筑,拆迁园内原有居民,恢复绿化覆盖率和游客浏览、休闲设施等。在实施过程中历经三次政府主要领导更换,第一次更换,增加了分区建设,增加了游乐设施;第二次更换,提高了绿化标准;第三次更换,定位城市名片,不仅仅注入了城市历史文化元素,更定位城市文化名片。既然有历史文化元素,就要把最能代表该城市的历史文化塑造出来,既然定位城市文化名片,就要把能代表该城市的人文特色展示出来。到此,原来的设计方案已经面目全非。再如某大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河东接线道路被切除一条,保留的一条改变方向;河西四车道变为六车道,路基借土回填大量增加,照明、交通设施、护栏、桥面铺装等全部变换,工程变更很大。还如某隧道,初步设计没有河中站,施工过半,增加河中站,还要缩短工期,临时开挖竖井,向东西两岸掘进对接,致使工程造价成代数级增加。

20、PPP建设项投资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什么?

科学、合理、明确的PPP建设项目投资目标,是建设项投资管理的前提和基础。PPP建设项目投资目标是建设项目管理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四大目标的货币表现形式。没有科学、合理、明确的项目投资管理目标,就无法进行有效的建设项投资管理,也就无法实现项目投资管理目标。

21、什么是PPP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投资管理?

PPP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投资管理,是指依据政府职能部门批复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PPP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合同等相关资料,对PPP项目建设,从立项、可研批复开始,对设计(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技术设计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图预算)、实施(建筑服务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施工及工程变更管理、竣工结算与决算过程控制)、项目后评价,乃至运营期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和期满后资产评估与移交全生命周期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投资管理,并对PPP项目建设投资目标的实现承担责任风险的活动。它具有四个主要特点:1)投资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政府职能部门批复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PPP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合同等;2)投资管理的主要范围涵盖从立项、可研批复(投资估算)开始,对PPP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技术设计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图预算)、实施(建筑服务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施工及工程变更、竣工结算与决算)、项目后评价,乃至运营期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和期满后资产评估与移交的全生命周期;3)投资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估算投资总额;4)投资管理的主要方式是合理分配建设投资额,全面执行限额设计理念;遵循价值工程原理,力求以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实现设计确定的建筑产品或作业的必要功能;精选建筑服务商,全面实施合同总价包干;建立建筑服务质量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追究质量事故责任。

22、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来源渠道有哪些?

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来源渠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财政预算投资、自筹资金投资(单位按照财政制度提留、管理和自行分配用于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银行贷款投资、利用外资和利用有价证券市场筹措建设资金(主要指债券和股票)。

23、国有土地能否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向企业投资?

国有土地可以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向企业投资,但有重要的条件和范围限制。根据《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以及《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文件规定,国有企业,自然垄断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承担国家计划内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有企业,可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向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24、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租赁、抵押、转让以及改变用途?

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租赁、抵押、转让以及改变用途。《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8〕8号令》)第3条规定:“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改变用途的应补缴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

25、国有土地出资(入股)后再转让,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

转让出资(入股)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被作价出资(入股)企业已经将土地出让金计入到了国家股权投资额中,相当于已经向国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规定:“采取授权经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的,按政府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额计作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8〕8号令》)规定:“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但变更土地用途,则应补缴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

26、政府方如何参与PPP项目公司管理?

持股比例多少是确定公司控制权的重要基础。公司控制权主要通过公司治理结构来现实。公司治理结构核心是董事会及其委任的管理层,即通过董事会具体分配公司的经营决策权、人事权、财务管理权、收益分配权等。社会资本是PPP项目的主要投资人,在PPP项目公司享有控制权。财政部颁布的《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规定:项目公司可以由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但政府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PPP项目的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财政部颁布的《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指出在风险分担方面,项目设计、建设、财务、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原则上由社会资本承担,政策、法律和最低需求风险等由政府承担。发改委颁布的《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规定,原则上,项目的建设、运营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调整风险由政府承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政府方是PPP项目的参与投资人,不享有对PPP项目公司的控制权,但又承担着保证公共产品或服务质量和资产安全的重要职责。要达到此目,最佳的选择是在董事会设立一名所有决议事项必须参与,并对涉及公共安全与公众利益、资产运行安全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的董事;在管理层指派一名财务经理,实时掌控资产运行情况,并对涉及公共安全与公众利益、资产运行安全事项,享有暂停支付权。

27、政府方在 PPP项目中如何合理确定监管重点?

政府方在 PPP项目中应根据项目投资回报方式确定监管重点。如城市燃气、电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养老社区等 PPP项目。如果社会资本方的投资回报全部依赖于既定产品或服务单价下的运营费,且价格调整公式中的调价因子也仅与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社会平均利润率等宏观因素相关。那就是需要对资产形成过程和运营管理过程进行监管,只需要对提供的社会产品或服务数量和质量进行监管即可实现投资资金的最优化配置。这类项目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投资回报完全来自于自身经营,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已经事先确定或约定确定的流程,资产数量和质量与产品或服务的付费没有直接关联,即消费则付费,不消费则不付费。这类项目投资管理的重点在于投资目标的确定与产品或服务的单价和收费年限长短的确定是否匹配、投资目标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完成。

28、PPP项目投资管理的总目标是投资估算总额吗?

PPP项目投资管理的总目标是经批复的可研报告中的投资估算总额。工程建设必须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建什么,二是怎么建,三是需要多少钱。建什么,属于规划设计问题,需要立项、可研审批部门、规划设计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设计人员共同来解决; 怎么建,属于施工问题,需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来解决;需要多少钱,则属于投资决策与工程技术经济决策问题,涉及决策、投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多个方面。需要多少钱,就是指项目建设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投资总目标,使各方的行动都统一到这一总目标上去具体实施,并受这一投资总目标的控制。PPP项目项目执行的主体是社会资本方及项目公司,主要是执行政府方的决策内容,包括投资总目标;政府方的主要工作是项目决策和项目执行前的筹备以及执行过程与结果的监督管理。投资估算既是政府投资决策的结果,也是社会资本方执行的重要依据性文件之一。投资管理是贯穿PPP项目的主线,无论是前期项目决策阶段,还是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竣工结(决)算等各个执行阶段,都离不开投资管理总目标,都需要在投资管理总目标的指引下去实施和完成PPP项目全寿命周期的各项具体工作。因此,PPP项目估算投资总额是PPP项目投资控制的总限额。原则上不允许PPP项目突破投资管理总目标。如果需要突破这一总限额设定的红线,需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29、政府方必须对哪类PPP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全程监控?

政府方必须对城市道路、管网、绿化、保障性住房、公立医院、园区基础设施开发、市民公园、水利基础设施等这类以资产移交作为投资回报的PPP项目进行全程监管。这类PPP项目,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以资产移交作为投资回报的途径或主要途径之一。这就与资产的形成过程、资产的数量与质量以及运营管理的质量直接相关。对社会投资人主要依赖资产取得投资回报额的PPP项目,政府方必须对其资产价值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移交资产价值与价格相符。只有当形成的资产在数量、质量等方面都达到政府采购的原定条件时,政府给付的投资回报才能实现投资与回报平衡。资产形成过程中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建安工程费、工程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30、PPP项目与单一的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有哪些差异?

就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而言,两者有共同之处,那就是:都需要对建设工程造价从投资匡算到竣工决算进行全过程管理。不同之处是:1)管理的主体不同。单一的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可以由政府及其政府指定的相关职能机构,如财政评审机构、政府审计机构等进行管理,PPP项目则需要按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的合同约定进行管理。2)管理的范围不同。PPP项目造价管理的范围扩大到了全生命周期终结前的大中型维修、更新改造和资产移交阶段,而单一的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一般随着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和竣工结算的办理而自动终止。3)各阶段管理的重点不同。PPP项目在决策阶段投资管理的重点是合理确定投资估算;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和竣工决(结)算以及大中型维修、更新改造阶段,投资管理的重点是严格执行投资估算确定的投资管理总目标,在投资估算范围内全面完成建设工程建设及维护管理。4)管理的模式不同。PPP项目的造价管理不是全过程管理,而是分阶段管理。投资总目标的确定,由政府方负责;投资总目标的具体实施,由社会资本方及项目公司负责。投资总目标的确定和执行,即决策职能与实施职能完全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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