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路上多坎坷!盘点合肥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招标、流标的那些事


来自:北极星固废网     发表于:2018-07-26 14:45:09     浏览:262次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将安装四台750吨/日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和两台不低于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运营期第一年处理规模为2400吨/日,以后年份处理量均为3000吨/日,年有效运行时间8000小时。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前期工作及施工准备期6个月,建设期18个月,实际运营期为28年。


项目动态回顾:


5月2日发布公告,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公开招标。



5月24日发布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流标公告,因有效申请人不足规定数量,该项目宣布流标。



5月2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6月19日发布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流标公告(第二次),宣布因“有效申请人不足规定数量”而流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


3、供应商或其控股子公司须具有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生活垃圾炉排炉技术焚烧发电项目业绩;


4、供应商净资产不少于100(含)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0%(含)(以供应商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负责组织建设或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业绩;


6、本项目产生的飞灰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填埋处理,且符合环保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9、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附:

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合肥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8ZFCZ2120


2、项目名称: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


3、项目地点: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山垃圾填埋场


4、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合肥市城市管理局


5、项目概况:详见采购需求


6、PPP合作模式、项目结构、项目回报机制:详见采购需求


7、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设定为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署生效日计算),其中前期工作及施工准备期6个月,建设期18个月,运营期为28年。


8、资金来源:其他


9、项目预算:140278.98万元


10、项目类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11、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


3、供应商或其控股子公司须具有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生活垃圾炉排炉技术焚烧发电项目业绩;


4、供应商净资产不少于100(含)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0%(含)(以供应商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负责组织建设或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业绩;


6、本项目产生的飞灰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填埋处理,且符合环保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9、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7月24日上午09:00至2018年07月30日下午17:30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企业报名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交易主体报名及咨询”--“交易主体报名及咨询服务指南”。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08月02日09:30


2、磋商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43号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合肥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联系人:施道胜

电话:0551-63731062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七、其它事项说明


1、供应商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在线支付,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2、供应商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磋商后次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系统打印电子发票。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及缴费,责任自负。


5、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6、本磋商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投标(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标段简称:

光大银行

户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05275116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整理自政府采购信息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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