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库交流实录】PPP项目签约后无法完成融资,实施机构如何确定新的社会资本?——直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还是重新采购?


来自:PPP观察     发表于:2019-02-26 22:25:53     浏览:3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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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出台:《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42期

教学安排表

    各位同学,您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42期定于2019年3月15日-17日在清华科技园开课。请您合理安排时间,提前联络教务老师,按时上课。

⊙ 专家介绍 ⊙

王守清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副院长,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国家发改委PPP专家暨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PPP专家、亚开行PPP专家库成员暨,二十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城镇化等项目融资/特许经营/政企合作(PPP)等的教研与推广,至今共发表300多篇论著,被誉为“中国PPP教父”。

孙雁翎


高级讲师,工程机械学士、高级工程师,国家特级总承包资质一级项目经理,北京2008奥组委项目管理咨询顾问,中科院研究生院工程教育学院行业导师,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工程项目管理硕士研究生班特约讲师。2004年以来,负责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水泥生产线)现场项目管理顾问。善于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并结合自身丰厚的功底对学员的问题给予解答,深受学员的好评。

陈 民


财政部、发改委PPP专家库双库专家,河南省、湖北省PPP专家库专家。专长于城市开发 PPP 和投融资管理,在新城、产业园区、轨道交通、环保、大型基础设施、城市公共服务等领域有十余年的专业服务经验。曾主持过北京地铁四号线等重大 PPP 咨询服务项目,在北京、上海、河北、安徽、辽宁、湖南、广东、四 川等多个省市的大型城市开发项目中主持投融资顾问工作,服务的客户包括华夏幸福、国开金融、首钢基金、中国中铁、宏泰集团、中国交建等大型城市开发企业,为多个地方政府提供过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大型项目的成功实践,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均有丰富的经验积累。

曹 珊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高级律师;同时拥有土建高级工程师、国家土建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项目分析师、IPMP国际工程高级项目经理资格。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房委秘书长,住建部市场监管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黄浦区政府法律顾问、郑州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国家财政部PPP中心专家库首批法律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建设工程、城市基建、PPP),河北、河南、陕西、山西、江西、湖北、湖南、浙江、四川、黑龙江等多省PPP专家库专家。

李斌老师13121654843,微信:pe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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