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行业特点和不同的PPP运作方式,结合现阶段经济增长速度和金融市场状况,PPP项目大致有两类投资回报率的基准值或设定标准。其一,对“使用者付费”的PPP项目,投资回报率可以选择在长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2~3个风险点。如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现行5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左右计算,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可以定在7.0%~8.0%左右。这一回报率水平应该作为现阶段“使用者付费”PPP项目投资回报率的重要参考。“使用者付费”PPP项目合理投资回报率的另一个重要参考标准是全国的现价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现价GDP增速反映的是全社会平均投资回报水平,2014~2016年平均大约在7.0%左右,未来则存在进一步下降趋势。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或运营PPP项目,“理应”获得全社会平均的投资回报率。第二,对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付费的PPP项目,由于地方政府的信用总体上比较高或至少理论上地方政府“赖帐”的可能性较小(实际上有的地方政府诚信未必如此),项目的投资风险相对更小、投资回报更有保障,则其合理投资回报率的参照指标应该金融市场上无风险收益率(通常为同期限国债利率)再加上2~3个左右风险点来确定。按照目前长期国债利率估算,这类PPP项目的合理投资回报率最好设定为5%~6%左右,比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稍微高一点。从长期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不断提高,无论是长期贷款基准利率、现价GDP增速还是长期国债利率,都存在进一步走低的趋势,PPP项目的合理投资回报率标准要跟着相应向下调整。
鉴于PPP项目的基准投资回报率对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来说都至关重要,为了给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提供一个PPP项目谈判的“基准”,由中央有关部门来研究制订PPP项目的基准投资回报率是必要的。建议作为投资综合管理部门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能源、水利、住建、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制订和发布PPP项目基准投资回报率。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有关部门发布了PPP项目的基准投资回报率,具体项目合理的投资回报率设定仍然要结合行业技术经济特点、PPP具体运作方式和社会资本方承担的潜在投资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不同行业领域的PPP项目,投资回报率会有所不同;同行业领域的PPP项目,如果选择的PPP运作方式不同,社会资本方承担的风险不同,投资回报率理应有所不同。比如,采取特许经营方式的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承担的风险要比委托运营或租赁经营项目大很多,所以特许经营项目的合理投资回报率理应比委托运营项目高一些。又如,鉴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普遍具有的“资本沉没”特点,资本密集型项目的风险也要比劳动密集型项目的风险相对高一些,故其投资回报率水平也最好高于后者。再如,依靠经营获利的PPP项目(如大型体育场馆项目、供热和污水处理项目等)的投资风险要比基本不存在经营要求的PPP项目(如市政道路项目和城市路灯项目)高不少,前者的投资回报率也理应高于后者。
投资回报率(ROI)是指通过投资而应返回的价值,即企业从一项投资活动中得到的经济回报。这一指标是影响企业是否进入PPP项目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也是其参与PPP项目的根本驱动力。本文拟选取部分已落地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信息,对近两年落地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归纳和分析。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各省政府采购网上的信息,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28日,共有中标总金额达14700亿元的913个PPP项目实现了落地,其中中标总金额共计4266亿元(未公布投资规模的10个项目未计算在内)的245个项目公布了中标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率,以此作为样本项目对已落地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归纳和分析(2014年落地项目少且信息不全,以下归纳与分析均未将2014年数据考虑在内)。
在245个披露的已落地PPP项目中,共有26个省份的项目被囊括在内,其中披露得最为积极全面的是省份是山东省,公布了中标总金额752亿元的53个项目;位居第二是四川省,公布了中标总金额541亿的48个项目;项目个数超过10个的省份还有江苏、河南、海南、河北、吉林五省。这一数据反映出山东等省采用PPP模式应用于城市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比例相对较高。
对已落地PPP项目投资回报率变化情况的分析 依托于国家对PPP模式的政策支持与大力推广,国内PPP项目迅速兴起并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投身到其中,PPP项目的数量与投资总金额都出现了井喷式增长。但通过上文的图表可以看到,近年来已落地PPP项目中标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率总体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这一变化牵动了无数拟投资社会资本的心。 数据表明,PPP项目同行业中的竞争愈发激烈,回报条件也愈发苛刻,投资回报率相应便有了下降的的趋势。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交通运输类的项目主要包括了公路、桥梁隧道、铁路、民航、水运、公交系统、物流系统的建设和运营,这类项目往往采用使用者付费的回报机制,投资回报的稳定性相对较低,并且参与这类PPP项目社会资本竞争的以数量庞大的传统施工企业居多,竞争愈加激烈,因此数据显示出交通运输类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下浮最大;而社会事业与其他类项目包括了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养老、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类型项目,这类型项目的回报方式以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居多,又是国家政策鼓励与扶持的行业,政策性融资途径较多,且需要有特殊资质和专业运营能力的社会资本,因此从数据上看这类项目在PPP行业平均回报率总体下降的形势中稳住了投资回报率。 PPP项目的回报应是盈利而不暴利,PPP模式因其适用的项目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因而设置了一系列机制防止中标社会资本攫取暴利。现已落地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总体下降,体量较大的交通运输领域下浮甚至超过了20%,这对PPP行业的良性、稳定发展并不是一件好事。PPP模式本质上建立的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并不反对社会资本通过与政府合作来获得合理利润,相反,设置合理的投资回报率有助于吸引更优的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好的社会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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