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库要求
(一)入库项目范围
入库项目应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
2.投资总额和期限符合要求
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1.5亿元。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
3.项目能建立清晰的风险分担机制。
原则上项目设计,建设,财务,运营维护等责任由社会资本承担,政策和法律变更,最低要求等责任由政府承担。
(二)项目库分类及入库标准
财政厅PPP中心根据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申报项目的性质及成熟度,分别建立: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程序
1.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行业、本地区项目的征集、筛选和申报工作。项目材料由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报送至财政厅PPP中心,并通过财政部综合信息系统和省财政厅PPP中心信息采集系统网上同时申报。
2.财政厅PPP中心会同财政厅相关处室及相关部门,邀请中介机构进行初步筛选,反馈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并进行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实施方案评审等工作,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经完善和调整后正式行文向财政厅PPP中心进行申报。
3.财厅PPP中心牵头,根据项目性质及成熟度提出意见,经财政厅PPP工作机制研究后入库并实时更新、定期发布,择优向财政部推荐。
(二)综合信息平台是全国PPP项目信息的管理和发布平台
各级财政部门可依托互联网通过分级授权,在信息管理平台上实现项目信息的填报、审核、查询、统计和分析等功能;在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PPP项目相关信息,分享PPP有关政策规定、动态信息和项目案例。
三、报送材料
1.加盖市县财政部门公章的PPP项目申报汇总明细表,省直项目加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公章。
2.按照项目库类别和入库标准提交相应资料。
3.如项目已取得发改、环保、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批复,应一并提供。
四、项目库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确保申报资料准确。各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需确保资料齐全、详实、数据准确,项目可操作性强,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财政厅PPP中心将不予受理。
(二)确保信息及时报送。对于所申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应明确责任人员并及时按照信息统计及报告制度报送项目信息,连续3个月不报送项目信息的,财政厅PPP中心履行相关程序后从项目库中予以删除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确保项目申报的严肃性。对于已经正式行文申报的项目无故要求撤回和调整的,在6个月内将对该地区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不予受理。
“以下为文字实录:(来源:财政部)”
一、入库要求
(一)入库项目范围
2、投资总额和期限符合要求。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1.5亿元。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
3、项目能建立清晰的风险分担机制。原则上项目设计、建设、财务、运营维护等责任由社会资本承担,政策和法律变更、最低需求等责任由政府承担。
(二)项目库分类及入库标准
财政厅PPP中心根据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申报项目的性质及成熟度,分别建立储备项目库(包括:意向项目库、备选项目库、推介项目库)、执行项目库、示范项目库。
1、储备项目库
①意向项目库。指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征集和筛选后上报的PPP项目。入库条件:一是新建、改建项目具有初步实施方案,存量项目(存量项目是指通过前期调研、设计、审批、建设,已经开始运行,但尚未到期结束的项目)具有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和初步实施方案。二是提交项目产出物说明。三是通过财政部综合信息系统和省财政厅PPP中心信息采集系统网上同时申报。
②备选项目库。指已列入意向项目库,财政厅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筛选的推介备选项目。入库条件:一是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二是新建项目应按规定程序做好立项、可行性论证等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已经委托中介咨询机构编制完成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③推介项目库。指已列入备选项目库,财政厅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筛选并经财政厅公开推介的重大PPP项目。入库条件:一是项目投资额较大、落地成功率较高、具有行业代表性。二是同级(省、市、县)财政部门对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出具论证通过的意见。三是同级(省、市、县)政府对正式实施方案出具审核通过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已报政府审核,已经进入或近期可以进入项目采购阶段。四是已列入年度开发计划。 对于已经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或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范围的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的,将在项目筛选和推介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2、执行项目库。指已列入推介项目库,并完成正式PPP合同签署或已经成立项目公司,进入执行阶段的项目。
3、示范项目库。指经财政厅或相关机构从执行项目库中择优选择并适时向社会公开推广的项目。入库条件:一是项目运作程序规范,项目资料齐备。二是项目已经落地签约,运作情况良好。三是项目成熟度和行业可示范程度高。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三、报送材料
(一)加盖市县财政部门公章的PPP项目申报汇总明细表,省直项目加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公章。
(二)按照项目库类别和入库标准提交相应资料。
(三)如项目已取得发改、环保、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批复,应一并提供。
四、项目库的管理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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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教授:高亚莉
第二十六期:4月20日-23日(19日报道)融资行业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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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期 | 5月20日下午-晚上 | 5月21-23日(3天) (3000元) | 5月23日 17:00 | 法律行业班 (火热报名中) |
课程体系(2017)
(一)供给侧背景下PPP政策要点与趋势(结合最新经典案例)
(二)PPP正面效应及其所关联的混合所有制机制创新(结合最新经典案例)
(三)PPP概念、框架与实务要点(结合最新行业经典案例做法解读)
(四)PPP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最新行业经典案例分享
(五)PPP实施方案的编制及最新行业经典案例分享
(六)PPP物有所值、财政承受力论证及最新行业经典案例分享
(七)PPP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最新行业经典案例分享
(八)SPV(项目公司)的组织与管控(结合最新经典案例分析)
(九)PPP融资实务及最新行业经典案例分享
(十)PPP合同管理要点(结合最新行业经典案例分析)
(十一)PPP资产证券化实务及最新行业经典案例分享
(十二)PPP全生命周期财务处理、税务筹划及最新行业经典案例分享(含资产证券化的财税处理)
(十三)PPP财务测算及最新行业经典案例分享
(十四)PPP经典案例实务操作疑难破解
结业及考核
学员培训完成后颁发北京国家会计学院《PPP项目总监》课程结业证书。
收费标准
1.培训费:二十六期4000元/人;第二十七期5500元/人,第二十八期3000元/人,均不含食宿。
2.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可提供食宿,三餐收费标准120元/人/天,普通单人间220元/人/天,商务间400元/人/天,新商务间600元/人/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
3.若偶遇学院房间紧张,就近安排酒店入住,学院大巴接送、也可步行前往(5-10分钟)费用标准开班前一周通知。
缴费方式
报到时直接缴纳现金或者现场刷银行卡、信用卡
银行汇款: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账号:11001020100056030985
开户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注:汇款学员请于报到当日持汇款复印件或打印件报到,否则视同未汇款。
报名方式
电话/微信:18611560384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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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入住标准 | ||||||
地址/电话 | 是否上市 | ||||||
编号 | 学员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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