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建设投资估算,不能漏了发包人应购买的保险费用


来自:湖南造价     发表于:2017-05-24 09:52:05     浏览:555次


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在PPP建设投资估算时,可不能漏了发包人应购买这些商业保险所需花费的费用哦。根据规定,在开工前,发包人具有主动、足额购买上述商业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的义务,并负有监督工程承包人、监理人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应该购买而没有或足额购买、应该监督购买而没有监督购买,假若发生了事故,不仅要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还要承担失职的责任。

在开工前,发包人应主动足额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驻工程现场人员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相关费用;应监督工程承包人、监理人及其聘用的第三方人员足额购买施工现场人员及其聘用的第三方人员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施工设备等财产保险,由工程承包人、监理人及其聘用的第三方支付相关费用。这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义务。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第15条规定: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作者:任己任,大学本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官网专家论坛特聘专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招标师、高级审计师,曾先后在湖南理工学院担任讲师和长沙市审计局城建处、农业处等相关处室及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长沙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局担任副处长、处长,在《经济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世界城市交通》、《中国审计》等国家级报刊、网络平台发表专业文章百余篇,系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资深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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