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务院有关部门首次正式启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明确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范围和标准,为PPP项目融资指明了新方向,对于破解PPP项目融资难题、助力项目加速落地意义重大。
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共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这是国务院有关部门首次正式启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明确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范围和标准,为PPP项目融资指明了新方向,对于破解PPP项目融资难题、助力项目加速落地意义重大。
1、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两点优势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可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加快社会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增强PPP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资产证券化作为PPP项目重要融资方式之一,存有以下两点优势:一是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对于有符合要求的基础资产的PPP项目,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为项目融资,能盘活存量资产,将原本只能在一级市场上交易的资产在二级市场流通,提高其流动性,有效拓宽PPP项目的融资渠道,破解项目融资难题。二是降低融资成本。资产证券化产品一般会进行结构化设计,一般分为优先和劣后两级,部分还可增加中间级,通过风险收益匹配,再加上増信措施提升信用评级,可达到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
2、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由来已久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并非首次提出,而是由来已久。
2016年5月13日,证监会发布《资产证券化监管问答(一)》,能够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范围得以界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原则上需为纳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PPP推介项目库或财政部公布的PPP项目库的项目。PPP项目现金流可来源于有明确依据的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政府补贴等。其中涉及的政府支出或补贴应当纳入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
早前的2014年12月24日,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规定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不可资产证券化,但将地方政府按照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下应当支付或承担的财政补贴排除在负面清单之外,表明PPP项目中政府对社会资本支付的付费和补贴款项可以进入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池。
但由于PPP模式在我国兴起不到3年,大部分PPP项目尚未进入运营阶段,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案例较为鲜见,通知标志着中国式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正式启动。
3、符合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有两类
符合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有两类:
一是经营性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收益,如水电气热收益权、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公园门票收益权、医院特定收费收益权等,一般该类基础资产已取得政府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按约定划付购买服务款项的承诺或法律文件,现金流独立、真实、稳定。
二是非经营性项目的政府支出或补贴,但需要纳入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对于不能产生收益或者收益难以覆盖成本的PPP项目,往往需要依赖财政支持,通过将涉及的政府支出或补贴纳入预算和规划,PPP项目现金流来源将有明确依据,独立且可预测,进而可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而基础资产的选择是资产证券化成功的关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对基础资产的定义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这是针对一般项目而言,该通知明确了重点推动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范围和标准:
一是项目已严格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和实施方案审查审批程序,并签订规范有效的PPP项目合同,政府、社会资本及项目各参与方合作顺畅,强调了PPP项目的规范性;
二是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能持续安全稳定运营,项目履约能力较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前提是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按时履约;
三是项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已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只有运营2年,现金流持续、稳定、可预期才可资产证券化;
四是原始权益人信用稳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或虚假信息披露,无不良信用记录,原始权益人的信用依旧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4、开展示范工作,打造成功范本
国务院有关部门首次正式启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力度也是空前的,除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应按照规定对申报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审核、备案和持续监管外,证监会为发改委所筛选合格的PPP项目“开绿灯”, 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审核及备案绿色通道,专人专岗负责,提高国家发展改革委优选的PPP项目相关资产证券化产品审核、挂牌和备案的工作效率。
开展资产证券化示范工作是未来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思路,优选主要社会资本参与方为行业龙头企业,处于市场发育程度高、政府负债水平低、社会资本相对充裕的地区,以及具有稳定投资收益和良好社会效益的优质PPP项目,打造成功范本,发挥引导示范效应。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发改委将优先鼓励支持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譬如“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新一轮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等PPP项目。
5、吸引多元化投资者,健全资金支持机制
随着资产证券化市场发行量逐步扩大,投资者参与热情得以激发,目前的投资者主体为银行自营资金、理财资金,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管理计划等,且逐渐从最初的以互持为主,转变为以真实投资为目的的资产配置选择。但是不可置否的是,现阶段部分资产证券化产品仍面临着销售困境:
一是降息和银行理财资金成本的上升,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收益率对投资者吸引力不足;
未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证监会将共同努力,积极引入城镇化建设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不动产基金以及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资产管理产品等各类市场资金投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资金支持机制。
中国证监会将积极研究推出主要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进一步支持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6、明确部署近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
为加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进程,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2月17日前,推荐1-3个首批拟进行证券化融资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正式行文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中选取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加强支持辅导,力争尽快发行PPP项目证券化产品,并及时总结经验、交流推广。由此可见,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进程势必加快,值得期待。(元亨祥经济研究院.CCP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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