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PPP文化产业迎来政策“风口”


来自:文化帮     发表于:2016-06-12 18:58:06     浏览:453次

日前,财政部联合文化部等二十部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文化部门首次作为工作的推动部门,出现在国家PPP(公私合作模式)战略实施的文件中。

  财政部门首次正式面向文化系统征集PPP项目,是一个重大的信号。这表明文化领域正在融入国民经济的大循环中,并与国计民生的大项目接轨,同时也有助于转变文化系统的传统观念,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投入文化领域,避免政府部门文化资金来源单一、使用方式落后、效率不高的问题,注重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

  其实,文化与PPP的“联姻”在有关部门的努力推动下,早已“破冰”。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文化领域首次被纳入,在第二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中11个文化项目被纳入,总投资规模超1000亿元。

  2015年底,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起按照投资规模对纳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给予一定奖励。其中,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将从中央财政普惠金融专项资金中列支。据悉,2016年度该专项资金总额达到150亿元。

  为配合PPP项目的推广,财政部还发起设立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支持基金,基金总规模1800亿元。基金将为PPP项目的落地提供融资支持。截至2016年4月末,纳入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文化类项目已达到223个。

打破“玻璃门”障碍

  长期以来,文化领域特别是公共文化的产品和服务主要依靠政府投入,重视强调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但“标准化”“均等化”不代表 “免费化”“单一化”,加大政府投入也不意味着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

  PPP的概念在文化领域的推广,有助于打破公共文化与文化产业之间的界限,特别是“文化消费”的概念提出之时,无论是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还是文化商品均面临着打破供给端的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供给效率的新命题。近期,国家鼓励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与PPP的思路初衷有极大的共性。

  因此,在文化领域引入PPP模式,有助于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入文化领域。

  一段时间以来,民营资本投入文化领域面临着“不敢投”“不愿投”“没有能力投”等问题。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让民间资本投入文化领域长期存在着“玻璃门”“弹簧门”的障碍。

  通过推广PPP模式,将政府公共利益和企业经济利益绑定,让民营资本“敢于投”;通过投资周期的延长将项目经营的短期风险“熨平”,变短期逐利为长期获利,让民营资本“愿意投”;将政府的高信用优势与社会资本、民营资本管理运行的高效率结合,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文化项目的融资效率,让民营资本“有能力投”。

融入宏观经济“主战场”

  此次,财政部门正式征集文化领域的PPP项目,对于拓宽文化领域的投融资渠道,提高文化部门、文化系统融入经济运行的“主战场”,具有重大的机遇。

  文化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应该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动员更多的文化类项目申报并享受以奖代补、基金注入的支持;同时,加快文化领域的PPP业务普及和人才培训,让文化系统、文化企业能尽快接受PPP模式的理念和操作方式,迅速形成有效的工作能力;结合推进文化企业无形资产流转、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消费等工作,充分发挥PPP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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