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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三大电信运营商的2016年年报,我国累计拥有移动用户13.28亿户,累计4G用户为7.62亿户,累计宽带用户为2.76亿户,国内通信市场趋于饱和,竞争加剧,急需寻找新的增长点,“走出去”是一条必由之路。
“一带一路”由中国政府主导,亚投行、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为中国企业主导的项目提供政策性贷款,有效降低项目的融资成本;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项目提供保障,降低项目不可控风险产生的损失。由此,我国电信运营商获得了比国外竞争对手更强的竞争力。
我国电信运营商通过PPP模式参与“一带一路”沿线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与当地政府或国企合作,能有效降低牌照获取、频段获取、路权获取、签证办理和项目审批的难度,并能得到政府购买保证、优惠政策等,大大降低进入当地通信市场的门槛。
PPP项目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是电信运营商通过PPP模式参与“一带一路”沿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主要动力,科学设计政府和电信运营商的权利与责任,有利于PPP项目目标的达成。
在以上因素的影响下,我国电信运营商萌发了尝试海外PPP项目的欲望。在保证风险可控与合理收益的前提下,借“一带一路”的东风,尝试做出通信行业示范性的PPP项目。
通信作为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石,符合“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的倡导。我国电信运营商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加大了“走出去”的步伐:中国电信开放合作,部署全球战略资源,打通国际通信大通道,建设辐射全球的混合云与大型IDC;中国移动加大跨境陆地光缆、海底光缆等通信干线网络建设力度,提高“一带一路”通信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同时,积极探索国外股权投资和通信本地化经营新模式,成立国际品牌“ZONE”,直接在当地提供通信服务,打造信息经济走廊;中国联通在大力获取国际资源的同时,进行了海外拓展的创新尝试,与迪拜MinervaGroup和尼日利亚无线运营商GiCellWireless组成“新时代财团”,共同寻找海外机会,与西班牙电信互相持股进行海外拓展。
在海外PPP项目方面,我国电信运营商开展了积极的探索,推动了沿线国家多个通信PPP项目的立项与发展,虽暂无成功案例,但已搭建起成型的海外通信PPP项目运作模式。科学的决策方法论贯穿项目全过程,符合国际商务合作惯例,也符合国资委境外投资决策程序、风险管理等要求,为海外通信PPP项目的开花结果奠定了基础。
PPP模式作为商业建网的补充,主要运用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或者商业收益较低的区域,当地政府期望填补现有网络覆盖空白或者引入新竞争者激活当地市场。留给新进入者的可能是政府普遍服务覆盖区域或者是垄断严重市场,面临风险较多,电信运营商对此类项目的决策需谨慎。
通信业在世界各国基本上是政府管控下的寡头竞争市场,政府因素是影响通信企业进入该国通信市场的先决条件,包括政权稳定性、国家关系、牌照发放、频段分配、优惠政策、决策流程、政治派系斗争等。
当地法律法规与国内差异较大,PPP法律、外资准入条件、税收政策、劳工法律、环保规定等,风险往往在于合同、协议的细节中,并将贯穿项目启动、建设、运营、退出全周期。
通信行业发展阶段性比较明显,不同国家所处阶段不同,面临的风险也就不同。在通信落后市场,通信产业链不完善,当地施工与运维队伍资质低、工艺差、实力不足,建设周期与质量难以控制,完工风险明显;通信发达市场,市场趋于饱和,新进入者将面临现有运营商激烈的竞争,市场风险明显。
项目公司由不同的利益方组成,融资结构、公司组织结构、建设形式、运维形式等都将影响各利益相关方的行为,通过建设外包、运维外包等方式转移利益,未能基于项目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决策,项目公司将面临利润被转移甚至亏损的风险。
通信项目前期投资大,集中在建设期;通信技术更新换代迅速,通信设施折旧快;项目收入经过几年爬坡增长才形成规模,回收期长。由于以上因素的影响,现金流转正的年份通常在整个项目周期的后期,回收风险集中。
此外,海外通信PPP项目同时还面临着一般PPP项目的风险,如融资、汇率、市场竞争等。
我国电信运营商跟随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中国政策性银行“走出去”的步伐,在相关资金风险的抵御上获得了保障。中国通信技术近年来有了长足发展,并在全球逐步取得领先地位,这为通信企业“出海”提供了技术保障。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通信市场,电信运营商拥有丰富的运营经验,奠定了运营输出的基础。
我国电信运营商虽然拥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但海外通信PPP项目风险应对的关键在于建立合理的风险共担机制。在项目实施前,需要充分开展通信市场调研、可行性论证、未来盈利预测等工作,科学设计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权、责、利,并在各利益相关方之间进行充分沟通,确保PPP项目目标的达成。
对于不同的风险因素,需要做好分类,根据各方的优势进行分配。各方可控的风险因素中,将企业自身可控的风险自留,其他风险由业主方/合作方承担。各方不可控的风险因素,认定为共担风险的是未来风险分担谈判的重点。
风险分配后,要对风险进行跟踪与管理。技术风险通常由承包企业承担,企业需要做好技术可行性研究工作;完工风险,若是建设总包企业的原因则由其承担,总包企业常常通过合同或协议将风险转移给供应商与分包商;运营风险,一般由运营总包企业承担,其通过丰富的运营经验和用心的经营管理将运营风险降到最低。
业主方承担风险管理,政治风险一般由政府控制,如在运营期内因政策调整等因素使PPP项目受到经济损失,允许项目公司争取相关补偿;完工风险,若是政府干涉或者审批拖延等原因,则由政府承担相应责任,如路权获取与牌照审批。共担风险管理,通常通过调价机制、政府提供不竞争保护等方式共同承担。此外,信用风险一般通过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进行分担;业主方/合作方违约风险等特殊风险一般通过投保转移。如果已分配风险发生意料之外的变化,并对项目造成威胁,则需研究对策或风险再分配。
善用激励补充机制,对风险分担进行利益补偿,强化风险分担效果。一方面,根据风险分担价值的大小,对项目风险分担的参与方给予相应的补充激励;另一方面,对项目团队没有很好地合作导致项目风险增加,相关方将得到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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