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解读第一篇:(二)PPP的识别


来自:宁夏北民太德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2017-06-29 12:08:40     浏览:347次

                      苏玲丽

  宁夏北民太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毕业于北方民族大学,执业期间办理民事、行政、刑事等多个领域诉讼业务以及法律咨询、PPP项目等非诉业务。


      


在财政部、发改委等国家相关部委的推动下,这两年PPP(官名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国外一般称“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在我国的发展步入了快车道,用句俗话说“PPP热了”。PPP项目操作流程分为五大阶段: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上一期我们介绍了ppp的基础概念, 那么这一期我们开始介绍什么样的项目适合PPP项目。

         


当下的PPP主要处于探索阶段,在推进过程中呈现出以下六个方面的特征:项目管理者联盟

(1)从中央层面,中央层面高度重视,地方层面存在运动化、形式化倾向目管理者联盟

(2)从行业领域看,PPP项目主要落地于五大领域

  在具体实施上,目前的PPP主要集中在环境治理、区域开发、轨道交通、市政工程、医疗养老这五大领域,其中环境领域由于前期的项目积累多,自身盈利能力强,PPP项目进展较快;而基于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对轨道交通的巨大需求,轨道交通领域也成为了本轮PPP发展的一个重点。项目管理者联盟

(3)从项目属性看,经营性项目受热捧项目管理者联盟

  在项目属性方面,PPP项目主要分为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三类,目前在实践中采用PPP模式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具有稳定现金流、盈利性较强、收益能完全覆盖成本的经营性项目,而准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由于原有付费机制及管理制度的局限性,盈利性不强,缺乏使用者付费的基础,如果没有创新的模式支撑,必将给地方财政带来较大的压力,导致很多地方在统筹考虑之下不得不忍痛割爱选择放弃。service.mypm.net

(4)从所有制结构来看,公有制主体参与为主s.mypm.net

  在所有制方面,目前PPP在实践层面主要为地方政府平台、央企、国企等公有制主体间的合作,私营企业参与较少,这一方面因为前期项目合作主要以国企为主,项目参与主体存在承继性;同时也因为私营企业前期遇到的"玻璃门"和"弹簧门"对本轮公私合营存在一定顾虑。当然环境治理领域是比较特殊的,其本身高度的市场化,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在行业中占据了较大的份额,因此这一领域的公有制并不占主导地位。项目管理者联盟

  (5)需求长期稳定

公共产品(含公共服务)具备长期、持续、连贯的大量需求是PPP应用的基本前提,项目若非有长期稳定需求(如政府为履行其自身职能需要购买某专业设备),则此类项目不适合采用PPP

(6)参与各方应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合作关系应是持久且有关联的,也即PPP中的“Partnerships

此外,适合采用PPP的泛基础设施领域的项目一般还具备以下特征:

(1)投资额具有一定规模(一般要求至少达到1亿人民币以上,因而最好是基于规模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类项目)。根据国际惯例,PPP的应用对项目规模有一定要求,一般涉及大额资本投资,因为PPP项目一般有较高的交易成本,如果投资额过小,交易成本占比过高,则很难实现项目的物有所值(VFM)

(2)项目对所提供的服务有一定的专业性要求。能发挥社会资本的技术、融资、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且鼓励社会资本在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合作过程中,更加注重服务或解决方案创新的项目比较适合采用PPP,简单、标准化、专业度低的普通服务外包不适合采用PPP模式。

(3)风险能够合理分担给社会资本。项目风险能否得到合理转移,也是判断项目是否采用PPP的重要考量因素,如果项目大部分风险并不适合转移给社会资本方(或者即便可以转移给社会资本方,成本也相当高),则项目并不适合采用PPP,而是由政府方来实施更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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