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中国财经报齐小乎:PPP信息公开,点亮他人照亮自己


来自:法云网     发表于:2016-06-16 18:28:06     浏览:421次

“财政部PPP中心”及“道PPP”公众号


PPP信息公开,点亮他人照亮自己

齐小乎 中国财经报 

“盲人提灯笼”本是一则笑话,如今已被重新诠释充满正能量:一位盲人在夜晚走路总是提一明亮灯笼,别人就问:“你自己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提灯笼?”盲人说:“道理很简单,我提灯笼并不是为自己照路,而是让别人容易看到我,不会误撞到我,也就保护了自己的安全。岂不既帮助了他人也等于帮助了自己!”在此,我们再赋予其些新意:如果将政府PPP信息公开比作这只灯笼,有着既为社会服务,同时又便于公众监督自身所作所为的作用。

财政部、发改委日前发文,强调着力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强化监督管理,加强PPP项目信息公开。两部委还就信息公开具体提出要求:要实现项目信息的及时发布与投资需求的有效对接,推动市场信息对称和充分公平竞争。要依法及时、充分披露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投标、采购文件、项目合同、工程进展、运营绩效等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共利益。

将融资效率与信息公开相提并论,无疑表明了,信息公开是PPP的核心问题之一。因为PPP的主要特质就包括,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双方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几乎从始至终,这就要求信息必须更加对称,信息数量更加丰富。

信息公开的理论涵义应该包括许多方面,在此仅从信息对称和信息量两方面做些思考。

“希望信息量更丰富”

按照国际惯例,对PPP项目采购过程的信息公开有着明确和详细的要求:相关文件均需在其网站上和指定的成员国采购网站上向所有人开放。包括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项目,也都是这样做的,金融机构对于每一个项目履约过程中的进度报告、绩效报告和独立第三方的外部监控报告以及最终的项目完工报告悉数在其官网披露。而一些多边开发银行政府项目采购和PPP交易指示中,“透明性”则更是一项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相比之下,在我国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公布的信息平台上,关于PPP的相关信息可供查询了解的却为数有限。究其原因,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政府信息透明度不够始终难改。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有用”信息过半以上都由政府掌握,而长久以来这些信息大多处于不对外公开状态,严重地制约了经济发展。尤其是随着信息化战略的推进,当信息成为了不可或缺的资源的时候,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有意无意对其掌握的信息资源进行“保护”。具体到成规模实施不久的PPP项目中情同此理,因为PPP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之一。加之目前PPP相关管理条例缺乏,可以参照、依托制度不够的情况之下,信息公开不足就更为明显。比如对于相关法规政策该由谁公布、怎样公布、何时公布等等事宜都缺乏明确规定;除此,因为PPP项目中毕竟涉及一些敏感信息、商业机密等,如何界定和处理也是PPP项目信息公开常见的难题,这也是窒碍PPP信息公开的原因之一。这些问题都亟待政府部门转变观念,用市场的眼光和方式引导、规范管理行为。信息公开程度越高,问题就会越少;换句话说,管理起来也就会越简单。

“希望信息进一步对称”

“希望看到的信息能够更加对称。我们有过经历,得知有符合自己可以做的PPP项目,但到了争取、申报之际,却发现这个项目并不存在。除此,还有一种情况,有一个地方政府部门公示了近90个PPP项目,然而当有咨询机构去调查时发现,几乎没有一个项目符合实施PPP条件。”作上述表示的,是一位企业管理者。

信息不对称包括上面提到的“虚假”项目信息,以及不准确信息等,之所以会出现这样情况,原因有多种:可能有的地方政府部门为报项目而报,因为碰到相关部门征集项目,怕放弃了失去机会,便将有需要融资的地方项目都冠以PPP;还有的地方由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在此前已经签署了所谓的框架性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等,“固化”了一些项目,而这些已经“完成”的协议,不仅不富有法律效率,往往在推进PPP项目实施中还会起到负面作用,被诟病为政府的“圈地盘”行为;还有的地方管理部门,则希望项目有了投资商再将信息公开。凡此种种情况出现,对无法得知“内情”的其他企业而言,也就失去了本应有的机会。

信息时代信息是最重要的资源,政府是最大的信息拥有者和控制者。按照经济学原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的运行往往是无效率的,市场选择的结果是“劣币驱逐良币”因为信息如银行货币,只有不停地流动才能够产生越多的价值。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政府的责任,是市场行为的应有之举,也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信息公开是PPP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PPP市场科学、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须臾不可或缺。伴随着一大批PPP建设项目的有效落地和运行,无论就价值观还是管理理念,PPP正以其自身所具备的科学有效性,显示着巨大的力量。但是,作为新生事物,在其如火如荼推进过程中诸如信息不对称问题,不仅有所暴露,并已经影响到PPP实施的效率。对称的信息公开是PPP运行效率的保证,信息公开与效率是成正比的。换个角度说,如果这项PPP因为信息不真实最终没能实施下去,该对谁问责也是一目了然的。

诚然,信息公开就会面临挑战,一如灯盏越明亮照得就会越清晰。但是,PPP是一种市场行为,那就必须遵照市场经济原则,包括必不可少的信息公开。一如有专家所言:“信息公开是一个大趋势,是降低全社会成本的重要抓手,以前经常要单独去找项目信息,非常麻烦而且有时会联系不上。现在信息公开,市场充分竞争,信息越是公开,竞争越充分,降低了各方成本。”可以欣慰的是,目前,财政部已经建立了PPP信息发布平台,而且正在建设得越来越完善,不少地方政府也积极在跟进在改善。

最后,作为媒体人,笔者也想在此提一点思考。要加强政策以及管理信息的公开力度,使社会掌握各项政策的详细内容,构筑公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体系格局。除了政府方面的信息平台建设,媒体也应积极参与其中,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辅助和补充,不仅大力宣传PPP项目实施效果,还可以而且应该以独立的视角,见证和监督从事PPP项目的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以及政府部门,在需要的时候,向社会发出公正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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