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政府和资方都要警惕投资冲动!


来自:建设投资网     发表于:2017-07-26 15:17:57     浏览:432次

        随着ppp模式在我国的大行其道,使得之前很多完全依赖政府和纯公益性的项目都在当下披上了PPP的外衣。ppp的项目的好处有多好在这里自不必多言,但是就在当下这种政企合作模式仍是处在探索发展中,在项目的推进中仍存在很多问题。

地方过度举债问题:小财政背不起大项目

        ppp的合作模式是需要政府方作为合作资方进行投入的,但是对部分政府财政收入难以启动ppp项目的地方而言,ppp就成为了一个“玩不起的游戏”。尽管财政收入有限,但是仍有地方进行过度举债来启动ppp项目,这类行为暂不说对社会资方有合理的保障,但就政府的负担问题就难以解决。不论是政府购买服务还是缺口补助都会对政府造成过重的财政压力。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详解一下,当前,政府购买服务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两种方式已经成为PPP市场上主要的付费方式。而此类项目肯定会涉及到政府的责任问题,暂且不论地方举债问题。单就PPP项目中的政府支付责任势必会加大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实际上,采用PPP模式在短期内政府可以少投入做大项目,但是债务问题却是长期且必须偿还的问题。如果项目收益不能来源于市场,就必然来源于政府,长期来看,政府的付费责任将成为长期的债务问题。若项目没有或几乎没有运营、管理内容,那么这类项目就会成为“拉长版BT”,对政府来讲也可以看成是政府的变相举债行为。

项目包保不住的小项目

        有鉴于政府提倡进行项目包模式对诸多小项目(或者是某类资质不具备ppp模式)进行整合,来方便ppp项目,很多地方哪个都有项目包出现。而这类项目包往往是优质项目与其他项目打包在一起的,并非大型项目和社会服务型项目。但是这类项目也往往出现一类问题,项目包中的项目就ppp模式而言良莠不齐,资方往往是看中项目包的总体利益。但是会出现项目包无人敢动,或是最后拆分等问题。

政府投资冲动和资方投资冲动

        政府投资ppp项目存在于一个“面子工程”和一个“马上办”的要求。这两类ppp项目往往是政府财政力所不及而推行的;而资方投资冲动网网是由于对ppp模式不够了解,缺乏有效的项目评估而出现的。

结尾:警惕及建议

        随着我国ppp模式的不断深入,这类新型的政企合作模式确实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并且会持续影响我国接下来的经济发展。但是这类模式不应该被“神化”,不能作为没有资金能力就出项目的万能钥匙,更不能成为地方把短期债务变为长期债务的工具。

        一、地方政府在推出PPP项目的资金配置上需设置上限并进行公示,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作为保障,确保政府债务不会大幅扩大。

        二、加强投资人自律,加强对ppp模式进行学习,从市场角度纠正政府问题。对超出资方承受能力范围的项目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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