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PPP强化10%红线无绩效项目财政不掏钱


来自:PPP实操     发表于:2017-08-03 09:27:26     浏览:506次

在近期一系列旨在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举措之后,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近日表示,下一步财政部门将重点把握好PPP工作的“四条线”,包括要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的硬性约束,守住严禁各类借PPP变相举债的行为的“底线”等。


8月1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史耀斌在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他表示,做好下一步PPP工作要做到“三个统一认识”,即统一对防控风险重要性的认识,统一对PPP发展形势(总体是好的)的认识,统一对PPP发展方向(长期性、系统性的改革)的认识。


史耀斌认为,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借债务,导致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债务率甚至超过了警戒线,形成潜在的风险触发点。为此,我们要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把防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防控地方政府债务过快上升,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他列出当前PPP不规范发展的四大问题:支出责任“固化”问题、支出上限“虚化”问题、运营内容“淡化”问题和适用范围“泛化”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快上、多上项目,通过BT、政府回购、承诺固定投资回报等明股实债方式,实施PPP项目。一些政府付费类项目,通过‘工程可用性付费’+少量‘运营绩效付费’方式,提前锁定政府大部分支出责任。实际上都是由政府兜底项目风险。”史耀斌谈及支出责任固化问题时说。


他说,对于PPP项目支出责任不得超过预算支出10%的规定,一些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把关不严、执行不力,还有些地方政府能力不匹配,对当地财力和支出责任测算不准确,导致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流于形式,失去了“安全阀”功效,很可能加剧财政中长期支出压力。


另外,目前PPP实际操作中多以施工企业为主,既不愿意承担运营风险,也不具备运营能力,主要通过施工获取利润。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更看重“上项目”的短期目标。两方“一拍即合”,导致部分项目“重建设、轻运营”的倾向仍然严重。


而一些地方政府将房地产等纯商业化项目拿来包装成PPP,借助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对PPP的“绿色通道”,实现快速审批和融资,会绕过相关产业政策监管,影响宏观调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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