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石岛八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自:采购与招标资讯     发表于:2016-06-18 04:58:06     浏览:361次

荣成市石岛八河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方案已由荣成市人 民政府批复,并授权荣成市石岛管理区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现公开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响应人)前来参 与竞争。

1.1项目名称:荣成市石岛八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1.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1.3项目编号:RCSDGP2016-030

1.4项目概况:荣成市石岛管理区内渔业发达,存在较多的海产品加工企业,主要从事各种水产品罐头,超低温冷冻食品和调理食品的加工,污水主要来自鱼类加工过程中解冻、剖鱼、深度加工等工序的废水。这些废水中除了含有悬浮物外,其中蛋白质、鱼油、盐的含量较多,COD高。为此,石岛区城建局规划建设荣成市石岛八河污水处理厂,主要进水来源为海产品加工、冷藏废水及生活污水(大约服务3万人)。

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总规模8m3/d,根据对服务区域企业生产状况和城区规划以及用水量预测,该项目汇水范围内污水量现状为2.6m3/d。考虑到工程规模的衔接处理,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本项目范围确定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4m3/d。本次项目包含2个提升泵站及管网(约12公里)的建设和维护,管网及泵站的建设内容参考施工图纸。本项目二期扩建工程在与一期工程同等条件下将不再重新选择社会资本方。

二、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本次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方,在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组建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项目公司,外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美元,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在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及管网和泵站运营及维护服务,政府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并对项目公司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在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机构。

股权结构:股权方面社会资本股权占100%,政府方无股权。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建设期暂定为1年。

三、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3.2近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至少1个由响应人建设或运营的城市污水处理的项目(单个新建或扩建项目实际日污水处理量不小于4m3)。【本条款中约定的近五年具体指201111日始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3.3响应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能满足本项目运营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响应人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的审计报告载明信息为准)。

3.4企业信誉

3.4.1商 业信誉良好,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响应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 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禁止进入山东省工程建设市场或山东省政府采购市场或处罚期未满的,同时未被荣成市 城乡建设局、荣成市财政局禁止进入荣成市工程建设市场或荣成市政府采购市场或处罚期未满的。

3.4.2申请单位应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申请单位在使用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时,应持信用报告(原件)和出具信用报告征信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或《信用评级机构备案证》(扫描件)到荣成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公室(荣成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5室,监督电话:7591611)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荣成市社会信用征集管理办公室公章或荣成市信用报告备案审核专用章。未在荣成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公室备案、未加盖荣成市社会信用征集管理办公室公章或荣成市信用报告备案审核专用章的信用报告将不予采信。

3.5响应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响应资格被取消状态。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竞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60629日至2016070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威海宏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威海市环翠区和平路1483楼)。 

4.3售价:300/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任何责任)。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1607110900-0930分。

5.2地点:荣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荣成市悦湖路59号)二楼第二开标室。 

5.3递交响应文件时,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启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递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磋商结果公示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威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whgp.gov.cn/)、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名称:荣成市石岛管理区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毕英俊

联系电话:18663189055

联系地址:荣成市斥山街道办事处西火塘路169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威海宏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和平路1483

联 系 人:刘佩佩、刘晓康

联系电话:0631-5283707528379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威海分行

账户名称:威海宏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00170670805000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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