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新型城镇化、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化解地方债务潜在风险,博山区石马镇人民政府提出采用PPP模式推进博山区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本项目位于博山区石马镇政府驻地以南2km,距博山城区15km。
本项目总投资57472万元人民币,项目位于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包括存量项目和新建项目。
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存量项目:石和路及五阳湖路改造提升及绿化亮化、日处理3000方污水处理厂、五阳湖湿地公园、九曲淄河湿地建设;
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新建项目:20010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2公里明清商业街外装、12万平米生态停车场建设、卧虎滩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五阳山景区基础设施、王家岭至盆泉8公里景观大道建设、杏山水街建设、齐鲁河水系治理。
项目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3年。
本项目整体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1、对于存量项目部分,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该等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项目公司在合同期满后将资产及其所有权等无偿移交给博山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15年。
2、对于新建项目部分,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SPV)负责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合同期满后资产及其所有权等无偿移交给博山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15年,含3年建设期。
博山区人民政府授权博山区石马镇人民政府做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本次政府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转让(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双方均以现金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15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方出资比例10%。剩余部分由社会资本方出资或由双方组成的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解决。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其中使用者付费来源包括:游客服务中心18010平方米租金收入,杏山水街23000平方米租金收入,120000平方米停车场收入,明清商业街100余户商铺物业管理费。
存量项目和新建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皆不超过8%。
项目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已于2017年1月18日成立项目公司淄博明盛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政府或社会资本 | 出资额 (万元) | 股权比例(%) |
1 | 淄博颜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政府方 | 1150 | 10% |
2 | 山东旺盛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1150 | 10% | |
3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5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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