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江苏财政下达PPP试点项目奖补资金,最高奖励2000万(附:全国各省PPP奖补政策)


来自:今日PPP     发表于:2017-09-06 21:29:04     浏览:471次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对符合条件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等12个已落地省以上PPP试点项目给予奖补,奖补资金总额8808万元

       奖补资金由各财政部门统筹用于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各项财政支出,专款专用,列2017年2010699项“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科目。

       据了解,2016年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6〕25号),第八条规定,对符合要求的PPP试点示范项目,省财政将按社会资本方出资的项目资本金金额(正式签署的合同金额),按以下比例计算给予奖补

      江苏省财政将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情况,确定具体项目奖补比例。对省辖市范围的单个PPP项目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县(市)范围的单个PPP项目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九条规定:  PPP项目奖补资金由各地财政部门统筹用于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各项财政支出,包括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运营补贴及与PPP项目相关的其他支出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PPP落地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



苏财金【2017】66号

各设区市、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开展,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5号)相关规定,我们对各地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对其中符合条件的12个已落地省以上试点项目给予奖补,奖补资金总额8808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奖补资金由各财政部门统筹用于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各项财政支出,专款专用,列2017年2010699项“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科目。

  附件:2017年第一批PPP试点项目奖补资金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8月29日

2017-4-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国办〔2017〕34号】

       其中:八、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成效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的市、县(市、区):山西省吕梁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乌海市海勃湾区,吉林省公主岭市,江苏省海安县,浙江省桐庐县,安徽省阜阳市、萧县、金寨县,山东省济宁市、即墨市、郓城县,河南省洛阳市、汝州市、长垣县,湖北省襄阳市、钟祥市,湖南省宜章县、吉首市,海南省海口市,重庆市合川区,四川省宜宾市、岳池县,贵州省六盘水市、凯里市,云南省大理市,陕西省麟游县,甘肃省武威市、张掖市甘州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

       2017年对上述市、县(市、区)在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评审时予以优先支持,对于进入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名单且通过评审的新建项目,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对上述市、县(市、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给予优先倾斜和支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二、2017-2-7,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金〔2017〕5号】

其中,第五条  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一)按项目法分配标准:

       1.规范转型为PPP项目的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通过财政部评选确定后,每个奖励70万元;

       2.对上一年度入选国家级示范的项目,每个奖励50万元;

       3.对当年入选省级示范的项目,按项目投资规模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4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7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100万元;

       4.对上一年度已规范落地项目,每个奖励15万元。

三、2016-12-5,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

       其中,第四条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具体包括:

(一)社会公益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

(二)农业和农村;

(三)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四)重大科技进步;

(五)社会管理和国家安全;

(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公共领域。

第十五条 采用贴息方式的,贴息资金总额根据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总额、当年贴息率和贴息年限计算确定。贴息率应当不高于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的上限。 

四、2016-7-5,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其中,第六条 省财政对PPP项目(含新建项目和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转型为PPP的项目)完成政府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按照新引入社会资本金的金额给予实施地政府或省直部门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为: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1亿元以上的每增加1亿元再奖励3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对年度内投入的资本金未达到奖励标准,可跨年度累计申报;对已奖励的资本金不重复奖励。

五、2016-6-6,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6〕25号】(具体见前文叙述)

六、2016-4-7,北京市财政局印发 《北京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二〔2016〕510号】

       其中,第五条  项目奖补资金,包括市、区两级项目奖补资金,旨在鼓励市、区PPP项目规范实施。

  对于区级PPP项目,市财政局在项目完成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后,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奖补500万元;项目签约并开工建设的,市财政再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0.1%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00万元。项目奖补资金可用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前期费用等。

七、2016-2-22,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鲁财金〔2016〕4号】

       其中,第六条 奖补资金的分配原则: 

       对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化解存量债务的项目以及列入国家示范和省级示范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个项目70万元、50万元、40万元(同时列入国家示范和省级重点的项目,按最高额度奖励)的标准,奖励项目所在市、县(市、区)。扣除以上奖励后的资金,按因素法确定分配额度。每个县(市、区)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八、2015-12-30,浙江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综合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金〔2015〕99号】

       其中,第二条  综合奖补资金旨在支持我省PPP示范市县建设,推动PPP项目签约、开工建设,保障PPP项目实施质量。

  (一)对省财政厅确定的PPP示范市县,省财政给予500万元奖补,鼓励示范市县先行先试,发挥示范效应

  (二)对列入省财政推荐项目库的项目,完成签约的,省财政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0.5%给予综合奖补,最高奖补500万元;项目签约并开工建设的,省财政再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0.1%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00万元

九、2015-11-27,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其中,第八条 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为一次性补助资金,其余部分资金由地方政府或项目业主单位承担。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开支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必须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严禁截留、转移、侵占和挪用。

       第十条 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按规定据实列支

       第十一条 对批准建设的项目,其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应作为国家投资补助,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建设成本

       从2015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安排5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PPP项目前期工作。

       201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了2016年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5亿元

       2016年安排的PPP项目前期工作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区域或行业的PPP项目规划编制,以及重点PPP项目的评价论证咨询、实施方案编制、招标文件起草、合同文本拟定、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和资产评估等共补助支持703个PPP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2万亿元,涵盖了能源、交通、水利、环境保护、重大市政工程、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

       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安排7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地方开展PPP项目前期工作。前不久,综合考虑各地推广PPP模式工作情况、第三次大督查后受国务院表扬地区情况、纳入PPP项目库的项目储备情况等因素,已经下达投资6.5亿元。近期,还将下达剩余的5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工作积极的地方给予奖励支持。

(资料整理:中建政研 张正学)

12省已出PPP奖补政策  江苏单个项目最高可补2000万

2016-08-05   来源:一财网

为了推广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助推项目落地,地方相继出台PPP奖补政策。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8月5日,已经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PPP奖补政策。这些省分别是贵州、云南、北京、江苏、新疆、山东、浙江、陕西、四川、河北、江西、福建

  上述12地也是此次全国PPP模式推广比较积极的省份。比如,根据财政部PPP中心数据,目前各地推出PPP项目数量排前四位的贵州、山东、新疆、四川均出台奖补政策。

  截至2016年6月末,贵州省推出了1665个PPP项目,总投资需求约1.3万亿元,项目数量和金额均居首位。

  近日,《贵州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工作省级奖补奖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对符合奖补条件的示范县、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和补助。其中新建示范项目按投资规模,给予最高70万元、最低40万元奖补资金,存量项目按实际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规模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资金

  据贵州省财政厅初步测算,2016年贵州省示范项目及示范县奖补共需资金2400万元,2017年、2018年每年示范项目奖补需资金2000万元

  山东省推出的PPP项目数量和投资金额仅次于贵州,位列全国第二。

  根据今年2月份出台的《山东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通过PPP模式化解存量债务的项目以及列入国家示范和省级示范项目,山东省财政分别按照每个项目70万元、50万元、40万元(同时列入国家示范和省级重点的项目,按最高额度奖励)的标准,奖励项目所在市、县(市、区)。扣除以上奖励后的资金,按因素法确定分配额度。每个县(市、区)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如果从补贴力度来看,江苏省PPP单个项目补贴力度最大,最高可达2000万元

  今年6月江苏省财政厅出台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要求的PPP试点示范项目,江苏省财政将按社会资本方出资的项目资本金金额给予不超过5%的比例给奖补资金。

比如,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金额不超过500万,给奖补比例不超过5%,而金额超过5亿元,奖补比例不超过1%。

上述江苏省PPP奖补资金办法称,对省辖市范围的单个PPP项目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县(市)范围的单个PPP项目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15年底财政部出台《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对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投资规模在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

  多地的奖补资金政策强调,奖补资金可用于PPP全生命周期。

  云南省PPP模式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还特意提出,聘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对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给予不高于咨询服务费5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新疆财政厅的PPP模式奖补政策向南疆四地州的项目倾斜,南疆四地州的PPP项目在已有的每档奖励标准基础上增加10万元

  浙江省财政厅推出PPP示范市县,PPP奖补政策对PPP示范市县给予500万元奖补,鼓励示范市县先行先试,发挥示范效应。

实     操

学     习

关于举办PPP模式及平台规范融资和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及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解析

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学习背景

当前,一些地方存在变相融资和违法违规担保行为,债务风险仍在累积。

为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及地方平台公司等掌握投融资体制改革政策、PPP模式融资工具等业务知识,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将于8月、9月在威海市、杭州市和重庆市举办“融资监管风暴暨PPP模式及平台规范融资专题研讨会”

本期学习六方面主要内容:

一、政府购买服务与地方政府融资风险防范相关规定;

二、财预〔2017〕50号文解读与地方政府债务监管;

三、政府投资基金运作;

四、产业投资基金参与PPP项目的运作及案例;

五、金融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基金运作实务;

六、融资平台公司创新转型的操作要点及设计技巧。


学习内容


主讲嘉宾及学员:

拟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金融机构、国内知名咨询机构的专家讲课,并安排交流研讨。

各级财政、发改、国资、金融、国土、住建、市政、水务、交通、环保、农业、产业园区、纪检监察、审计、银监、证监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城投、交投、产投、水投、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中心、商业银行、借贷公司、基金公司、担保公司、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主管人员。

时间及地点安排:

2017年08月17-20日(17日报到)地点:威海市

2017年08月27-30日(27日报到)地点:杭州市

2017年09月07-10日(07日报到)地点:重庆市

培训费用:260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费、专家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学习背景

资产证券化作为PPP模式投融资推出机制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改善PPP项目融资环境,对PPP项目中长期发展将起到关键作用。

为深入学习和应用资产证券化、产业投资基金在PPP项目中的具体应用,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与中建政研将于2017年8月、9月分别在成都、厦门、广州举办"PPP项目与资产证券化及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解析"专题培训班

本期学习五方面主要内容:

一、发改委、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等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政策文件解读;

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落地实操案例解析;

三、PPP产业基金的基本模式、类型及要点梳理;

四、产业投资基金参与PPP项目的运作及成功案例;

五、投融资体制改革对PPP项目融资带来的影响。


学习内容


主讲嘉宾:

拟邀请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商业银行、产业基金等单位的专家授课,并安排交流研讨。

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培训结业证书

时间及地点安排:

2017年08月28-31日(28日报到)地点:成都市

2017年09月05-08日(05日报到)地点:厦门市

2017年09月12-15日(12日报到)地点:广州市

培训费用:2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学习背景

为学习了解“两评一案”后PPP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招投标、项目监管、融资、SPV运营、绩效等问题,并通过对产业新城、地下管廊、市政基础设施等实践案例的应用解析,把握新投融资体制要求和PPP项目合规性操作要点,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与中建政研将于2017年9月分别在武汉、深圳举办"PPP项目应对策略解析暨PPP项目各环节风险管控"专题培训班

本期学习五方面主要内容:

一、新常态下PPP相关政策解析及国家PPP示范项目申报要点;

二、PPP运作问题分析及产业新城PPP模式应用案例解析;

三、PPP项目落地难点及解决方案;

四、PPP项目各个环节社会资本方介入要点及实践案例;

五、PPP+EPC模式实践案例。


学习内容


主讲嘉宾:

拟邀请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内知名PPP咨询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及企业界的有关专家授课,并安排交流与研讨。

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培训结业证书

时间及地点安排:

2017年09月07-10日(07日为报道日)地点:武汉市

2017年09月18-21日(18日为报道日)地点:深圳市

培训费:220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费、专家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学习背景

2017年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研究起草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条例(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PPP立法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PPP条例的出台背景怎样?代表着什么样的立法方向?主要亮点有哪些?对今后PPP项目实施有哪些影响?结合PPP项目实操情况还需要哪些方面进行完善……为帮助各相关单位人员尽快熟悉PPP最新政策要求和PPP模式各阶段实战经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与中建政研将于9月份分别在北京和长沙举办“《PPP条例(征求意见稿)》解读暨PPP模式实战”专题培训班

本期学习三方面主要内容:

一、《PPP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主要思路和看点;

二、《PPP条例(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分析;

三、PPP项目融资模式、风险管理及操作流程和运营管理。


学习内容


主讲嘉宾:

拟邀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金融机构、国内知名咨询机构等专家授课,并安排交流与研讨。

各级财政、发改、国资、金融、国土、住建、市政、水务、交通、环保、农业、产业园区、纪检监察、审计、银监、证监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城投、交投、产投、水投、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中心、商业银行、借贷公司、基金公司、担保公司、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主管人员。

时间及地点安排:

2017年09月05-08日(05日报道)地点:北京市

2017年09月18-21日(18日报道)地点: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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