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PPP模式(一)项目识别


来自:广业法务     发表于:2016-06-07 17:48:06     浏览:712次
       从本期开始,本公众号每周一推出“图解PPP模式”系列原创文章,用结构图的形式,解析PPP模式中的系列问题。每期三幅图并配有文字解析。
图解PPP模式(一)项目识别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提供给我们一张“PPP项目操作流程图”。这张图将PPP项目操作分成了五大阶段和19个步骤,可以用两句话概括这些阶段与步骤间的关系:
        第一,前置原则。在前一阶段未完成前,不能进入下一阶段。例如项目识别阶段中,“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法定的前置程序,一切没有通过“两个论证”而直接进行社会资本采购的PPP项目都是非法和虚假的PPP项目。
        第二,次序原则。应严格按照流程图中的步骤顺序操作。还是拿“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来举例,图中“物有所值评价”的位置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之前,那么就应当先进行“物有所值评价”,理由如下,我们必须先用“物有所值评价”来判断一个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采用PPP模式是否能够“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利用效率最优化”,简单来说就是“值不值”,如果不值,那就没有必要在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因为即便政府财政有能力去承受一些支出,但如果运用PPP模式是“不值”的,那也没有必要去做了。

        在项目识别阶段,最重要的是“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为了这两个论证,前面还有三个文件需要准备和制定,即“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出说明”“初步实施方案”,“初步实施方案”是借助“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产出说明”提供的部分数据来制定的,“两个论证”则主要是针对“初步实施方案”进行评价和论证。如果“两个论证”通过,则项目可以进入到下一个阶段,将“初步实施方案”细化,以完成项目准备阶段的重要步骤----“实施方案编制”。如果未通过“两个论证”,那么“初步实施方案”就必须进行修改和调整,之后重新进入评价和论证体系,直至通过评价和论证。

        初步实施方案的编制,是以“可研”和“产出说明”中的数据为基础的。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有四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二、可行性分析;三、初步实施安排;四、财务测算。以下分别做简要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类型(在建或建成)、地点、联系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前期工作合规性(可研、环评、土地等)、技术路线、所处阶段(申报、设计、融资、采购、施工、运行)、开工和计划完成时间;总投资及资本构成、资产负债、股权结构、融资结构及主要融资成本、收益情况(总收益、收入来源、收费价格和定价机制);政府现有支持安排、社会资本介入情况(如有);纠纷情况(如有)等。
        二、可行性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要求满足情况的分析、行业主管部门和融资平台意愿、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分析、债权人转换配合意愿及担保解除可能性等。
        三、初步实施安排
        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权利义务、风险分担、PPP运作方式、投融资结构、政府配套安排、合同期限、收益回报方式、收费定价调整机制、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合作伙伴选择方式、项目公司(SPV)设立情况等。
        四、财务测算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回报测算、现金流量分析、项目财务状况、项目存续期间政府补贴情况等。
        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对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验证,通过验证的,由项目实施机构报政府审核;未通过验证的,可在(初步)实施方案调整后重新验证;经重新验证仍不能通过的,则不再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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