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财政部再明确: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增量


来自:腾海融资租赁     发表于:2018-09-06 08:55:44     浏览:245次

财政部部长刘昆28日表示,要依法依规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省级政府对本辖区债务负总责,省级以下政府各负其责,重点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债务化解力度。

1、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督促整改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

2、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省级政府对本辖区债务负总责,省级以下政府各负其责,重点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债务化解力度。再次明确省级以下各负其责,倒逼各级政府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量力发展,理性融资。

3、抑制地方不具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

延续财政部之前的要求,财政部在7月26日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指出:“我们强调要有效保障在建项目融资需求,但这些项目必须是要符合相关政策、纳入相关计划,是地方本来就应该推进的项目,而不能是超越财力水平盲目铺摊子,要避免新增隐性债务。”

4、明确问责地方政府、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

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再次明确融资行为、担保行为,不能违法违规。

以下为新华社报道原文:

财政部部长刘昆28日表示,将坚持标本兼治,依法依规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刘昆是在受国务院委托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作出上述表述的。


刘昆表示,下一步,将从五方面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一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督促整改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


二是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省级政府对本辖区债务负总责,省级以下政府各负其责,重点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债务化解力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地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强化财政约束,有效抑制地方不具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


四是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肃问责地方政府、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五是研究出台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等制度办法,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健全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刘昆说,今年以来,我国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加强对企业发行债券的监管等方面入手,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与此同时,平衡好防风险和稳增长的关系,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比去年增加2.18万亿元, 以保障地方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丰富债券品种,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继续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缓解地方政府集中偿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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