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民营企业对PPP市场的热情


来自:PPP门户     发表于:2018-12-04 04:26:00     浏览:251次

来源:济邦咨询 作者:济邦咨询  蔡嘉琳  经理

一、民营企业参与度PPP市场参与度不高的原因

01

自身实力需提升

PPP项目投资数额较大,对参与的社会资本经济基础、施工水平、项目管理、融资手段、风险控制等各方面综合实力的筛选都极为严格,使得很多民营企业在资格预审环节被淘汰,只有少数企业才有机会参与其中,这对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极为不利。虽然《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文件明确要求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不断优化营商环境;2017年国资委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从政策上明确提出央企参与PPP 项目的“六大要求”和“八项禁令”,通过限制中央企业的加入,鼓励私人部门中的民营企业加入PPP项目;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支持地方政府邀请民营企业参与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再一次鼓励民营企业加入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来。但是在现实中地方政府出于各类风险的考虑,为了规避自身和决策风险,更加亲睐资本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的央企、国企,往往直接将民营企业过滤出考虑范围,最终使得PPP项目大部分被央企、国企中标。


02

融资成本较高

PPP 项目融资成本的高低,是PPP项目核心竞争条件。以四川省为例,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融资成本信息发布(第1期)》发布的已融资到位42个PPP项目中,国有企业(中央、省级、市县)参与项目30个,平均融资成本5.56%;民营企业参与项目12个,平均融资成本6.55%。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中,民营企业独资、控股或牵头项目9个,平均融资成本7.12%;民营企业参与投资但不控股或不牵头项目3个,平均融资成本6.26%。可见,社会资本方国有成分越低,PPP融资成本越高。因此,相比于央企、国企,民营企业尤其是非上市民企在没有外部增信条件下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青睐,融资成本较高,盈利空间相对较小,影响其参与周期长达二三十年PPP项目的积极性,导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营企业的竞争能力。然而,目前针对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金融优惠支持政策较少,民营企业相对于实力雄厚、资信良好的央企、国企明显处于弱势。


03

政府失信行为

PPP 项目是一种长期的合作项目,地方政府随意的终止政策会使得正在进行的PPP项目受到影响,民营企业的利益和权利也受到损伤。通常PPP项目会持续十年或是几十年,有时会经历数届地方政府才会完成,每一届地方政府受到国家政策和财政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制定出的发展战略也会有区别,也会对PPP项目产生巨大的影响。由于地方政府的政策或行为影响到民营企业的利益诉求,破坏了民营企业与地方政府的信任机制,使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也受到冲击。

二、 对策及建议

01

降低准入门槛

想要推动民企进一步参与PPP领域,首先从技术手段上,政府要适当调整PPP项目中对社会资本设定的过高门槛,给民营企业机会;其次从思想观念上,政府应从思维观念上消除偏见,改变过去只愿与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合作的固性思维,设置平等的准入条件,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信息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从政策上来看,国家发改委于去年年底发布《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从十大方面促进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此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再次被列入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从长期来看,政府鼓励民企参与PPP意图明显。9月6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司长欧鸿在国家发改委举行的促进民间投资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国务院确定了200个对民企推介的项目。同时,国家发改委也要求各地抓紧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同时常态化地对外进行项目推介,持续做好跟踪调度和后续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


02

完善融资渠道

与大型国企相比,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很多障碍,并且其融资成本也远高于国企。为此,主要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解决:拓展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途径,为其融资提供增信措施;增加民营企业的融资抵押途径,如以项目的未来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作为抵押担保,并从法律层面上给予明确规定;由政府引导出资建立PPP产业基金,实力不足的民营企业可以联合共同加入基金;从法律和政策制度上创造有利条件,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系统等。目前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或贷款时,要求和条件非常苛刻,政府应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协助民营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在PPP项目招标前,项目实施机构应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提前解决PPP项目融资。


03

重塑政府与民营企业的信任关系

政府缺乏契约精神也是影响民营企业进入PPP领域的原因之一。政府应重视合同中的信誉保证,在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项目建设款,保证收益率。争取让更多的民营企业能广泛地参与进来,以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PPP项目的发展。在风险分配方面,政府不能一味的倾向于将风险分配给民营企业,而应作为其坚实后盾致力于加强宏观调控,为其清除特许期内不必要出现的障碍和风险,并主动承担政治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民营企业无法决定和控制的项目风险。


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凡是PPP项目的参与者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对各参与方的约束和保护。法律上的公平能提高民营企业对PPP市场的信心。


04

发挥咨询机构力量

PPP咨询公司是PPP模式的重要参与主体,其拥有的各方面专业知识能为PPP项目提供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协助政府、民营企业等其他参与主体有效解决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协调各方关系。国家为了积极引导PPP咨询行业的发展,培育具备综合咨询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于今年9月评选公示出1386家单位获得2018年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信,其中105家工程咨询单位获得PPP专项咨询甲级资信,有效弥补政府及民营企业的能力不足问题,为PPP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服务和保障。正式获得认定的PPP咨询甲级资信单位,将在未来推动我国PPP咨询事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


民营企业作为PPP项目中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资本队伍,有望成为我国未来PPP市场的动力源泉。本文通过对我国民营企业参与PPP市场的状况进行了简要描述,分析了民营企业在PPP市场中参与度不高的原因,并提出降低民营企业的准入门槛;完善金融体系,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建立健全契约制度,树立政府契约精神;发挥专业咨询机构等角度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以期激发民营企业参与PPP市场的活力,拓展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更好地推进我国PPP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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