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黄河口天宁水镇文化旅游PPP项目需求公示


来自: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表于:2018-12-26 18:29:30     浏览:293次

本项目为垦利区黄河口天宁水镇文化旅游PPP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0915万元,包括工程建设、拆迁征地、设计、环评、可研等费用。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垦利区黄河口天宁水镇文化旅游PPP项目。

a、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b、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c、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3、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合格

物理特性:/

4、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个

交付或实施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建设期3年)

交付或实施地点: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

5、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运维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服务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1年

服务效率: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服务

6、验收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验收,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7、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三、论证意见:一致认为该项目要求设置合理,没有倾向性,同意按该要求开展招标工作。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日:自2018年12月27日起,至2018年12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1月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探宝西路

联系人:陈海玲     电话:0546-206223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中区经二路356号

联系人:高玉明    联系方式:0531-88811037

发布人:山东国能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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