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一位专家对PPP绩效征求意见稿的看法


来自:PPP项目公众平台     发表于:2019-05-14 17:42:55     浏览:245次

近日,一份财政部办公厅下发的《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意见的函》在PPP圈内引起轰动,众说纷纭。

一位财政部、发改委专家库专家对记者表示,《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意见的函》的发布,犹如在平静的PPP圈,投放下了重磅炸弹。

以下是该专家的看法:

一、对于绩效管理指引的认识

1.绩效管理指引的颁发,可以避免实操中的争议,有利于PPP规范实施。

自92号文提出项目建设成本与运营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得少于30%,10号文中提出“建立完全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不得通过降低考核标准等方式,提前锁定、固化政府支出责任;”后,项目参与各方对绩效考核部分挂钩比例认识不一,争议较大,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和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由于理解不同,各自解读、误读,有些项目在操作中难以为继,通过绩效管理指引的下发,能够尽量减少各方分歧,达成共识,有利于项目推进。

2.绩效管理指引覆盖了PPP项目绩效管理和PPP工作绩效管理两个层面,有利于PPP从整体规范

绩效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从PPP项目操作层面和政府推动PPP工作两个层面构建了PPP项目绩效管理和PPP项目工作绩效管理两个体系,同时也明确各级政府可对下级政府开展PPP工作绩效评价,各级财政部门可对下级财政部门开展PPP工作绩效评价。通过对PPP工作绩效进行“全面绩效评价”,有利于PPP从整体、宏观角度进行规范推进。

3.绩效管理指引强调“风险分担”,对绩效评价不达标项目,要分清责任,按约履责

绩效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中“风险分担”、“争议解决”条款的设置,通过区分影响考核结果的责任,来强化政府的履约责任,有利于解决PPP绩效考核中社会资本对考核机制不清晰,考核结果不透明,按效付费不明确的担忧,避免影响PPP项目融资落地。

二、对于绩效管理指引需要着重分析思考

1.PPP绩效考核管理要以PPP合同为基础

PPP项目的绩效考核应以PPP合同为基础,但在绩效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中,如第十二条中“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应该更加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第十六条中“及时实施纠偏,项目绩效运行情况与项目实施阶段绩效目标发生较大偏离时,绩效监控主体应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偏”;第二十一条“绩效评价主体应根据PPP项目合同中约定 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结合最新政策要求及项目实际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对于项目公司的考核,无论是评价主体、评价要求均应以PPP合同为依据,如有最新的政策要求也应引入合同再谈判机制来解决,评价主体如单方面因最新政策要求或其他变更来调整绩效评价的实施方案,很容易引起双方的争议,导致项目公司对评价结果不认可。

2.绩效考核指引中对于评价报告的审核在操作中引发争议

绩效考核指引(征求意见稿)中第二十三条绩效评价报告的审核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应对绩效评价报告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开展再评价”,将对绩效评价考核评价的结果应用造成严重不确定性,如果各方已经达成一致的项目评价报告,因财政部门审核提出异议,并进行再评价,项目公司对再评价报告有争议时,将如何解决,在此期间,财政部门如何支付。建议评价报告审核应由财政部门和实施部门在评价结果报告征求意见时提出,并在争议解决机制中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3.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应尊重合同约定

绩效考核指引(征求意见稿)中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职责中“(二)各级财政部门应认真审核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PPP项目财政收支预算申请及PPP项目绩效目标,充分考虑本级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安排财政预算”,如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PPP合同的约定,在支付时,财政部门依然是可以根据本级财政的承受能力来安排财政预算支出,对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来讲,将会不可承受,会对PPP执行产生重要的影响。

绩效考核,事关PPP参与各方的核心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绩效考核指引(征求意见稿)的颁发,可以集聚各方智慧,有利于用绩效考核的手,促进PPP规范发展。


来源: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特别声明:微信平台文章的观点仅代表作者部分作品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从该公众号转载本文至其他平台引发的一切纠纷与本平台无关。


崔志娟教授负责制PPP实操课

2014年3月,财政部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开展全国PPP推广工作之后,团队研发了PPP实务操作培训课程体系,启动了全国第一个PPP实务操作培训班——崔志娟教授负责制PPP实务操作课。

一、项目特色:政策规范的系统性解读;与部委联合开展行业培训;提供PPP项目落地指导;专家团队的后续服务;搭建PPP交流平台。

二、师资团队:财政部、国土部、交通部、证监会、保监会等相关部委领导;上交所、四大事务所、高校教授、著名咨询机构;大型企业实操专家等PPP领域的顶级专家构成

三、课程模块 :

根据PPP课程体系性质,将课程分为综合实操班、政府实操班、企业实操班、行业实操班,行业班视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模块一、PPP项目政策规范和分析(含10号文)

模块二、PPP项目财务测算问题及解决方案

模块三:PPP核心操作要素与典型案例分析

模块四:PPP项目运营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案

模块五:PPP资产证券化和融资方案设计

模块六:PPP项目绩效设计和绩效评价

模块七:新政下PPP项目方案创新和存量盘活

模块八:PPP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与再谈判

模块九:实务工作坊:PPP项目疑难杂症分析与解决

模块十:PPP项目全流程的税收筹划(重点在运营)

 备注:PPP项目创新模式思路,以及教育与医疗类、片区开发类、轨道交通类、市政道路类、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PPP项目部分案例会在各模块中出现。

专题课程升级体系(课程内容具体见每个课程体系),时间为4天:

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专题班(政府实操班)

模块一、预算法与预算体制改革

模块二、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

模块三、地方政府PPP操作流程与协作分工

模块四、PPP项目的绩效考核和绩效支付

模块五、PPP项目政府风险承担与风险管控

模块六、PPP项目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模块七、PPP项目的财务测算与采购指标设置

模块八、新型城镇化PPP项目案例操作

模块九、PPP项目的政府操作问题研讨会

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专题班(企业实操班)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NewPPP小编欢迎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北京!《PPP项目困境破解与再谈判》终于来了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