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中设计分工及分析


来自:诺德律师     发表于:2019-06-08 21:05:09     浏览:316次

      PPP项目的设计工作通常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对于土建项目,设计通常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初始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或施工设计)三个阶段;对于工业项目(包括工艺装置设施)以及复杂的基础设施项目,通常还要在上述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之间增加一个扩初设计(或技术设计)阶段。
    实际操作中一般由政府方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采购文件以及最终签署的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可由政府方负责也可由项目公司负责。

一、政府方负责设计工作

    设计质量对项目的影响是全局性的,项目从初步设计开始到完工验收后投入运营,都有可能因设计不当造成损失。政府方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故项目的设计质量风险由政府方承担。项目公司应本着审慎的原则对政府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对项目设计方案及相关的工程图纸进行任何的变动。但若因项目公司的施工方案本身缺陷而造成的基础定型阶段的设计变更,则应由项目公司承担此项风险。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公司及社会资本方对项目管理及投资控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文件控制工程造价,并接受实施机构的监督。


二、社会资本方及项目公司负责设计工作

      项目公司负责PPP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深化设计,  承担设计的全部责任,该责任不因该设计已由项目公司分包给其他设计单位或已经政府方审查而被豁免或解除。
     施工过程中因项目公司提供的设计文件或变更设计中设计缺陷,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不纳入建设成本。
    项目公司完成设计需报政府方和相关部门审核,报政府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严格要求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严格控制项目总投。未经政府方书面同意,社会资本方及项目公司不得对审批后的设计方案及相关的工程图纸等进行任何变动。
     在未进行设计调整、变更的情况下,由于项目公司对项目成本控制不当造成的超出设计概算的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相应损失。因政府方要求发生设计变更等造成的成本增加由政府方承担,计入项目总投资。
     项目公司认为变更设计将加快建设速度、降低建设或维护成本、提高项目的质量和环保标准,应当在设计文件中进行优化,报经政府方认可后实施。项目公司应对所提出的优化设计中出现的任何缺陷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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