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来自:公路铁路信息平台     发表于:2019-10-14 17:26:42     浏览:248次

1. 招标条件

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24100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19〕32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晋政函〔2019〕90号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授权,本项目实施机构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起点位于吕梁市柳林县石占沟,与呼北高速临县至离石段相接,路线向南经翟家山、沟底村,于宋家沟西设置中阳互通式立交与中阳县西山循环公路相接,经郭家岭、雷家沟,过余家庄、万年饱,至车鸣峪设车名峪互通与国道209相连,过尖板沟、关上乡、石宝庄、曹家峪、河底、凤尾,穿越界碑岭进入交口县境内,至广武庄设置交口互通式立交与国道209相接,向南跨越道峪沟、大南沟,绕避天马斌鑫煤矿,沿后水头煤矿西侧边缘通过,在刘家沟预留与汾阳至石楼高速连接的设置互通条件,经庄上、龙神殿至石口乡互通与国道209相接,继续向南过山神峪后,终点位于交口县与隰县县界处麦地山。路线全长84.231公里,全线设2条连接线,其中车鸣峪连接线长13.777公里,交口连接线长8.684公里。项目投资估算为107.6亿元,建设工期4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工程PPP社会资本。

本项目以“BOT”模式实施,由项目实施机构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代表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本项目,并获得项目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服务设施经营权和广告经营权。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向交通运输部申请并落实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下简称“车购税资金”)22.29亿元(上限)作为建设期投资补助,不计入项目资本金。车购税资金的实际金额及到位时间以交通运输部最终批复确定的资金额度和资金下达时间为准。

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对车购税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不参与项目公司日常管理。

社会资本在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PPP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2018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累计对PPP项目(已纳入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的净投资(直接或间接投入的股权和债权资金、投标人提供担保或增信的其他资金之和,减去投标人通过分红、转让等收回的资金)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投标人合并净资产的50%;

(4)最近连续三年(2016年至2018年)每年均为盈利,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2018年)资产负债率小于80%,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18年末净资产不低于6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或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贷款意向书金额不低于70亿元;

(6)可用于投资本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少于投资估算的20%(即21.52亿元,以投资人的承诺为准);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8)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承接的项目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成功承接不少于2项公路的PPP项目,其中至少有一条为高速公路PPP项目(已纳入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

(9)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山西”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

(11)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未被评为D级单位。

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或重组的公司,无法提供2016至2018年度完整财务报表的,应分自然年提供自成立或重组至2019年6月的财务报表,上年末的财务指标按2019年1~6月的财务报表数据计算,近三年的财务指标按2017年、2018年、2019年1~6月的财务报表数据计算,无法提供2017年或2018年完整财务报表的,只计算可提供的相应年份。投标人须提供新成立或重组的证明材料,且财务报表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否则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5家,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对项目公司出资;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3.1款的第(2)、(5)、(6)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的第(1)、(4)、(7)、(8)、(9)、(10)、(11)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累计应满足3.1款的第(3)项的要求但不得重复计算;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除因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变化外,投标人中标后,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中的某成员)如具有与拟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可自行承担相应的工作;如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中的某成员)不具有与拟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资质,中标后由项目公司按核准的招标方式选择承担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10-1509:00:00至2019-10-2209: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4.3 标书售价:

不分标段:1000元人民币(不含工可报告费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凡有意参与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情请查看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库注册指南。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1-7731313;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1-7731318;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

5.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及递交

5.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13 09:30:00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9-11-13 09:30:00

6.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于2019-10-1509:00:00至2019-10-2209:00:00(北京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7.2本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3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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