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组团外联道路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自: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     发表于:2016-12-05 17:46:48     浏览:534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就驻马店市城市组团外联道路PPP项目(采购编号:2016-008-A)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驻马店市城市组团外联道路PPP项目已由 市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驻发改交通〔2016〕497、498、499、501、5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并通过驻马店市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人)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并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包含五条道路建设工程,分别为:铜山大道工程(永兴路-确山县北环路)开源大道工程(京港澳高速公路—宿鸭湖环湖路)重阳大道工程(京港澳高速公路—宿鸭湖环湖路)老乐山景观大道工程(老乐山景区-白桥路)金顶山景观大道工程(规划汝河大道—金顶山北门)

2.2投资规模:按市政府对实施方案批复,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3,269.55万元,项目资本金设定为总投资的20%计即24653.91万元,由社会资本方出资。项目具体投资规模和额度,暂按上述费用,项目因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的,以调整后的投资为准。

2.3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或授权经营期限)为15年,含2年建设期。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BOT运作方式,由中选社会资本依法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资产归政府方所有,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4.1.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财务要求

4.2.1注册资本不低于  5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4.2.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2013年-2015年年经营性收入不低于1000亿元,近三年每年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以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2.3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

4.3业绩要求

近3年内投资、建设或运营过不低于15亿元的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4.4信誉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4.5其他要求

4.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5.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成立公司时注册资本金可采用小额方式以加快项目公司设立。

5.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1612 5 日起至201612 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 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方式: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等同注册文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需显示股东组成信息)、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的书面声明、业绩证明材料、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授权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等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4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6.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10612     800分起至900分止。

7.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7.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8.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财政局网站》、《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采 购 人: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中段

联 系 人:戈先生

电    话:0396-2812166

9.2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E座8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5837988

传    真:0371-65997388

 

 

 

发布时间:201612 5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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