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对洱海环湖截污工程PPP项目开展专项纪律检查


来自:苍洱清风     发表于:2016-06-10 23:48:06     浏览:423次

洱海是大理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母亲湖,是大理核心竞争力和魅力所在。大理州市历届党委政府始终将洱海保护放在关乎大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在国家鼓励创新投融资体制及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大背景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洱海保护治理,推动洱海保护治理各项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大理洱海环湖截污工程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原则,科学论证后运用规范的PPP模式实施洱海环湖截污工程,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到大理考察对保护洱海的重要指示。

【项目概况】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在挖色、双廊、上关、湾桥、喜洲、古城共新建6座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总规模5.4万立方米/天;在环洱海东岸、北岸、西岸铺设污水管(渠)234.2公里,铺设尾水输水管34.82公里,污水提升泵站11座,尾水提升泵站6座。

大理洱海环湖截污工程PPP项目批复投资45亿元,批复近期(2016-2020年)计划投资34.9亿元,PPP协议签约控制价29.8亿元。资金来源以多渠道筹资为主,积极引入社会资本。2015年1月完成洱海环湖截污工程规划并通过评审,2015年8月项目建议书获云南省发改委批复,2015年9月获得云南省发改委项目可研批复(云发改资环﹝2015﹞1217号)。目前,在上级的关于支持下,洱海环湖截污PPP项目已列入财政部第二批示范项目,同时积极争取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已获批第二批和第五批专项建设基金5.49亿元。

【预计成效】2018年完成建设,期限为3年。建成后,预计服务范围66.41平方公里,服务人口65.28万人(2050年),截污主干管居住区覆盖率达到100%,河道截污干管覆盖率达到100%,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远期(至2030年)11.8万立方米/天,近期(至2020年)5.4万立方米/天,出水达到国家一级A类排放标准,并对污水就近分片处理,尾水进入湿地净化及城市景观用水、农业灌溉等再利用。

【项目进展督查情况】为认真组织实施好大理市洱海环湖截污工程PPP项目,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格奖惩,推进环海截污工程建设,切实保护洱海,根据中共大理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市级领导挂钩联系重大项目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大市办发{2016}5号)精神,制定《2016年大理洱海环湖截污工程PPP项目建设责任书》。

2016年6月初,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和大理洱海环湖截污工程指挥部组成督查组,8名成员分两个小组,分头深入挖色、双廊、上关、湾桥、喜洲、大理镇及部分施工现场,对责任乡镇的相关工作进行督查,目前已完成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数据上报及农转征勘测定界工作,已完成EPC施工招标、监理招标、第三方工程造价和财务审计招标。正加紧开展厂站工程地勘、设计方案优化论证,双廊试验段和具备施工条件标段管线敷设工程已开工建设。

开展大理洱海环湖截污工程PPP项目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事业,希望各部门、乡镇要引起高度重视,将其视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


 


 

通过实地查看,洱海环湖截污工程PPP项目在指挥部和各乡镇的共同努力下,项目总体进展顺利,但存在各乡镇工作不平衡,特别是项目永久用地征用工作进展缓慢,导致无法进场开展地勘,直接影响后续的工作。因此建议:

(一)各责任部门、乡镇要充分认识到项目用地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影响,在做好征地户的群众工作的基础上,采取灵活有力的措施,想方设法将土地特别是永久性用地提供给建设单位,确保进场开展地勘等工作。同时,及时将“群众对土地补偿标准不满意,认为土地补偿标准低,不愿意配合征地”等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尽可能争取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永久性用地的征地工作。

(二)各部门、乡镇要相互配合,积极做好土地征地报批工作。市国土局要认真到各乡镇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既要协助各乡镇开展征地工作,又要按照程序和流程做好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

(三)各责任乡镇要继续积极做好大理洱海环湖截污工程PPP项目建设的群众、宣传、维稳等工作,协助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四)项目指挥部、项目公司、各责任部门、各责任乡镇之间要及时沟通、协调,确保项目工程建设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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