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证券化介绍
资产证券化业务(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ABS,是指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其可以是单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也可以是多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构成的资产组合。具体而言,基础资产可以是企业应收款、租赁债权、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不动产收益权,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
(二)PPP资产证券化
PPP项目涉及到农业、燃气、供电、供水、供暖、供气、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地下管廊、公共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其投资周期通常会长达20-30年。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社会资本投入。而资产证券化是基础设施领域重要融资方式之一,对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加快社会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典型的PPP资产证券化结构如下:
在这一结构中,PPP项目公司作为基础资产转让人,将PPP项目公司未来收益权(包含项目公司服务收入、政府缺口补助等)转让给资产服务机构设立的资产支持计划;资产支持计划则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从投资人处取得资金,支付给基础资产转让人;而投资人则未来通过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从中获益。
二、PPP资产证券化税收问题
PPP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涉及到基础资产转让、资产支持计划收益、投资人收益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的税收各不相同。其中,
1、基础资产转让税收
在PPP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基础资产的转让属于一种未来收益权的转让。从现有的财税(2016)36号文莱看,该类未来收益权的转让并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同时,该种证券化并不需要出表,基础资产转让可以视为一种融资,相应的融资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资产支持计划收益税收
在PPP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资产支持计划涉及的税收问题是其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规定,资产支持计划中涉及的增值税问题,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即:资管产品管理人在运营资管计划时,从PPP基础资产转让人中取得的基础资产进行运营取得的收益,由资管产品管理人缴纳增值税。然而,需要承认,基于现有的140号,在PPP资产支持计划下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等一系列问题上仍具有相当的不明确性。
在资产支持计划下,由于现有的资产支持计划仍处于企业所得税监控盲区,PPP置产支持计划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仍不明确。
3、投资人收益中的税收问题
投资人的收益包括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持有收益(含持有至到期收益)和转让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在PPP的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企业投资者的上述收益均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企业投资者而言,其增值税的处理则较为复杂。具体而言:
(1)持有收益
根据140号规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PPP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投资者取得持有收益(包含持有至到期收益)通常满足该类条件,无需缴纳增值税。
(2)转让收益
根据财税(2016)36号和140号文规定,对于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PPP资产证券化产品,属于金融商品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
一、研修背景
经过2014的PPP推广年、2015的PPP拓展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于2016年驶入了快车道,随着新《预算法》政策系列、《政府采购法》政策系列、各行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意见》政策系列等制度层面顶层设计的基本完善、全国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资产证券化规定的出台、PPP立法的期待,2017年必然进入PPP实战操作的调整年,PPP项目产融结合进入立体层面,实体项目与资本市场对接、落地项目随着时间推进逐步会进入合同再谈判期。
2014年3月,财政部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开展全国PPP推广工作之后,团队研发了PPP实务操作培训课程体系,启动了全国第一个PPP实务操作培训班。三年中“政策+实务”的培训理念已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学员的PPP知识层次出现了分化,但PPP实操的集成化和中国PPP模式理念的转变,仍需要加大此方面的实操培训力度。此外,在PPP实操中政府需要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企业需要进行哪些方面的工作?在PPP行业领域操作中,如何进行养老服务业PPP操作、如何进行特色小镇的PPP操作等,亟需进行专题化PPP和行业化PPP培训。
在三年PPP实务操作培训基础上,2017年全面实施“一体、双翼、立面”的PPP实务操作培训战略,打造全国唯一一个PPP全方位实操培训课程体系。在PPP实务操作综合班的“一体”基础上,打造政府和企业实务操作的专题培训班,有助于PPP“双翼”展开,根据行业特点,打造特色小镇的PPP操作、养老行业的PPP操作等“立面”实操培训。
2015年崔志娟教授指导的山东《禹城市城乡教育综合发展PPP项目》被称为“禹城经验”,该模式被视作为非收益性项目PPP模式的应用范例。2016年指导学员开发了“移动PPP应用”手机端项目。
二、项目特色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研修班一直秉持“政策+实务”的培训特色,具体为:
1.政策规范的系统性解读:政策制定者等专家对PPP相关政策进行系统性讲解,并根据财政部示范项目督导情况详解项目操作的规范性问题。
2.行业实战标杆案例分享:各行业资深的PPP实务界专家团队,与学员分享轨道交通、市政道路、厂网一体化、片区开发、综合管廊、智慧城市等行业新政下的经典案例,防止沿用旧模式解决新问题带来的弊端。
3.提供PPP项目落地指导:对学员带来的拟操作项目进行实操指导,帮助学员厘清操作PPP的思路,防止类PPP项目带来的潜在风险。
4.专家团队的后续服务:为老学员提供沙龙或小型论坛的增值性服务,并对实操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
5.构建班级交流平台:通过班级微信群公共微信平台(企业咨询专家),为学员持续了解PPP项目的新政策、新发展及新的实务经验,提供知识增值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学员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新城、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市政公用企业
央企和上市公司的投融资部门、财务部门等
其他投资机构(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与商业银行等
专业服务机构:投资银行、信托机构、咨询公司、财务顾问、律师等
其他与PPP相关的机构和人员
四、研修内容
模块一:PPP政策框架与引导基金
PPP的基本概念和实施背景
PPP的政策体系框架和核心要点
如何使用PPP引导基金
详解PPP示范项目状况及经验借鉴
PPP实施的优势与局限性
模块二:PPP项目的核心操作要素详解
如何识别PPP项目的合规性
PPP项目产生说明和绩效考核的设计方式
PPP项目风险识别技巧和风险分配机制
PPP项目出资方式和股权结构设定技巧?
如何利用融资创新机制降低PPP项目的融资成本?
如何正确设计PPP项目的回报机制?
PPP采购模式的有效选择方式
模块三:PPP项目两个论证的问题分析及编写技巧
如何准备两个论证编写的基础材料?
物有所值评价的程序与实操出现的问题
物有所值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方法演示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程序与实操常见问题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案例分析
两个论证报告的编写与批复
模块四: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要点及案例分析
实施方案编写的价值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设计的关键点
实施方案设计常见的问题
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的案例分析
模块五:PPP项目土地使用及资源补偿机制
PPP项目用地取得实务
PPP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
新型城镇综合开发PPP项目案例涉及的相关土地问题
养老PPP项目土地问题探讨
模块六:PPP项目的融资模式设计与案例分享
PPP项目的融资结构分析
PPP项目融资工具及选择技巧
PPP项目融资创新模式的典型案例分析
PPP项目融资改善策略与退出机制的设计
模块七:实务工作坊:PPP项目落地指导实践(一天)
PPP项目案例的背景介绍
PPP项目案例问题的选取
PPP项目案例问题的成因分析及归类
PPP项目案例问题的解决策略
专家评价和指导项目落地操作
模块八:PPP项目税收管理与税收筹划
PPP项目的组织形式及相关税务考虑
PPP项目各阶段需考虑的税务问题
PPP项目的税务风险管理
PPP项目税收筹划与管理的案例分享
模块九:PPP项目的法律文本要义与和法律风险防范
PPP项目案例中法律文本常见问题析疑
PPP项目合同与特许经营合同的差异对比要点
PPP项目的法律文本起草要义
移交项目案例评价PPP项目的法律风险防范
备注:1.以上九个模块每次安排8个模块
2.PPP项目创新模式的思路,以及教育与医疗类、片区开发类、轨道交通类、市政道路类、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PPP项目部分案例会在各模块中出现。
专题课程升级体系(课程内容具体见每个课程体系):
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专题班(政府实操班)
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专题班(企业实操班)
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行业专题班(特色小镇班)
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行业专题班(养老服务班)
……
五、师资团队(部分专家)
师资团队由相关部委领导、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和PPP实操领域顶级专家等组成。部分师资构成如下:
秦荣生 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党委书记兼院长
拟邀请财政部、住建部、国土部等PPP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部门的相关领导
崔志娟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本项目责任教授,北京大学博士后,禹城市副市长。
王天义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晓晖 德勤事务所合伙人
任宇航 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融资计划总经理
谭志国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副总经理
王衞東 国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侯 峰 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春中 中信银行总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梁 军 柏林水务中国控股公司总经理
辛 强 上海建银城投环保投资公司总经理
金永祥 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姜军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金融研究所所长
师资团队具有高端性、专业性、专属性等特点。
六、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期数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结束时间 | 培训地点 |
第36期 | 2017.2.22 | 2017.2.23—2.26 | 2月26日17:00 | 学院(实操综合班) |
第37期 | 2017.3.16 | 2017.3.17—3.20 | 3月20日17:00 | 学院(实操综合班) |
第38期 | 2017.3.24 | 2017.3.25—3.28 | 3月20日17:00 | 学院(企业实操班) |
第39期 | 2017.4.14 | 2017.4.15—4.18 | 4月18日17:00 | 学院(实操综合班) |
第40期 | 2017.4.24 | 2017.4.25—4.28 | 4月18日17:00 | 学院(政府实操班) |
第41期 | 2017.5.11 | 2017.5.12-5.15 | 5月15日17:00 | 学院(实操综合班) |
第42期 | 2017.6.8 | 2017.6.9-6.12 | 6月12日17:00 | 学院(实操综合班) |
第43期 | 2017.7.7 | 2017.7.8—7.11 | 7月10日17:00 | 学院(实操综合班) |
第44期 | 2017.8.3 | 2017.8.4—8.7 | 8月7日17:00 | 学院(特色小镇班) |
第45期 | 2017.8.10 | 2017.8.11—8.14 | 8月14日17:00 | 学院(实操综合班) |
第46期 | 2017.9.6 | 2017.9.7—9.10 | 9月10日17:00 | 学院(实操综合班) |
第47期 | 2017.10.11 | 2017.10.12—10.15 | 10月15日17:00 | 学院(实操综合班) |
第48期 | 2017.11.9 | 2017.11.10—11.13 | 11月13日17:00 | 学院(实操综合班) |
第49期 | 2017.12.15 | 2017.12.16-12.19 | 12月19日17:00 | 学院(实操综合班) |
第50期 | 2018.1.18 | 2018.1.19—1.22 | 1月23日17:00 | 学院(实操综合班) |
*对于大客户,可实行定制化培训,具体事项请与教务联系,电话13601220178。
七、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
① 培训费人民币4200元人(含培训、咨询、资料、场地等费用,不含食宿)。
② 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天。住宿条件为单人标准间220元/人/天,商务间380元/人/天,新商务间480元/人/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
2.缴费方式:
培训费采用汇款方式缴纳;食宿费用报到时缴纳现金或刷卡。
汇款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天竺支行
注:学员请于报到当日持汇款复印件报到,否则视同未汇款,需重新交纳培训费用;
八、结业证书与发票开具
1.结业证书:培训班结束后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所修的16个学时兑换1个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学位教育课程学分,该学分可用于申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专业学位和减免学费,具体内容请与研究生部韩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601220178。
2.发票开具:学员缴纳的培训、食宿费均只能统一开具北国会的“培训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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