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周报(07.24-07.28)


来自:元亨智库     发表于:2017-07-31 06:56:06     浏览:527次

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

二、两部委印发林业PPP第一批试点项目名单


一、PPP政策


1、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委日前联合启动了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


据了解,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将注重激发市场活力,激励先进地区,突出行业破冰和引领带动效应,优先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务院确定的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的项目,优先支持环境保护、农业、水利、消费安全、智慧城市和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养老等幸福产业的项目。鼓励规范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公共服务资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运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通知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委、局)、科学技术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委)、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市政、市容、园林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厅(局)、农业厅(局、委、办)、商务厅(局)、文化厅(局)、体育局、林业局、旅游委(局)、铁路监督管理局、民用航空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深入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工作,加强示范引领和样板推广,带动更多PPP项目落地实施,充分发挥PPP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财政部会同行业部委联合启动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由财政部会同相关行业部委联合开展。项目申报筛选注重激发市场活力,激励先进地区,突出行业破冰和引领带动效应,优先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务院确定的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的项目,优先支持环境保护、农业、水利、消费安全、智慧城市和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养老等幸福产业的项目。鼓励规范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公共服务资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运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予受理: 

(一)项目属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工程、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商贸基础设施、养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 

(二)项目已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http://cpppc.org)项目库。 

(三)新建、改建项目已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按规定完成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核准或备案、供地方案等前期工作。存量项目涉及国有资产、股权转让的,已按规定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四)项目已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至少进入采购阶段。 

(五)项目应当建立完善的运营绩效考核机制,有经营性现金流,投资回报机制以使用者付费为主。 

(六)含项目建设期在内的项目合作期限不低于10年。 

(七)项目不得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实施,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 

(八)符合行业部委的支持方向和政策要求。 

1.市政领域项目,应当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建城〔2016〕208号)等文件精神贯彻实施。 

2.农业领域项目,应当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50号)精神贯彻实施。 

3.旅游领域项目,应当符合《“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基本要求。优先支持旅游信息化提升工程;旅游厕所、旅游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特色旅游功能区、国家精品旅游带、国家旅游风景道、特色旅游目的地等重点领域旅游公共服务项目。 

4.铁路行业项目,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发改基础〔2015〕1610号)精神贯彻实施。 


三、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按照所属层级分为两类,省级及以下地方项目(以下简称地方项目)和中央部委直属项目(以下简称中央项目),分别按以下程序申报: 


地方项目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初选,通过初选的项目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汇总形成申报项目清单(详见附件),并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完成线上申报后,将书面申报报告及申报项目清单上报财政部。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可结合工作安排参与项目初选工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将本地区本行业申报项目清单抄报相关行业部委。 


中央部委项目由相关行业部委会同财政部对口司局联合组织初选,通过初选的项目汇总形成申报项目清单,由各行业部委进行线上填报并书面报送财政部,完成线上填报即进入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行业部委在工作中评选的各地试点项目以及实施机构为地方各级单位的项目,按照地方项目进行申报,行业部委可出具推荐意见书。 


每个省(区、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0个,各行业部委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各省(区、市)以及各相关行业部委应于2017年8月25日前,提交书面申报报告和申报项目清单,并同时完成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本次项目申报筛选不接受线下申报项目和材料。 


四、项目评审程序 


(一)项目汇总及形式审查。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PPP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和形式审查,形成备选项目清单作为评审对象。 

(二)项目评审分组。备选项目按照行业领域进行分组评审,分为:交通运输组,市政公用事业组,综合开发组,农林水利与环境保护组,幸福产业及其他组。  

(三)评审专家组成。每个评审组由7名评审专家组成,包括行业专家2名,政策、财务、法律、咨询、学术专家各1名。评审专家采取PPP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方式,于集中封闭评审开始前2日确定。各行业部委和我部对口司局可各指派1名负责相关业务的处级干部,作为观察员身份参与项目评审,提供政策指导。 

(四)项目名单确认及发布。项目评审结束后,按照每个项目评审组的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综合考虑民营企业参与程度、国务院确定的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环境保护和幸福产业等三类优先支持的项目类型和各组平均分,形成示范项目名单。示范项目名单形成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由财政部会同各相关行业部委联合发布。 


五、项目管理要求 


(一)对于入选的示范项目,符合条件的将获得中央财政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支持。 

(二)对于不再具备继续按照PPP模式推进条件,以及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的项目,将移出示范项目名单。 

(三)对于入选的示范项目,将适时对外公布申报材料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财政部将联合行业部门成立督导组,检查指导示范项目执行落实情况,促进PPP模式可持续发展。 


 财政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7年7月14日


2、两部委印发林业PPP第一批试点项目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

第一批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农经〔2017〕1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厅(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455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确定河北省洋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万亩造林园区项目等12个项目作为国家层面联系的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第一批试点项目。现将试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请有关省区抓紧开展工作,指导试点项目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尽快将项目录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库,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落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和林业部门要加大对试点项目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将试点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


二、认真开展试点工作。请有关省区积极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投资经营主体选择方式、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支持政策、政府对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服务和监管方式、社会资本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试点,力争通过2年左右的时间,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将加强试点项目的跟踪和指导,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持续扩大试点范围。今后,国家层面将继续开展试点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做好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工作,在选择项目开展省级层面试点的同时,认真做好国家层面联系试点项目的申报和跟踪总结等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附林业领域第一批 PPP 试点项目名单:


1.河北省洋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万亩造林园区

2.河北省六景微谷张家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打造绿色生态察北

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环城区林业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4.吉林省森林防火综合信息化项目

5.安徽省西津河湿地公园项目

6.安徽省颍泉泉水湾湿地公园项目

7.山东省五阳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8.山东省梁山县森林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9.湖北省府河生态绿楔示范工程

10.湖南省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 4A 旅游景区综合开发项目

11.广西自治区环绿城南宁国家储备林广西国有七坡林场七彩

森林项目

12.云南省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


二、本周PPP中标项目一览


1、深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深州市恒信路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深州市恒信路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石家庄一建/重庆瀚华/江苏中南建筑联合体

4599.452 万元(人民币)


2、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阿鲁科尔沁旗26所中小学塑胶运动场地PPP项目成交公告


阿鲁科尔沁旗26所中小学塑胶运动场地PPP项目

深圳前海谢诺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长河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4353.85 万元(人民币)

特许经营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9年。


3、长春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长春市绿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中标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

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桑德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标报价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2.83元/立方米

排水设施维护服务单价:315503.15元/公里·年

一期建设期:2年

特许经营期:30年


4、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污水处理(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中标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污水处理(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中核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北京中核全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标报价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2.568元/立方米

排水设施维护服务单价:1175500元/公里·年

一期建设期:2年

特许经营期:30年


5、赤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赤峰经济开发区马林有色金属产业园五条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预中标公示


赤峰经济开发区马林有色金属产业园五条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晋祥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39999 万元(人民币)

合理利润率

6.46%

年度折现率

3.84%

年度运营成本

520 万元(人民币)


6、 玉门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玉门创业创新孵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PPP模式遴选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玉门创业创新孵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PPP模式遴选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

江苏恒远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苏州森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13162.1 万元(人民币)

(1)工程建安费结算下浮率:2.0%

(2)合理利润率:6.5%

(3)年度折现率:5.38%

(4)运营费累计折现值:589.99万元

(5)可行性缺口补助累计折现值(政府付费总额):7547.62万元


7、敖汉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敖汉旗城市综合体提升改造及生态保护建设PPP项目预中标公示


敖汉旗城市综合体提升改造及生态保护建设PPP项目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总中标金额

226970.85 万元(人民币)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个子项目:

A类项目包括:

(1)新惠城区市政路桥建设项目

(2)敖汉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项目

(3)敖汉旗新惠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和自来水信息化调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B类项目包括:

(1)敖汉旗医院建设项目

(2)敖汉旗新惠中学易址新建项目

(3)敖汉旗金厂沟梁独立矿区居民搬迁安置配套体育场馆建设项目。

A类项目合同期为 15 年(含建设期 2 年,运营维护期 13 年);B类项目合同期为 20 年(含建设期 2 年,运营维护期 18 年)

合理利润率

6.50%;

折现率(15年经营期):3.20%;

折现率(20年经营期):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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