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塾智库|第十一讲新契约经济学的大腕---诺奖得主哈特教授:兼论lPPCE的继承与创新


来自:尹塾智库     发表于:2018-02-06 07:12:41     浏览:354次

新契约经济学的大腕---诺奖得主哈特教授:兼论lPPCE的继承与创新

研究契约的大师一般把重点放在公司组织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比如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契约。因为双方信息不对称,可能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职业经理人作弊获取不当利益)。早期公司治理采取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揭错纠弊。但是效果不好,监督成本也很高。1980年代以来委托代理理论建议采用激励的手段,即剩余索取权或直接用产权激励。这种以激励为主辅之以内部控制的委托代理思想嵌入契约取得良好效果,在1990年代得到广泛应用。

哈特后来发现,契约的履约绩效尚有改善空间,即油水尚未榨干。他认为契约双方履约时虽然是平等的,但委托方主动,而代理方被动。代理方将视委托方是否给予我公平待遇而决定履约程度,你若公平我就加倍努力,你若不公平我就消极履约。哈特把前者叫完美履约,后者叫字面履约。委托代理的契约理论就是追求完美履约,因为契约总是不完备的,实现字面履约容易,实现完美履约难,哈特提出诱致参照点效应可以激励代理人实现完美履约。因此,他摘下诺奖!

图为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

即使如此,一些宏观经济学家忿忿不平,认为当今世界经济遇到诸多困难,例如环保生态环境、全球化治理、国家发展问题,甚至中国经济标杆作用问题亟待解决,为什么要把诺奖授给一个研究领域如此狭窄,理论成果应用效果相对较小的学者!进而大胆预测,下一年度的诺奖肯定授予宏观经济学者,尤为可能的是发展经济学家可能获奖。

如果把哈特等人的新契约经济学放在项目治理的框架里分析,就会发现不太好用。因为项目虽然也是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注意我说的是控制权不是经营权,但是项目一次性特点显著。这种一次性特点导致控制权人的一次性博弈愿望强烈,即类似火车站商店;而不愿长期博弈,即类似于小区商店。那么项目合同中剩余索取权没有或不足,只能采用别的激励手段。

图为尹贻林先生在其创办IPPCE研究所前留影

IPPCE发现了四种激励手段:带领IPPCE发现了项目治理的四大激励手段:

?项目治理的四大激励手段

1. 基于风险分担效应的信任;

2. 基于参照点效应的公平;

3. 基于网络传递效应的关系;

4. 基于位势差效应的权力(不是权利)。

用于深圳地铁5号线、贵阳地铁1号线、广州地铁11号线和天津站枢纽、天津轻轨9号线工程投资管控,获两个全国优秀项目管理一等奖、一个天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一个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1
基于风险分担效应的信任


这个手段起激励作用的机理是:初始信任使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采用风险分担方案,承包商认为按此方案他能获得预期利润,因而投桃报李,奋力履约。从而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风平浪静”,项目顺利完成。信任在其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凭什么保证承包商“投桃报李”而不“背信弃义”呢,这就是我们的研究重点。目前的解决方案是“信任高速公路”,只要有“背信弃义”行为,通过信任传递让他被建筑业抛弃,无法东山再起!背信成本高昂,让人望而却步。

2
基于参照点效应的公平


这种公平激励的机理是:契约中的代理方如果认为在契约里受到了公平对待,他就会努力履约,促使字面履约和完美履约双丰收,这就叫参照点效应。关键是如何使代理人(承包商)感觉受到了公平对待,从而诱致完美履约。按照公平理论,人们总是拿付出与回报比,拿自己与别人比,拿现在与过去比。所以,我们研究表明,在变更、调价、不可抗力、不利现场、业主指令错误等5个关键环节釆用风险分担原则,承包商就会感受到公平对待。

3
基于网络传递效应的关系


建设项目中,正式合同、法律约束制度框架外的、可以影响到个人或组织行为的非正式的规范,构成了建设项目的关系治理机制。这些规范通过关系网络可以加速扩散,发承包双方的任何履约表现均可得到放大并发酵。类似于俗话所说“好事不出门 坏事传千里”。尤其通过交互性新媒体网络的传播,就形成网络传递效应,对不正常履约行为形成吓阻。这种效应可以降低交易中的阻滞,润滑合作,维护和促进发承包方之间交易的和谐性,作为正式契约治理的重要补充,最终提高项目管理绩效。

4
基于位势差效应的权力


位势差是山东建筑大学沙凯逊教授提出的,意即:发承包双方本应属于平等交易主体,但因建筑市场的业主方市场,承包商僧多粥少造成实际的从属地位,从而形成业主的实际市场地位高于承包高的市场地位,这就是位势差。位势差的弊端是:业主不采用风险分担,承包商则釆用变更、调价、索赔方法使投资失控风险回流业主造成投资失控。克服位势差是否就能实现投资控制目标,尚未证实,而且位势差是市场大环境造成,凭项目发包方一己之力难以克服。

我们按因势利导的原则建立大标段发包,标段大到容纳十几个子公司的规模(如100亿以上),并赋予总承包方内部分配任务给子公司的权力。如此一来,相当于发包方给予总承包人相当大的激励——企业内部的行政计划体制得以保证,用总承包人的权力归属感换取项目监管交易成本下降,项目管理绩效相应提升。


结语


IPPCE在项目治理领域的研究贯彻了“顶天立地”的方针,自2003年创立中国特色的项目治理理论新范式后,相继攻克了项目不是稳定的组织而无法持续研究的难题、项目无剩余因而无法激励的难题、项目投资管控理论解释力不足的难题、初始信任的建立与维持的难题、EPC大标段发包的经济学理性支撑不足的难题、参照点效应诱致因素确定的难题。在研究方法上引进了强化质性研究、田野实验、深入案例研究等方法。在研究成果上荣获一系列行业成果奖和科技进步奖、社科优秀成果奖等奖励。在国内工程管理学科领域独树一帜,受到同行瞩目。除在学术研究领域硕果累累外,IPPCE利用理论优势,洞察工程造价咨询产业的新趋势、新动向甚或新风口。在PPP、BlM、EPC应用领域独领风骚,受到工程造价咨询产业界的拥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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