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最头大的问题来了,就是税收!


来自:PPP服务中心     发表于:2017-05-23 18:54:25     浏览:415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行政干预。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认为,PPP,其本义是通过机制创新来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增进社会福利,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而供给侧改革往往离不开减税等相关措施支撑,因而税收是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手段。开展PPP与税收有关问题的研究,着眼于以税收的优化来助力PPP的发展,对于支持和促进PPP发展,推进供给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元立方金服,专注于PPP、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

  本文先分析税收支持PPP发展的必要性,再分析我国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所涉及的税收,重点分析PPP项目落地中的四大税源分配问题,最后对我国PPP中的税收问题提出建议。

  一、税收支持PPP发展的必要性分析

  1. 从供给经济学理论的角度来看,PPP发展离不开减税政策的支持。

  减税、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是供给经济学的主要政策主张。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政府通过PPP模式引入竞争机制来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可减少对经济的直接干预,让私人资本发挥主体作用,提高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效率,这也正契合了供给经济理论的核心主张。

  而根据供给经济学有关理论,要确保有效供给、实现经济增长,往往需要通过减税(给予相关项目税收优惠政策、改革调整税制结构和政策)的方式来实现既定的目标。因此,从供给经济学角度,PPP的发展需要税收政策(主要为减税)的支撑。

  2. 从公共经济学理论来看,税收政策工具是弥补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有效手段。

  考虑到PPP项目大多为公益基础设施项目,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属性(纯公共或半公共产品),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完全通过市场机制难以确保其有效供给,或者说其收益在一般情况下难以弥补投资成本。税收工具有普惠性、公平性,执行成本低,与市场竞争机制较相适应,能够较大限度的调动私人资本这一微观主体的积极性,是作用于PPP进而弥补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重要手段。

  这种情况下,根据公共产品理论,需要通过财政支出和税收等经济手段对其供给不足或收支缺口部分(外部效应)进行弥补。

  3. PPP项目及其机制的特殊性,也决定了税收支持政策存在的必要性。

  由于PPP项目涉及到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特定权力的让渡,其项目及机制的特殊性决定了现行税法框架与PPP发展的不相适应性,尤其是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需要调整完善相应税收政策来解决。

  一是项目性质的特殊性。根据国家相关规定,PPP项目基本上适用于所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具有较为明显的公益属性。因此,原本出台的针对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税收支持政策应该同样适用于PPP项目,如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等。

  二是项目形式的特殊性。许多PPP项目在政府与PPP项目公司(SPV)之间进行资产的转移或移交的时候,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和产权在移交前后都属于政府,没有发生权属的改变,但部分项目需要支付对价,移交过程中容易二次产生流转税、所得税及契税,增加PPP项目税务成本。

  三是政府补助面临交税的问题。政府对项目公司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以及项目申报的财政专项补贴资金,都面临交税的问题。这需要国家对相关政策予以修改完善,从而为PPP项目顺利实施营造好的条件。

  二、我国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所涉及的税收

  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包括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等五个环节。五个环节基本上都涉及到税收问题,元立方研究员了解到,项目识别、准备和采购环节涉及到的税收问题不多,主要集中于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阶段,本文也将重点研究这两个环节。

  1. 项目识别、准备和采购阶段涉及的税收。

  一是政府发起的PPP项目。对于此类PPP项目,其项目识别、准备和采购阶段都由政府职能部门或者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操作相关事项,仅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需要的相关资料、合同文件需要缴纳增值税、印花税等零散税收,与传统项目无异,其影响也可以忽略不计。二是社会资本发起的PPP项目。同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类似,也只需要缴纳相关零散税收。

  2. 项目执行(实施)阶段涉及的税收。

  一是项目前期涉及的税收。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签订合作协议后,相应需要筹建PPP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筹建阶段发生的人员工资、协议文书、筹办费用等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收。

  二是项目建设期间的税收。由于PPP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项目建设期间将主要涉及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收,其中,营改增后增值税是这一阶段最主要的税收来源。

  三是项目运营期间的税收。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涉及的税收主要有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如高速公路投入运营后,对于BOT等项目而言,其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同时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收。

  3. 项目移交、转让、出售阶段涉及的税收。

  项目建成后,根据不同的PPP分类,项目资产处理方式不同。

  一是所有权属不变的资产移交。该种情况下,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政府所有权属移交前后没有发生变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不作税务处理。

  二是所有权属发生变化的资产移交。包括社会资本方将存量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资产有偿转让给政府方或其他社会资本方。上述情况下,需要正常纳税,涉及到营业税(营改增后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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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05-07日   青岛 ( 5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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