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政府工程的看过来,一个案例看懂PPP模式如何运作


来自:政商汇     发表于:2016-06-15 09:28:06     浏览:452次

自2014年开始,PPP开始火了!


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提供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公共产品和服务,合作过程中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该模式起源于西方,已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我国政府自1996年开始试点推行公私合作的BOT项目(建设—运营—移交),包括广西来宾B电厂项目、大场水厂项目和长沙电厂项目,取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2014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国务院密集出台政策在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建设领域推广PPP模式。这对于满足民众需求、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及拉动民间投资均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们通过北京地铁4号线的建设运营了解一下PPP模式在实践中的应用。


北京地铁4号线是我国轨道交通领域第一例采用PPP模式成功建设及运营的项目,项目具有非常好的示范性。


北京市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后,为配合奥运会开工建设,市政府把地铁4号线的建设提上了日程。地铁线路全长约28.2公里,总投资约153亿元,于2004年8月开工建设,2009年9月28日正式开通运营。PPP模式在北京地铁4号线建设中得到了较好的应用,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4号线建设运营的PPP模式流程


1、项目融资


4号线项目总投资约153亿元,项目的建设工程分为A、B两部分。A部分投资约107亿元,占总投资额的70%,主要包括车站、区间等土建设施、轨道以及电梯、给排水等机电设备。B部分投资约46亿元,占总投资额的30%,主要包括车辆及通信、信号等机电设备、自动售检票机等。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京投公司)作为政府投资方,负责A部分建设工程的融资、设计和建设,具体的实施由该公司主要投资的北京地铁4号线投资责任有限公司(简称4号线公司)负责,并享有A部分资产的所有权。在A部分项目的资金筹措上,北京市提出了以市政府为主导,市区共建、多元化运作、多渠道筹资的融资方式。4号线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9.20亿元,由北京市财政、京投公司及沿线各区政府财政共同解决。资本金以外部分申请银行贷款,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香港地铁公司和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通过竞争性谈判获得B部分项目的融资、设计和建设权。双方各出资49%,京投公司出资2%,成立了特许经营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简称京港地铁公司),该公司与市政府签订特许协议。京投公司对京港地铁公司出资,主要是出于政府对项目公司的监管,同时平衡中外企业在项目公司的权益,充分保障公众利益的目的。在B部分项目的资金筹措上,30%即13.8亿元由京港地铁公司资本金解决,剩余部分由京港地铁公司向银行贷款。建设期贷款属于项目融资贷款,即以公司拥有的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财产,特许经营收入或收益权及对其银行账户的权利)设置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设置担保权益实施贷款。


2、项目建设


为保证4号线项目整体在设计、建造、进度和质量等方面的完整性,同时为避免两部分工程衔接以及建管、协调等复杂问题,A和B部分工程项目全部委托建管公司进行建设。为保障京港地铁公司的权益,特许协议约定由4号线公司和京港地铁公司成立建设期协调委员会,由双方公司派代表担任委员,负责协调解决建设期的争议问题。同时,协议还约定京港地铁公司可以在B部分工程施工中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经验,优化设计方案,另外,鼓励京港地铁公司对A部分建设提出优化意见,以保证项目建设期间的和谐有序。


3、项目运营


京港地铁公司根据特许协议和《资产租赁协议》的规定从4号线公司处租赁A部分项目设施,负责4号线项目设施(包括A和B部分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包括在4号线项目设施中从事非客运业务),并按照适用法律和特许协议规定获取票款和其他收益。


4、项目移交


特许期结束后,京港地铁公司按照协议将A部分项目设施交还给4号线公司或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同时将B部分项目设施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北京地铁4号线PPP模式中的效益机制


北京地铁4号线中,政府与京港地铁公司谈判的焦点之一就是在政府合理补偿机制下,社会投资机构能为社会提供优质运营服务,即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同时自身还能获得一定的利润。


京港地铁公司每年的收入主要包括客票收入和非客运服务收入(即零售、出租商铺、广告、报纸杂志、通信服务、提款机服务及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从事的利用项目设施内的空间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为满足社会资本的盈利需求,同时保障居民的切身利益,防止商业暴利的产生,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公私双方约定了合理的回报机制。在项目运营期间,除非预计客流量和实际客流量增减相差较大(达到特许协议约定的比例),政府一般不会给与政策性补助,相反,对于A部分(即公益性项目),政府还要收取一定额度的租金。


1、票价调整机制


城市轨道交通属于准公共用品,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票价按照政策实行的是政府定价。4号线与北京其他轨道交通线路一样,实行起步价3元的计程收费机制,为保证和限制其盈利性,政府在基期计程票价的基础上,对调整后的票价与政府定价的差额实行补偿或返还。


2、客流风险分担机制


在客流风险分担问题上,政府和社会投资机构明确了如果实际客流量低于或高于预测客流的一定比例,政府将适当减免或调整租金的原则;另外,如果实际客流量持续低迷,双方同意就补贴方式进行协商,导致特许经营终止的,政府根据相关规定接管B部分资产,并支付终止补偿。


3、租金调整机制


在4号线中,政府实行了A部分资产浮动租金制,在项目运营初期和成熟期视情况调整,达到京港地铁公司风险和收益协调一致。

北京地铁4号线PPP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1、从政府的角度看4号线PPP模式应用效果


(1)缓解了政府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融资压力,节约了财政支出。4号线吸引社会投资46亿元,为政府分担了30%的投融资压力,为政府建设资金紧缺提供了解决途径。


(2)提高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效率。政府与京港地铁公司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就建设、运营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通过合同契约对京港地铁公司建设工期、质量以及运营服务水平等进行约束,促使京港地铁公司务必按协议规定完成建设运营任务。


(3)引进了先进的技术和运营管理经验,节约了建设期投资,优化了运营服务水平。在设备的安装和实施过程中,香港地铁公司的参与给项目带来了一些新的思路。


(4)引入轨道交通运营竞争机制。香港地铁公司的进入,打破了北京地铁由一家独揽的局面,引入运营竞争机制,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2、从社会投资机构的角度看4号线PPP模式的应用效果


(1)实现了香港地铁公司向内地投资谋取发展的愿望。香港本土轨道交通线路已趋于饱和,香港地铁公司迫切需要开拓外部市场。


(2)客流量表现强劲,营利性趋势可见。据介绍,自4号线开通运营至今,日均客流达到近90万人次,最高日客流量近120万人次,与开通初期相比增长了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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