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PPP项目典型案例


来自:PPP模式案例研究     发表于:2017-09-28 22:23:32     浏览:274次

 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

  一、项目概况

  工程河道整治范围为南起规划的茅桥湖北岸,北至环城高速路。治理主河道长5.2千米,支流河道1.2千米,全长6.4千米。项目包括:河道整治工程、截污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河道生态工程、河道沿岸景观工程、海绵城市示范工程和信息监控工程,共7个子项工程内容。 

  二、投资总额及融资模式

  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由中标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投资及融资。

  三、采用的PPP模式

  由社会投资方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设计、建设、投融资、运维等工作。

  四、合作方式及期限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为9:1,社会投资方负责项目建设的全部融资。项目合作期限10年,其中2年建设期、8年运营期。

  五、回报机制

  项目为政府付费项目,主要回报来源于南宁市政府在项目运营期内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按效付费(含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初始投资成本、资金占用成本及运营成本);其次是项目公司通过经营河道项目的物业租赁、广告等收入。

  六、经验分享

  (一)项目筛选。2014年,在财政部推行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领域实行PPP模式的大背景下,南宁市委、市政府根据内河整治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征地拆迁完成情况及所处流域的开发前景等因素,经物有所值评价及项目准备工作的筛选,选定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作为南宁市PPP项目的试点项目。该项目是国家财政部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操作指南(试行)》后,广西首个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也是南宁作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实施的示范项目。

  (二)项目方案。项目严格按照《PPP操作指南》的规范和要求,由南宁市政府PPP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实施机构以及项目监管机构共同研究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并在项目实施机构所聘请的第三方PPP咨询顾问机构的协助下,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最终顺利完成了本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报市政府审定批复。方案包括主要内容有:项目概况介绍、项目前期论证、项目采购及运作方式、项目交易结构、项目合同体系、项目核心边界条件、风险分配框架、项目监管体系和附件(项目财务测算和不可谈判的核心边界条件)。其中,项目核心边界条件由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权利义务边界、交易边界条件、履约保证边界和调整衔接边界四部分规定组成,基本能完整清晰地反映出本项目的交易“全貌”,并映射出PPP的基本理念和要求。

  (三)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过程。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的全过程均严格遵照《PPP操作指南》的相应规定以及国家相关制度规定。其中:

  第一、项目准备阶段。南宁市政府认真响应财金〔2014〕112号文的号召,由市政府主导,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市水邕建设办、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法制办、市政府采购中心等)成立市PPP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相关行业部门之间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项目采购准备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聘请专业机构协助,确保示范项目操作规范。

  第二、项目采购阶段。充分贯彻国发〔2014〕43号和财预〔2014〕351号文的要求,规定政府方负责将流域治理服务费列入政府跨年度财务预算,政府不负责给予项目公司融资担保,做到厘清政府与企业债务边界等政府财政管理新规定的要求。

  第三、采购文件修订期间。根据出台的财金〔2014〕156号的最新要求,项目实施机构在PPP交易顾问机构的协助下对采购文件附件—PPP协议进行了及时的规范化起草。

  第四、采购方式确定。依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的是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总之,本项目在项目筛选、准备阶段和采购等阶段,均严格落实了PPP各有关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后续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阶段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PPP顶层设计的各项制度规定。

  七、借鉴价值

  一是在城市内河治理模式上,积累了水环境生态治理经验。该项目围绕河道现状特点及区段功能规划,采取了“因地制宜、维护简单、费用效益比最佳、生态化措施优先”的设计理念进行设计,最大限度地实现水资源的利用率,同时积累出适合城市建成区内河道生态改造和治理“黑臭水体”的方法与技术经验。

  二是在考核模式上,首次采用“断面考核、按效付费”,形成了城市内河综合治理绩效考核上的水质、水量、防洪三大考核指标体系,若干考核细则条款,为全面达到治理效果,需要社会投资方从工程、技术、建设投资、运营到最终体现出处理效果的整合,有效实现了考核向运营转移、风险向企业转移。

  三是践行了PPP项目招标采购的新模式。本PPP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使城市内河综合治理的方案更为灵活,竞争性磋商带来建设方案的多样性与目标的终极性,实现物美价廉、物有所值、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广西段)PPP项目

  

  一、项目概况

  路线起于陆川县马坡镇下里八陂附近,向南途经马坡镇、米场镇、陆川县城温泉镇、大桥镇、横山镇、乌石镇、滩面镇、良田镇和博白县文地镇,终于粤桂两省(区)交界处的文地镇大塘村,与拟建的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广东段)相接,主线全长为74.861公里。

  二、投资总额及融资模式

  项目总投资70.16亿元,全部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以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资本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及融资,政府建设期不出资。

  三、采用的PPP模式

  项目采用特许经营+BOT模式。

  四、合作方式及期限

  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资成立项目公司,玉林市政府不参与项目的投资经营等,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投融资、运营等工作。项目合作期限为建设期4年,经营期30年。

  五、回报机制

  项目为使用者付费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为车辆通行费、公路沿线加油站、广告牌等经营收入。

  六、经验分享

  (一)项目建设的紧迫性。一是缓解交通压力的需要。现有玉林至湛江公路广西段是省道S206线,是玉林至陆川、湛江的唯一南北公路通道, 2013 年全线平均机动车交通量达12273 辆/日(折算成小客车),由于现有公路通行能力严重不足、交通事故频发等问题,已严重制约沿线区域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二是实施规划的需要。2014 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梧州玉林贵港市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提出建设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广东方面则由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在《湛江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建设“一环八纵六横”的主干路网结构,其中纵三即为湛玉高速公路。

  (二)项目准备阶段。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支持,2016年1月,自治区政府同意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广西段)视同列入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项目,按经营性公路建设实施,由玉林市政府负责进行招商。2016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玉湛高速(广西段)享受县县通补助资金优惠政策。

  (三)项目采购阶段。遵循以法律、规章制度为支撑,以推进工作最有利为原则进行招标采购。按照经营性公路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项目可以资格预审,也可以资格后审,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有利于项目加快推进。

  (四)项目实施阶段。2016年6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为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广西段)项目投资人。中国交建对工可报告启动复评估程序,合理合规的对估算进行了调整,招标估算为62.5亿元调整为68.5亿元,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局部线路走向进行优化,合理避让高压线、国防光缆、坟墓等,为项目推进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为解决玉湛高速用地问题,玉林市人民政府专门印发了《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广西段征地工作方案》,沿线的陆川县、博白县通力配合并积极组织力量开展征地工作。项目业主也专门为此开发了征地拆迁软件。截止2017年6月,全线累计完成征地7288亩,占总计划(8086亩)的90.1%,堪称“玉湛速度”。

  七、 借鉴价值

  一是缩短设计和建设周期。中国交建通过整合设计、建设资源,合理协调,提高项目的实施效率。

  二是可行性缺口补助总额设定上限。地方政府仅仅在项目运营期间给社会资本方缺口补贴,但是对补贴总额进行的控制,大大减轻财政压力。

  三是征地拆迁成本费用纳入总投资,缓解财政压力。本项目是由政府组织征地拆迁,征地拆迁成本费用纳入总投资,但征地拆迁的费用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包干使用,由项目公司承担,不足超出部分由政府承担。

  梧州市静脉产业园项目

    一、项目概况

  梧州市静脉产业园项目选址于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古令村,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范围为梧州市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藤县、岑溪市,总体规划面积约1453亩(包括进园道路约228亩),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污泥处理厂、医疗废弃物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投资总额及融资模式

    项目总体投资约17.16亿元(其中一期总投资约10.03亿元)。融资模式为:1、资本权益性投资(又称股权投资)30183.4万元,由政府和社会资本以货币形式分批次投入。本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达到国家最低资本金要求;2、项目公司负债投资7.04亿元,以补充建设资金缺口,占项目总投资的70%,由社会资本方(以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资本方)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落实融资任务。

  三、采用的PPP模式

    项目采用BOT模式。

  四、合作期限

    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一期工程建设期为2年,运营补贴期为28年。

  五、回报机制

  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由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等工作,并以发电上网形式获得收入。同时,政府以支付垃圾处理补贴费的形式,保证合作社会资本获得提供可持续性垃圾处理服务所要求的合理投资回报。

  六、经验分享

  (一)项目识别过程。梧州市政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着力抓好项目规划,从当年全市重大项目中梳理出一批有项目前期深度、市场化程度高、有稳定现金流的传统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市发改、财政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审议,共同推选梧州市静脉产业园项目作为梧州市首个PPP项目试点,并在梧州日报,广西日报上向社会推介。

  (二)关键步骤推进过程。为加强PPP项目管理和论证,梧州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市PPP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常务副市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市发改、财政部门领导任主任,实行双牵头。市发改部门负责安排和落实项目前期经费,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市国土、住建部门负责落实项目用地和选址规划报批工作。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物有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市财政部门专门组织专家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对“物有值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开展论证评审工作。市PPP项目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召集各有关部门、项目实施机构共同对“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市发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论证项目可行性、实施方式和技术工艺,市财政部门负责项目中长期财政规划、政府预算支出、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法制办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方案及合同条款等。

  七、借鉴价值

  一是项目以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将各种垃圾的集中处理,炉渣、渗滤液、飞灰等危险废物处理等环节有效整合,形成一体化的项目群,有效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同时实现了对不同项目收益的综合平衡,达到整体效果最优。各种废物在园区范围内均得到有效治理,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

  二是项目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大大减轻财政资金压力。同时项目在实施上优化设计、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实施效率。

  三是全面提升项目的绩效考核水平。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明确考核细则条款,形成由政府监督管理、企业运营服务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企业的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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