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PPP项目实操案例库


来自:PPP文库     发表于:2018-03-25 13:05:40     浏览:425次

项目名称

(一)济青高铁潍坊段

项目投资

40亿

运作模式

(合作模式)

BOT

融资模式

投贷债联动

项目期限

SPV合作期15年

SPV结构

(股权结构)

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代表政府占10%股权,中邮证券代表社会资本持股90%。中邮证券对接的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40亿理财资金,中邮证券发行资产管理计划,邮储银行拿40亿理财资金认购

退出机制

(回购)

自合作之日起至少5年后进入回购期,社会资本股权优先由政府指定机构按成本价回购

投资收益

(回报机制)

不高于每年6.69%。收益来源为:济青高铁的运营收益(包括票务和土地综合开发,还有直购电节省成本),不足由政府安排运营补贴弥补。

保障措施

(优惠政策)

对于济青高铁项目的政府运营补贴等支出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项目名称

(二)河北省大巫岚至冷口(秦唐界)公路工程

项目投资

32.98亿

运作模式

(合作模式)

BOT

融资模式

项目资本金部分,共计6.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政府代表方和社会资本按股权比例出资。剩余80%的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期限

建设期30个月,运营期297个月

SPV结构

(股权结构)

青龙满族自治县卓盛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政府持股10%,社会资本方联合体持股90%(其中恒泰曹妃甸能源有限公司占股85%,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占股5%)。

退出机制

(回购)

在合作期限结束后,项目公司将该项目无偿移交至政府指定机构。

投资收益

(回报机制)

特许经营,使用者付费,根据公开资料难以查询到政府是否有保底承诺、是否纳入财政预算。

保障措施

(优惠政策)


 

项目名称

(三)海西高速公路网古武线永定至上杭段高速公路工程

项目投资

52亿

运作模式

(合作模式)

BOT

融资模式

项目资本金35%,银行贷款65%,项目资本金由股东按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出资。

项目期限

建设期3年,运营期25年

SPV结构

(股权结构)

政府30%、社会70%

退出机制

(回购)

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龙岩市政府指定的机构。

投资收益

(回报机制)

未公布中标收益率。收益来源:运营分红,省级政府税收返还,区县政府划拨土地运营收入专项补贴,不足部分市级财政补贴。

保障措施

(优惠政策)

(1)水土保持朴偿费地方留存90%部分全额返还;森林资源朴偿费减半征收。(2)工程施工可由符合条件的中标人及其控股的一级子公司负责,不再进行招标,降低了建设成本。(3)根据福建省交通厅规定,联合体可在项目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内享受AA级信誉分规定且中标2个合同段。

 

项目名称

(四)重庆市曾家岩嘉陵江大桥项目

项目投资

32.78亿

运作模式

(合作模式)

BOT

融资模式

项目资本金部分,约13.11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0%,由政府代表方和社会资本按股权比例出资。剩余60%的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利率为5.4%。

项目期限

建设期3年,运营期20年

SPV结构

(股权结构)

项目公司政府方占股10%,社会资本方占股90%。

退出机制

(回购)

项目建成后,社会投资人拥有20年隐性收费权、政府不承担回购等责任,运营期结束后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

投资收益

(回报机制)

特许经营,政府付费,项目公司主要通过收取“影子通行费”的形式获取项目收益,支付“影子通行费”的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采取“影子收费”模式,就是在桥梁两端设置测量设备,测算出车流量,然后按照事先确定的“影子票价”标准计算出一定时期内投资方“应收费”总额,这笔钱由政府按约支付。

保障措施

(优惠政策)


 

项目名称

(五)扬州市611省道邗江段工程项目

项目投资

11亿

运作模式

(合作模式)

BOT

融资模式


项目期限

建设期3年,运营期8年

SPV结构

(股权结构)

由中标社会资本(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在扬州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占100%股份。在合作期限11年内(含建设期,建设期不超过36个月),由中选社会资本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611省道邗江段工程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并在合作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局(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并确保该项目继续正常运营。

退出机制

(回购)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投资收益

(回报机制)

可用性服务费107708万元投资回报率18.88%。

保障措施

(优惠政策)


 

项目名称

(六)唐山市滦县赤曹线滦州至青坨营段工程

项目投资

24.41亿

运作模式

(合作模式)

BOT

融资模式


项目期限

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培育期3年

SPV结构

(股权结构)

由中标社会资本(中国路桥集团西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占100%股份。项目总投资:24.41亿元;资金来源:投标人自有资金投入29.08%7.0982(比例、金额)亿元,银行贷款70.92%17.3118(比例、金额)亿元,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培育期3年)。由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在培育期内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政府给予适当的缺口朴助。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退出机制

(回购)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投资收益

(回报机制)

使用者付费,在培育期内政府进行可行性缺口补贴

保障措施

(优惠政策)


  

 

项目名称

(一)北京地铁十六号线

474亿元,其中A部分324亿元、B部分150亿元

股权融资+BOT,A部分为股权融资,B部分为BOT


建设期4年9个月,股权投资期限不超过20年,特许经营期限30年。

SPV结构

在资本层面将16号线总投资按一定原则和比例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主要包括洞体、轨道等土建部分,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通信、信号、供电、空调通风、防灾报警、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等系统及车辆段、停车场中的机电设备等内容。A部分投资324亿元,项目资本金130亿元,中再资产以股权融资的方式投入120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剩余10亿由政府方代表京投公司出资;B部分150亿元,社会资本方京港地铁以BOT的方式全额投资。

股权投资部分按原值出售给京投公司。BOT部分无偿移交至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股权投资部分:(1)股权权益让渡对价款或其他名义获取股权投资收益;(2)股权投资期限结束后以原值出售股权。
BOT部分:(1)特许经营期间的客运票款收入;(2)授权范围内的非票务业务经营收入;(3)政府补贴。


 

项目名称

(二)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1.43亿

注册资本占项目总投资的45%,剩余部分由社会资本方通过贷款、发债等方式解决。

合作期30年(包括建设期)。

SPV结构

乐都区环保局作为政府代表方,与北京中电加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组建的联合体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海东市居善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6300万元,政府出资30%,联合体出资70%(中电加美51%,凌志环保19%)。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乐都区污水处理厂。

30年合作期结束后,无偿移交至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使用者付费,根据公开信息不能确定是否有财政补贴以保证最低收益。

安排配套污水主干管规划建设,以满足污水收集需要

 

项目名称

(三)安徽省安庆市外环北路工程PPP项目

14.9亿

DBFOT模式(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


合作期13年,其中建设期2年,特许经营期13年。

SPV结构

2015年5月6日,政府代表方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合作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亿,政府方与社会资本的股权比例为88%和12%。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

11年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至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政府付费。在竣工验收后,支付部分可用性服务费(共40亿);在运营期间,每年支付道路运营维护费用962亿元,金额可根据情况调整。支付金额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

(1)项目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费用纳入该市的跨年度财政预算。(2)社会资本可选择支付方式,以最大化投资收益。社会资本可在满足招标文件上规定的年支付比例上限的情况下,在7—11年这一区间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财务状况自主选择可用性服务费的支付年限。

 

项目名称

(四)科左后旗甘旗卡镇东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1.7亿

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


合作期32年,其中建设期2年,特许经营期30年。

SPV结构


30年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至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使用者付费。厂区土地由政府征用,并无偿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土地使用年限与特许经营年限相同。政府对污水处理费进行单价控制,依据“保本微利”和合理计取净资产利润率的原则。

厂区土地由政府征用,并无偿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土地使用年限与特许经营年限相同。政府对污水处理费进行单价控制,依据“保本微利”和合理计取净资产利润率的原则。

 

项目名称

(五)海口市环卫综合一体化

2.038亿

TOT模式(移交——运营——移交)


合作期15年

SPV结构

项目总投资为2.038亿元。其中海口市政府授权海口市保税区开发建设总公司以实物资产作价入股,与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市政市容委授予项目公司提供环卫一体化服务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合资公司提供本项目规定的服务,政府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规定支付购买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无偿将本项目资产移交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5年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至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政府付费



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PPP项目案例

 

项目名称

(一)大理洱海环湖截污PPP项目

工程计划总投资45亿元,其中近期(2020年前)计划投资34.68亿元

BOT+DBFO


污水处理厂:合作期限30年(含3年建设期);截污干管(渠)合作期限18年(含3年建设期)

政府10%;社会资本90%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收益来源为:项目建成后,中信水务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及截污干管(渠)等工程的运营服务费,政府承诺每年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以及截污服务费46680万元(共计15年)。

洱海环湖截污项目政府支付金额部分来自市级财政和上级政府补助。

 

项目名称

(二)安徽省安庆市污水厂网一体化PPP项目

15亿元

TOT+ROT+BOT

采用股东借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筹措项目资金。

30年

政府10%;社会资本90%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安庆市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管网可用性服务费和管网运维绩效服务费。

(1)项目涉及政府出资部分来自市级财政和上级政府补助;(2)项目公司享有排他性经营权

 

项目名称

(三)浙江省丽阳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

7.9亿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9亿元,征地环境部分投资4亿元


15年(含建设期)

政府5%;社会资本95%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收益来源为:政府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


 

项目名称

(四)辽宁省抚顺市三宝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8亿元

TOT


30年

社会资本出资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中核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0.819元/吨获取合理回报。运营期内,政府付费。


 


四、片区开发PPP项目案例

 

项目名称

(一)南京市溧水区产业新城PPP项目

100亿


20

华夏幸福独立出资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项目收益大于15%

政府承诺将合作区域内所新产生的收入的区级留成部分,按约定比例支付项目公司,作为偿还其垫付的投资成本及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

(二)山东省东营市长城·创新港(一期)项目

1.65亿

BOO


30

未公布出资结构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未公布

项目打破了传统园区批地、建设、招商的运作模式,现已有配套完善的标准厂房,集生产、办公、研发、孵化、加速为一体,企业入驻即可实现投产经营,并有专业的孵化平台,节省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符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导向。

 

项目名称

(三)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中小企业创业园PPP(TOT)示范项目

1.53亿元

TOT


20

政府49%;社会51%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使用者付费,为确保社会资本投资利益,采取政府补贴及相关优惠政策。

为确保社会资本投资利益,采取政府补贴及相关优惠政策。按投入注册资本金最低收益率原则,保证前八年年注册资本净利润率(税后)达到8%(约为银行五年期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达不到8%时,财政部门给与补贴至8%,年净利润率高于8%时,财政部门不予补贴。当运营年净利润率超过30%时,按照5:5比例分成。

 

项目名称

(四)运城市大西高铁客站周边片区

270,346万元

DBFO(设计—建造—融资—运营)的运作方式


停车场20年、站前广场、道路工程和景观工程15年

社会资本出资。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政府补助以下四部分且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征地及拆迁费用补助、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绩效费用、可行性缺口补助。


五、水利建设项目案例

项目名称

(一)云南省红河州蒙开个地区河库连通工程

13.6亿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红河州分行为项目提供融资。

合作期33年,其中建设期3年

SPV结构

政府49%;社会51%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可行性缺口补助

由社会资本方提供全额融资担保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红河州分行为项目提供融资

 

项目名称

(二)宁阳县引汶工程项目

13.28亿

双方以自有资金出资,并以项目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6亿元。

30

SPV结构

政府40%;社会60%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运营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


 

项目名称

(三)丽水盆地易涝区防洪排涝好溪堰水系整治三阶段工程项目

2.887亿

双方以自有资金出资

SPV结构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政府付费。


 

项目名称

(四)乌当区柏枝田水库项目

1.087亿

以自有资金出资

SPV结构

贵阳新天经济开发投资公司5%、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苏交科集团出资35%。

到期后政府回购。

政府购买原水费及可行性缺口补贴方式


 


六、养老PPP项目案例

 

项目名称

(一)山东嘉祥九顶山养老服务和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130.78亿

资本金以自有资金出资,债权投资通过招商引资、社会融资、申请金融机构贷款、争取专项信贷支持等多种途径分期解决。

SPV合作期30年,含7年建设期

SPV结构

政府10%;社会资本90%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项目收益来源为使用者所支付费用。政府以授予特许经营权及财政补贴的方式作为回报。


 

项目名称

(二)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姚家峪生态养老中心

19.25亿

资本金以自有资金出资,项目建设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SPV合作期50年

SPV结构

政府20%;社会资本80%

淄博凯富瑞生态颐养有限公司拥有为期50年的特许经营权。第一期特许经营权为30年,其中建设期8年,运营期22年;第二期特许经营权为20年。在合作期限内,淄博凯富瑞生态颐养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等工作。在项目合同约定期满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区政府。

项目收益来源为使用者所支付费用。第一期特许经营期内政府出资不参与经营分红;第二期特许经营期内国有出资人和社会资本方按出资额度比例进行分红。


 

项目名称

(三)铜川市老年服务中心项目

1.354亿

BOO

项目总投资13540万元,注册资本金6500万元,国家专项债卷基金融资10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解决。

SPV合作期30年

SPV结构

股权结构未公布

项目合同约定期满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

项目收益来源为使用者所支付费用与政府补贴。

政府承担政策、政治风险;合约风险、最低需求风险、不可抗力双方共担;社会资本承担建设风险、经营风险等。

 

项目名称

(四)义乌市怡乐新村养老机构“公办民营”项目

3.4亿

TOT

自有资金出资。

SPV合作期20年

SPV结构

股权结构未公布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项目收益来源为使用者所支付费用。



七、医疗卫生项目案例

 

项目名称

(一)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

1.41亿

资本金以自有资金出资,项目公司可以以该项目收益权进行质押融资。

合作期11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9年

SPV结构

政府20%;社会资本80%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未公布中标收益率。收益来源: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实缴出资分享项目收益。政府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


 

项目名称

(二)荥阳市人民医院整体建设PPP项目

6.42亿

BLOT(建设-租赁-运营-移交)模式

资本金以自有资金出资

12

SPV结构

政府20%;社会资本80%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未公布中标收益率。项目公司通过收取相应可用性服务费和后勤服务费弥补投资及运营成本,获得合理收益。


 

项目名称

(三)乐陵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

6.45亿

BOO


30

SPV结构

政府49%;社会51%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缺口性补贴方式,即以使用者付费为主、政府付费为辅,政府对项目公司收入不足以维持平衡部分给予补贴。


 

项目名称

(四)邵阳市中心医院东院

15亿

BOO


30

SPV结构

政府40%;社会60%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为主



八、文化科技类PPP项目案例

 

项目名称

(一)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

33.63亿

总投入约33.63亿元,引入社会资本6.08亿元。中信信托通过“中信·唐山世园会PPP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社会募集6.08亿元,持股60%。由唐山市政府出资4.05亿元,持股40%。项目资本金为10.13亿元,在完成社会资本采购后,剩余贷款23亿元仍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以解决建设资金缺口。

SPV合作期15年

SPV结构

政府40%;社会60%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预期投资回报率约8%。收益来源:运营分红,唐山市财政运营补贴。


 

项目名称

(二)合肥高新区智慧城市管理运营项目

26.5亿

根据规划,高新区智慧城市项目初步投资估算26.5亿元。2016年3月10日,根据时代智慧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协议,未来五年,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将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亿元的金融“大礼包”用于支持时代智慧高新公司建设智慧城市。


政府代表20%;社会资本80%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未明确公布


 

项目名称

(三)荆门剧院

2.1亿


SPV合作期10年

社会资本独资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使用者付费、财政补贴,政府承诺对于项目公司的运营补贴将分年纳入财政预算和中期规划,按项目合同约定支付


 

项目名称

(四)运河大剧院BOT项目

2.8亿


建设期3年,特许运营期30年

社会资本独资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

使用者付费、政府不承担任何运营成本,不承诺回购与兜底,仅在前三年给予每年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


 


九、旅游类PPP项目案例

 

项目名称

(一)红河水乡旅游建设项目(一期)—湿地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

33.63亿

债务资金为银行贷款(40000万元),权益资金为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14000万元)

SPV合作期22年

社会资本独资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移交,未公布移交方式(政府是否付费),及退出机制。

预期投资回报率约6.3%。收益来源:财政运营补贴。


 

项目名称

(二)羊山景区三十六计兵法智慧园PPP项目

15.8亿


SPV合作期30年

政府10%;社会资本90%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移交,未公布移交方式(政府是否付费),及退出机制。

使用者付费,未有资料表明政府会进行股权回购与兜底



十、地下管廊类PPP项目案例

项目名称

(一)六盘水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PPP项目

29.94亿

融资约11.24亿元(估算总投资约为29.94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9亿元,其中8.7亿元用于补贴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2亿元作为资本金注入;引入社会资金19.24亿元,其中现金出资8亿元作为资本金注入)。组建后,后期融资约11.24亿元,由按市场化原则自行筹措,后续融资工作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权承担。若后续融资出现困难,由社会资本方优先提用现有可用授信额度,对项目提供动性支持。

30

政府20%;社会资本80%

未公布中标收益率。通过向入廊企业收取租赁费、廊物业理费以及获得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等方式取得收入。


 

项目名称

(二)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28亿


25

未公布具体股权比例,但政府有一票否决权

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市政府指定的机构,并保证正常运行。

未公布中标收益率。通过向入廊企业收取廊位租赁费、廊物业理费以及获得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等方式取得收入。



十一、海绵城市类PPP项目案例

 

项目名称

(一)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13.85亿

项目总投资25.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投资12亿元,PPP项目公司投资13.85亿元。

23

政府30%;社会70%

未公布中标收益率。收入来源于政府购买服务费,政府购买服务费:16604.79万元/年。


 

项目名称

(二)岳池县城东新区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及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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