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会实录】|圆桌论坛:如何做到PPP规范有序发展(上)


来自:昊育教培     发表于:2018-09-13 00:54:26     浏览:290次
本文为中国投资协会2018年PPP年会圆桌论坛(一)部分内容实录,论坛主题为“如何做到PPP规范有序发展,主持人为刘世坚,由张燎做引导发言,王守清、李炜、金浩、王卫东参与讨论。

柴寿钢(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年会主持人)

各位领导、各位会议代表,大家下午好。我们2018年PPP年会继续进行。今天下午按照议程的安排,我们一共有三个圆桌讨论。第一个圆桌讨论的题目是“如何做到PPP规范有序发展”。这个讨论由刘世坚主持,也有请张燎、王守清、王卫东、金浩等专家到台上来。下面就交给刘世坚来主持。

刘世坚(北京清控伟仕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圆桌论坛(一)主持人)

谢谢主办方,非常荣幸作为本次圆桌讨论的主持人。我的任务是“煽风点火”,希望在座的诸位有尖锐问题,一定要向嘉宾们提出来,让他们把真实的想法说出来。

我们今天下午讨论的主题是“如何做到PPP的规范有序发展”。大家都有同样的感觉,现在PPP规范的手段让大家迷失了方向。首先由济邦的张燎总做一个引导发言。张燎总为了留更多的时间给各位,把发言时间从15分钟压缩到8分钟,下面大家欢迎。    

引导发言

张燎(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各位PPP业界的同仁们,大家好。最近大半年时间,大家都觉得比较冷,所以我们今天会议的主题是抱团取暖。受组委会的邀请,我先做一个引导性发言。我自己对引导发言的定位,就是树一个靶子,然后让大家展开讨论或炮轰。

嘉宾讨论

王守清(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昨晚在我们这个圆桌论坛嘉宾的小群里我说,如果都跟以前的论坛一样大家都客客气气,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嘉宾之间和与听众之间一定要有碰撞和火花。我特别怀念2016年3月那次中英PPP论坛,嘉宾在台上把着自己的话筒不让不同观点的嘉宾说话。

刚才张总说的观点都对,但都是没有太大用处的。因为大多问题过去几年大家都提了很多了,没有什么用。前两周在南京PPP咨询机构论坛上,我主要是对咨询机构提出一些要理解PPP本源、坚持专业性的观点,今天就说一点有些人听了不太高兴的话。比如说做PPP到底是听财政的还是听发改的,年底PPP条例出来大家不要期望太高,一是因为级别比法律低,二是能不能让发改、财政和其他的相关部委真正联合,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在地方上,我觉得组织结构最重要,光靠实施机构是很难做好PPP的,建议最好是主管的县长或者市长牵头,所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局长或副局长带一两个兵,这些兵就是具体干活的工作小组,不懂PPP可以请咨询,他们来自不同的部门,跟咨询一起,把很多协调的问题都解决了。如果不同部门之间有重大争议这些兵解决不了,就找县长市长局长们的领导小组去协调拍板。对咨询而言,就比较容易去坚持专业性,让咨询和社会资本去协调政府很难的。


这种联席制度的建立,可能还不够,毕竟这些官员和兵还不是专家,因此,还得有懂PPP的PPP中心,但不管中央还是地方,不能仅建在财政部等某个职能部门下面,应该建立在人民政府之下;如果没法建立在人民政府下面的PPP中心,就一定要有前面我说的这个联席制度。去年下半年起很多地方政府还是招PPP大咨询。其实最早是西北某市的一个市通过一个经济学家找我,他说这么多政府职能部门都要上项目,他们不很懂PPP,我也不懂,而且都是我的下属,上和下谁的项目我都没法弄,将来组织上提拔我还要征求他们的意见。所以我想找一个德高望重的、专业水平比较高的专家,帮我市里把关PPP项目、协调各职能部门,一年给一两百万的年薪也可以,但要常驻我这里。这个就是大咨询,他当时希望我能挑头带几个人去,我说清华不会同意,而且我的价值观也不在做这些。


另一个问题,中央部委一个文件出来以后,很多人都不完全理解文件的内涵,所以就造成一堆的律师和咨询师的解读,但有的是过度解读甚至是错误解读。连发改委和财政部的官员都说过他们有的地方是瞎解读,我起草文件的时候都没有这个意思。因此,我想如果任何一个部委出台一个文件,是经过联席制度,而且文件发布后马上有记者招待会,由起草的官员解读,大家对政策的理解就会准确很多。


有一次一个律师问我,这个PPP项目这么做行不行?我根据我对PPP的理论和PPP政策的理解,有的我说不行,有的我说理论上行,但是从政策上可能不行,我建议他去问财政局主管PPP的官员,如果财政局不懂,就问财政厅,财政厅不懂就问财政部。律师说财政局长就在我边上,他问财政厅,厅里也不懂或不回答,他又够不到财政部,故问我给政府法律咨询的,但我也没有十足把握,所以问你,局长说,如果王老师说行他就这么做,如果王老师说不行,他就不做。这是真事,因为PPP太复杂,政府出的政策又多,不同部委文件还有不同,作为律师,他对政策的理解也很难准确。张燎和我主要参与过特许经营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确实发现有些人在解读时,我们起草的时候根本没有他解读的这个意思。

刘世坚

您刚才讲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部门立法。部门立法在中国是一个现实,也有它的必要性,但是显然也有很大的局限性。这次在PPP领域尤其有突出的体现。在强力部门的主导之下,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对PPP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滋生了不少问题。因为我原来做律师,我在想是不是存在一个法律工作者的缺位问题?刚才王老师说有一些律师参与对法的解读,但是规范性文件有没有?参与程度有多深?这个我想请王卫东律师谈一下他的看法。

王卫东(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关于专家参与立法的问题,我个人感觉,从2014年以后,PPP立法的整个过程中,无论是发改、财政,还是国务院法制办,机构改革以后调整到司法部的,其实是有了很大的进步。包括我们在座的各位,在过去四五年当中,都被召集到各个部委参加立法的讨论,当时发改委法规司基本上一个月搞两三次立法研讨会议,对于部门立法,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是非常值得肯定和推广的。

刘世坚

王律师提出来四大关系,可以和薛涛的三大关系论(央地关系、部际关系、市场规则和主体之间的关系决定中国PPP的走势)做个呼应。从这些角度观察,部门立法确实存在局限性,主要是为了解决即时的问题,有屁股决定脑袋的情况。刚才说到大咨询,我们在一个省会城市做了好几个月的大咨询,包括联席会议制度,有用,能解决一些问题。某种程度上能够做一些微调,解决中央文件在落地层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这说明在立法过程中、项目执行过程中,我们每一个角色,PPP游戏圈子里各路玩家都有作用。举例来说,不要因为你是律师,就把自己局限在看合同、做合规审查的层面,而应当从更加综合的角度去看待问题、解决问题,适当扩张工作范围,你会发现有很多事情可做。给政府做大咨询是一种,还可以给投资人做,还可以给投资人和政府共同去做。包括立法,我们积极参与和不参与是不一样的。现在看到的PPP条例大家虽然不满意,但是有很多东西已经比刚刚起步时有很大改进。我参加过几次最高院有关行政法司法解释的场子,里面很多与会者对PPP是不了解的,对于PPP合同性质的看法和我们是完全相反的。但是你还是得积极参与,即便因为立场或其他方面的原因,可能得不到认同。但至少去了以后,掌握着立法权的机构和人能够了解到我们的想法,这是他们平时听不到的声音,我想这肯定是有益的交流。不过,我个人觉得PPP条例今年可能还是难以出台,至少目前还没有看到第二轮征求意见稿,这是我自己的观点,大家可以发表不同意见。总的来说,就PPP玩家们如何更好、更全面地参与PPP规范化工作,下面我们征求一下李炜和金浩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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