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审计部门介入PPP将成新常态


来自:筑城咨询     发表于:2016-07-17 11:20:00     浏览:705次


审计显示地方债问题仍突出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了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委员认为,在人大批准发行的债务之外,仍然以各种名义、方式举借债务。有的地方在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过程中,明面上邀请社会资本入股,但又对社会资本承诺每年有固定回报或在规定时限内全额回购。有的金融机构参与项目投资,要求地方政府和基层地方人大出具保函,或将相关补贴长期固定纳入预算。这些做法目前看不是政府债务,但未来就很可能变成政府债务,潜在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陈伟:2015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若干省份存在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方式违规举债,对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给予兜底回购和固定收益承诺等问题,是PPP模式中较常见的不规范操作。可以预见审计部门对PPP的介入将成为又一种新常态。


险资投资范围放宽可投PPP
7月3日保监会修订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将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由“试点”转为常规业务。办法提出,拓宽险资投资空间,放宽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范围,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等可行投资模式。修订前的办法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领域仅限于交通、通讯、能源、市政和环保五个行业。
程建兵:放开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可谓大势所趋。一方面,险资日益庞大的规模,促使其寻找更多风险小、收益稳定的投资标的;另一方面,我国基础设施投资需要大量长期稳定的资金,险资显然具有这一属性。供给端与需求端的天然契合,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做好风控的前提下,险资将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中去。

PPP两法合一 法制办牵头
7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PPP模式推广情况汇报。李克强在会上强调,“我们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法制办一定要超越部门利益。在起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过程中,既要充分听取吸收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更要站在‘法治’的高度,超越于部门利益之上。在这一点上,法制办必须要有权威,‘说了算’!”
李克强当即明确要求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加快推进相关立法进程,以更好的法治环境更大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周坚: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协调财政部、发改委等各部委的相关利益,是目前PPP立法的最优选择。现阶段财政部PPP管理办法和发改委的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很多方面的认识上还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对相关法律关系的定性也存在偏差,如果继续原来的轨迹,容易重走旧路,进而也会影响争议解决,给法律适用造成很大的困惑,打击投资人的信心。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将两法合一变成共识,尽管涉及事项众多将导致立法放缓,但是统一的立法、明确的制度安排则有利于保护社会投资人的利益,激发投资热情,更好地保障PPP项目的落地率,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张燎:改革方案必须要由超越本部门利益又具有相应顶层谋划能力的更高层级智囊来研究和提出,交决策层决断。可惜当年过早被裁撤的体改委,十八届三中全会前,有专家呼吁恢复设立类似的综合改革议事协调机构,惜未获准。将PPP的顶层设计交由利益相关部门自己承担,从独立客观性而言,确非良策。貌似深改组办公室也暂不是如此定位。法制办协调此事,力所不逮。


福建PPP项目实行优惠地价
日前出台的《福建省2016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提出今年福建省将合理安排PPP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采取招标、拍卖出让或租赁等多种方式供应PPP项目建设用地,实行优惠地价,切实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邢小凡:PPP项目用地根据项目性质的不同,可采用划拨、租赁、招拍挂等方式提供,但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的不同,往往会给项目成本带来很大的影响,尤其是采用招拍挂的情形下。福建此举确实是降低项目成本,有利于项目落地的一种方式,但保障项目用地不仅涉及到“价格”的问题,如何让项目公司以合法的程序及价格获取项目用地,需要该文件中所列示的责任单位联合出具更为详细的、且不与上位法相违背的法律文件。

||水务环境||

两部委筛选水污染PPP项目
7月10日,财政部、环保部发布通知,组织申报水污染防治领域PPP推介项目。根据《通知》,项目申报范围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湖泊水体保育、湖滨河滨缓冲带建设、湿地建设等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河口海岸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水环境保护监测体系;其他水污染防治项目。
罗煜晨:第三批示范项目申报评审在即,水污染防治领域项目大多拥有稳定的现金流和较为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受到社会资本青睐的同时相比也深受专家评委的认可,此时申报两部委推介项目,可谓一箭双雕。

环保PPP项目规模已逾万亿
7月13日中投证券发布研报指出,综合财政部数据,目前环保相关的PPP项目总计达到1.5万亿规模,主要涉及污水处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供水、垃圾处理等。
根据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公布的二季度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财政部两批示范项目232个,总投资额8025.4亿元,其中执行阶段项目105个,总投资额3078亿元,落地率达48.4%,与3月末相比,项目落地呈加速趋势。
王新雪:随着国家对水、土地、大气、垃圾污染及治理的重视,国家从产业、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了政策上倾斜。PPP模式皆在促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公用事业及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对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稳增长等具有重要意义。PPP模式与环境保护的结合,不仅可以促进民间投资、稳定经济增长,还可以加速推进环保项目的落地,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双赢。

多地抗议垃圾焚烧政府叫停
财经7月12日消息,为抗议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2016年6月25日,湖北省仙桃市居民走上街头;紧随其后的是,与仙桃相邻的随州居民,在得知当地要建一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后,也提出反对;7月3日,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的居民们以类似的方式,抗议一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面对抗议声,地方政府的应对策略都是叫停项目,并保证做充分论证。
景辉:垃圾焚烧的邻避问题,近年来愈演愈烈,案例越来越多。这与公众对垃圾焚烧的了解,及其带来的群体不理性有关;但地方政府不愿直面挑战,未能按照信息公开的标准流程操作,与民众充分交流以消除误解和担忧,同样是造成问题的重要原因。前有日本、台湾、北京等地化解邻避冲突的案例和经验,旁有各地不断兴起和发展的民间组织,各地政府完全有机会借鉴前述经验,依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制度规定,借助民间组织搭建沟通渠道,引导民众理性看待和讨论问题,从而避免到项目即将实施甚至实施过程中出现激烈的反对声音。身处互联网时代和民众意识觉醒的时代,“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应已成为多方基本共识和公共事务的标准实践,也是所有提供公共物品的PPP项目都应提前考虑的问题,从全生命周期来看,借鉴同类项目经验、提前干预也是最为有效和节俭的做法。

||交通能源||

未来五年铁路投资规模巨大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指出,我国铁路密度低于发达国家,路网布局不完善,尤其是中西部铁路发展不足,会议提出了五大举措促进铁路交通建设。业内人士称,为实现上述目标,中国铁路交通建设投资数目十分惊人,不仅2016年铁路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00亿元,而且未来五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预计增加投资在1.84万亿元左右。
张金陵:暖风吹,政策追,企业才会推。铁路项目中难点较多,投资人除了要考虑到投资大回收慢的项目自身本质特点,还面临厘不清铁总、地方政府角色主体定位,项目建设权运营权产权的界限划分,回报来源和考核主体等问题,因而不敢轻举妄动,观望气氛浓厚,所以政策还得继续追。铁道部发改委曾多次发文鼓励社会资本进铁路,发改委曾推出8个铁路示范项目以期形成可推广复制的案例。然而文中所提铁总自身推动自身改革,恐怕不是社会资本定心丸。

充电桩网点收回成本需六年
近期,国家政策不断加码充电桩板块,充电桩概念股涨幅超前。为了激发市场活力,政府允许民资入驻充电桩市场,在去年6月1日还规定了加收服务费。尽管如此,据某充电站投资人介绍,除去租地费用和人员工资等必要性费用,至少需要6年才能收回前期的投资成本。

佘凯锋:补贴政策逐步向运营端倾斜,政府将改变“重建设,轻运营”的补贴导向,利好PPP模式。

||民生海外||

民政部颁发“十三五”规划
民政部网站7月6日公布《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规划》提出了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包括保障基本民生、发展养老服务、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强化专项社会服务等。在养老服务领域,《规划》提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陈付友:一般而言,养老方式有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种类型。在老龄化趋势下,养老医疗服务有望成为未来黄金产业。“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思路上符合我国国情。
规划提出“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通过“使用者付费”机制等方式,增强吸引社会资本能力。笔者的观点是:在扫清政策障碍和构建起良性的回报机制后,社会资本投资养老医疗事业的市场前景是光明的,且已有不少成功案例。
但毫无疑问,居家养老应该是主流。养老体系建设真正的挑战在于规划中所提及的“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体系”。这涉及整个社会养老体系基础的建设和必要的政府投入。恐怕还有太多路要走,需要很多个五年规划才能取得成效。


高铁走出去实现历史性突破
发改委网站7月5日发文称,近年来中国企业充分遵循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积极推进一批境外重大铁路合作项目,取得了五方面成效:一是高铁“走出去”实现历史性突破。二是互联互通重大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三是非洲铁路网建设步伐加快。四是开启了欧洲和拉美铁路市场。五是城市轨道交通“走出去”取得积极进展。
牟雪龙:目前,中国铁路“走出去”项目遍及亚洲、欧洲、北美和非洲,一批项目取得重大进展。中老铁路、印尼雅万高铁、匈塞铁路、俄罗斯莫斯科至喀山高铁、中国与泰国铁路项目进展顺利。中国在国外项目主要涉及勘察设计、施工、列车出口。现在整套全过程出口项目逐渐增多,更体现我国在高铁、轨道交通的技术先进性,并逐渐得到世界认可。亚欧高铁的联通也为未来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增加了辐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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