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重大变化:依法合规的支出不属于隐性债务


来自:中华建设网     发表于:2018-11-28 23:28:53     浏览:278次

在日前,举行的“2018第四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主任焦小平透露,财政部即将下发规范PPP发展的相关意见,在明确10%的红线绝对不能打破的同时,强调依法合规的10%支出红线以内的PPP支出责任并不属于隐性债务。并且,依法合规的PPP财政支出责任必须要纳入预算。政府要带头履约。

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旨在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竞争,允许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根据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统计,截至2018年10月末,近5年来,全国已有4302个PPP项目签约落地,带动投资6.6万亿,涵盖市政工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19个领域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投入运营服务。

为了控制地方财政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性,财政部明确了财政承受能力10%的红线,即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近些年财政部一直加大10%红线监管力度。

为防范PPP被泛化滥用,去年下半年以来,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PPP项目库集中清理整顿,防止地方政府把PPP异化为新的融资手段,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各地累计清理退库2428个项目、涉及投资额2.9万亿元,整改完善2005个项目、涉及投资额3.1万亿元。

2018年下半年,中央对于PPP鼓励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9月,财政部向各省财政部门发出了《关于规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PPP项目形成的中长期财政支出不属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对经核查符合规定的PPP项目加大推进力度,积极推动符合条件项目发行债券、规范开展资产证券化。这有助于PPP项目的进一步开展。

但是,值得注意的时,地方政府债务的分布是非常不均衡的。越是发展程度较低、偿债能力不足的省份,其真实债务反而越高。在房地产调控不会显著放松、宏观经济增速仍在探底、金融监管方向不变的背景下,未来部分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可能会不断暴露出来,而这仍然需要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的规模。

对此,焦小平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完善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引导地方优化投资结构。马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我们这次会在环境领域在我们管理部选一批示范项目,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资金拿钱,支持地方关于PPP项目资本金注册不足的问题,这个大家很快可以期待见到文件。

二是加大保险资金,中国PPP资金对项目股权投资力度,拓宽项目资本金来源,鼓励通过股权转让、资产交易、资产证券化等盘活存量资产,丰富社会资本进入和退出渠道。

三是营造民营企业公平参与环境,加大向民营企业推荐优质项目力度。过去,我们政府因为在推荐项目过程中,有人说肥肉吃不着,瘦肉很少,带皮带骨头的很多。我想下一步PPP作为政府提质增效的手段,我们地方政府要拿出更多的优质项目向社会资本推出,特别是向民营企业推荐优质的项目力度。民营企业平等享受PPP的国家财政政策,这一句话分量很重,将来财政部会有一系列的政策出台。提高PPP基金投资民营企业参与项目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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