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思考


来自:ppp研讨中心     发表于:2018-12-10 14:09:36     浏览:258次

绩效管理是对公共服务或计划目标进行设定与实现,并对实现结果进行系统评估的过程。从管理学的角度讲,目标确立之后的过程控制是关键,绩效管理就是过程控制与事后评价,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完成目标。绩效管理在我国的发展最早可追溯到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从中央到地方积极探索绩效管理的实施路径。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部署中明确,绩效管理作为提高预算科学化水平的政府治理工具,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手段。2014年修订发布,2015年1月1日执行的新预算法中明确将绩效作为预算法基本的管理原则,建立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要求政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范围逐步覆盖五级政府、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2017年党的十九大对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8年9月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了积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绩效管理的要求。

PPP项目绩效管理是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以PPP项目为载体,以绩效管理为手段,以实施结果为导向,以绩效提高为目标,对PPP项目预算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实施全过程管理,以控制并节约项目资金,最大化确保预算安排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目前,PPP实务中,针对社会资本方以绩效付费为目的绩效评价、绩效考核已经为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广泛接受,但这仅仅是公共预算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远远不能满足政府及所属部门在PPP项目立项、执行过程中的绩效管理活动,为此,我们结合国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文件,提出PPP项目应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全过程的绩效管理。


从政策层面提供有力依据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给出的PPP定义中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2018年9月1日)“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这个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PPP项目应该积极开展绩效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对绩效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我们认为,PPP模式广泛运用于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对应的政府支出责任需要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规划,PPP项目应该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范畴,建立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和评价结果反馈及运用管理的完整闭环系统。今天,随着国家对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日益重视,现已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都从PPP项目监管和公共财政资金监管角度,对PPP项目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绩效管理模式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依据。



重要性和紧迫性


PPP项目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引入社会资本方合作开展项目建设、运营活动。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提供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末,入管理库的PPP项目有7749个,累计投资约11.94万亿,其中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项目累计占管理库项目总数和累计投资额的90.8%和91.2%,财政资金在支持PPP项目运行中已占有较大的比重,换句话说,绝大部分PPP项目涉及政府支出责任履行需要安排预算资金,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开展PPP项目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已经成为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与PPP模式“激励相容、物有所值”的精髓高度契合。


然而目前, PPP实务中,无论PPP实施方案,还是PPP合同文本中设置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付费办法都只针对政府方对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以“激励相容、按效付费”为目的的绩效评价,从绩效管理的层级上,缺失了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以“提高项目供给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有效配置,提升政府部门项目管理和监督工作效能”为目的的绩效管理活动;从绩效管理活动完整性上,缺失了PPP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动态监控,缺失了与目标设定相适应的两个层次的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动态评价活动;从绩效管理结果运用上,仅体现了按效付费和激励社会资本方不断管理创新和持续提升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效率、效果,没有体现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PPP项目决策、出台或完善PPP政策文件、对PPP相关部门进行奖惩和责任人职务调整、预算资金安排等结果运用上。


此外,即使针对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以“激励相容、按效付费”为目的的绩效评价方面,PPP项目绩效管理实务方面也存在颇多问题,如绩效目标缺失、目标设置不规范、不清晰;PPP项目涉及的部门、单位绩效运行跟踪职责和内容不明确;PPP项目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库尚未建立;绩效指标缺乏可比性、部分PPP项目绩效评价流于形式;评价结果没有真正意义与政府支出责任挂钩;PPP项目绩效结果对应的奖惩、问责机制未完全建立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PPP项目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


面临着14、15年甚至16年落地实施的PPP项目陆续进入运营阶段,各级政府将逐步进入PPP项目财政补贴支出期,未来十年,将是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落实的高峰期,加强PPP项目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不仅日益变得重要和紧迫,而且PPP项目需要及时研究、补充完善跨层级、多维度绩效管理体系,将政府绩效管理层次和对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绩效考核两个层次的绩效管理活动有机衔接,以同一个PPP项目作为载体,针对PPP项目涉及的相关方,从不同的角度对其在PPP项目中的职责和义务,从项目前期立项、PPP模式的引入和审批、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执行中的资金投入、执行进度、提交产品或服务质量和效率、项目移交等方面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绩效监督和管理,最终通过对绩效管理结果实施问责、奖惩、公式公告等措施,共同推动PPP项目的规范运行和绩效管理成果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确保PPP模式规范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比较分析

传统政府投资项目与PPP模式的项目都属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并且都需要纳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范畴。因此,在开展绩效管理的思路、内容、方法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对PPP项目而言,其虽然部分资金源于财政,但是投融资、设计(如委托)、建设、运营具体工作主导权是转交给社会资本方的,政府只是作为PPP合同签约一方、项目公司非控股股东、价格、质量监管者,与社会资本合作完成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建设、运营活动。换言之,PPP模式改变了传统政府投资项目由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投资、建设、运营的状况,而是由双方组建的混合制项目公司SPV来具体完成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工作,政府根据项目公司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对价。由此,PPP模式下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目的、主体、对象、内容、流程较传统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更加复杂、多维。(如表一)



从管理逻辑看,传统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是在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融资平台(或国企)间实施的绩效管理与监控,仅在政府及所属部门内部实施,绩效管理的结果也主要作为部门履职情况的奖惩和部门责任人职务调整、预算资金安排等的重要依据,属于内部、闭环、动态管理系统。(如图一)



PPP项目绩效管理主体更加多元,不仅涉及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融资平台,还涉及项目实施机构、出资代表考核内容除了涉及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外,作为按效付费的依据,还涉及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履责情况,考核质量和考核结果等又进一步纳入政府、行业(预算)主管部门对其部门或负责人履职履责的考核范围,因此,PPP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打开了传统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与监控闭环系统,构筑了多维、多层次、半闭环、动态的预算绩效管理与监控系统。(如图二)



构建PPP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的思考

PPP项目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PPP项目入库规模巨大、涉及领域广阔、合作周期长、利益相关方众多,我们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出构建PPP项目全方位、多层次、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具体包括:


主体全涉及:PPP项目绩效管理主体既包括与PPP项目直接相关的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出资人代表、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也包括对PPP项目开展外部监管的主体,如人大、政协、审计、监察、社会公众等。


对象全覆盖:PPP项目绩效管理对象包括与PPP项目相关的项目实施机构、政府出资人代表、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


过程全涵盖:PPP项目绩效管理应针对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五个阶段开展具体绩效管理活动。


内容全包含:PPP项目绩效管理是包含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结果反馈、运用管理的动态闭环体系,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贯穿于PPP项目预算编制、申报、执行、监督全过程。


方法全系列:PPP项目绩效管理应将政府及部门内部绩效管理与外部绩效监管相结合、将项目实施机构、政府出资人代表、项目公司绩效自评价与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预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绩效再评价相结合。


结果运用多维度:PPP项目绩效管理结果纳入对项目实施机构及行业、预算主管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建立问题整改责任制和绩效问责机制,作为部门工作考评、干部任用、改进政府管理效能的依据;绩效结果作为政府PPP项目决策的依据,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升财政资使用效益;绩效结果作为确定社会资本按效付费金额的依据,激发其改进管理持续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


信息化多元共享:除了财政部PPP项目信息平台外,PPP项目绩效管理信息将随着各预算部门、单位上报预算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数据交换和整合,推进PPP项目管理、预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数据平台的对接,逐步实现PPP项目绩效信息资源的共享,为加强PPP项目绩效管理,提升绩效管理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综上分析,当前,随着大量落地的PPP项目逐步由建设阶段转向运营阶段,PPP项目实施全面绩效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已经日益显现,目前针对PPP项目绩效管理实务存在问题,虽然经历了全国范围的清理整改工作,但是PPP项目的绩效管理仍然面临很多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如PPP项目政府付费模式、可用性绩效付费模式和使用者付费模式的绩效管理是否应该研究制定不同的绩效管理操作办法,指导实务操作;已经进入或马上进入运营考核期的PPP项目绩效管理问题如何规范整改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影响了PPP项目全面实施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着手研究并加以解决。我们认为,建立以PPP项目为载体,以绩效管理为核心的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PPP项目绩效管理体系,才能实现PPP项目绩效管理科学化、合理化、精细化,确保PPP模式规范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来源: 新理财政府理财第304期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41期

教学安排表

    各位同学,您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41期定于2018年12月21日-23日在清华科技园开课。请您合理安排时间,提前联络教务老师,按时上课。

⊙ 专家介绍 ⊙

王守清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副院长,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国家发改委PPP专家暨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PPP专家、亚开行PPP专家库成员暨,二十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城镇化等项目融资/特许经营/政企合作(PPP)等的教研与推广,至今共发表300多篇论著,被誉为“中国PPP教父”。

杨荣南


国家发改委PPP专家,高级工程师,现任世界500强骨干企业副总经济师兼投资部长、多个PPP项目SPV董监事,国内知名PPP实战专家,多地PPP中心评审专家,专长于创新设计桥梁、高速公路、市政道路、地下管廊、海绵城市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投融资模式,创新策划运作了多个国务院、交通部等部委示范PPP项目,项目出表率100%,设计策划的基础设施联合体表外融资模式、原则性谈判技巧被业界普遍认可和推广。

陈 民


财政部、发改委PPP专家库双库专家,河南省、湖北省PPP专家库专家。专长于城市开发 PPP 和投融资管理,在新城、产业园区、轨道交通、环保、大型基础设施、城市公共服务等领域有十余年的专业服务经验。曾主持过北京地铁四号线等重大 PPP 咨询服务项目,在北京、上海、河北、安徽、辽宁、湖南、广东、四 川等多个省市的大型城市开发项目中主持投融资顾问工作,服务的客户包括华夏幸福、国开金融、首钢基金、中国中铁、宏泰集团、中国交建等大型城市开发企业,为多个地方政府提供过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大型项目的成功实践,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均有丰富的经验积累。

尹 煜


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高级经济师,建设银行专职培训师,财政投资评审专家,美国Tarleton State University MBA,曾在香港投资银行建银国际工作,现为建行某省分行投资银行部高管。国内金融业最早从事PPP项目的融资人员,早在1995年即与国外银行一起参与中国首个中央部委直接参与的山东日照BOT电厂的有限追索项目融资。

马小丁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项目管理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专业从事投资项目管理、投资项目评价。国内首批投资项目社会评价、项目后评价研究人员,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稽核评价工作首批外聘专家,长期从事开行贷款项目稽核评价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系,研究生导师;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可行性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特聘专家;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开发银行注册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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