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梳理PPP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的通知看中国经济新动能


来自:高级PPP管理师     发表于:2019-05-21 17:31:58     浏览:375次

本报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办公厅最近下达《关于梳理PPP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的通知》,要求梳理入库PPP项目纳入政府性债务监测平台的情况,逐一列明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具体认定依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项目,应当中止实施或转为其他合法合规方式继续实施。如果继续实施的,应按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妥善整改并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另外,对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应主动从项目库中清退,并核查项目咨询机构和专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原文如下:

备注:文件来自于网络,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广东:从严监管推进PPP项目规范发展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广东省财政厅近日就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新建项目识别论证,严格新增项目合规性审查,强化财政支出责任统计监测作用,整改不合规的存量项目。


广东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新建项目的识别论证,按照审慎必要原则发起项目,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夯实项目实施基础。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及健康、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域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并确保项目实施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完备、回报机制清晰、融资机构合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依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表现为政府付费形式的PPP项目可按规范要求继续开展。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对照《广东省PPP项目库审核规程》和《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实施意见》的规定,将规范运作放在首位,切实做好本地区新增PPP项目合规性审查,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库。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核把关,认真做好财政支出责任边界划分、支出测算、评估论证等工作,建立财政支出责任监测预警机制,对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7%的地区进行风险提示,牢牢守住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要遵循审慎合理、财政可持续原则确定,并确保前后口径的一致性。新签约项目不得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PPP项目运营补贴支出。各地要尽快对本地区已入库的存量项目开展自查,对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项目要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整改措施,无法整改的按程序办理退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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