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履约管理对应的风险问题


来自:如神咨询     发表于:2019-10-21 18:08:32     浏览:333次

履约就是合同各方要履行合同,管理就是管理风险。国际投融界有六种风险——信用风险、员工风险、政策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这六种风险对应四个重要的节点。


一、签署特许权协议


或者叫政府付费类PPP项目的合同国际上也叫作商业关闭。什么时候会有商业关闭?社会资本在采购阶段中标了,和政府签订了特殊经营协议。

二、融资关闭


在国外,融资关闭是国际投融资的重要节点,只要融资合同和前面的商业合同签订了,这个项目就关闭了,就不要轻易打开了,随后进入了执行阶段,包含建设和运营阶段。

重点介绍一下financial close。这是财政部在国内投融资界率先引入的概念,在文件上叫融资交割,好多人觉得融资交割这个词翻译的不太准确,因为交割是一个期货用语,这里面没有物的概念,只是钱的概念。financial close这个词意味着直接提款,所以有朋友说融资到位也不准确。实际上融资并没有到位,因为我们签订了合同以后,需要满足银行放款的好多先决条件,所以我们直白的译为首次提款,这时会举行盛大典礼,说明这个项目全面开工,开始进入执行阶段了。这个节点在国内投融资界,甚至发改委术语中也没有引入,我们一般都是用政府投资条例中的“资金到位”,但是资金也不会一次性到位,要由建设进度决定。

国内金融界没有引入首次提款,这样不利于跟国外对比,也不利于PPP的更加规范。我觉得应该跟国外的术语相对接。

三、商业完工


建设和试运营阶段结束后就是商业完工,商业完工对应的是投资者的首次收费,然后就到了还本付息阶段,这个节点是非常重要的节点。投资者做了半天,特别是政府付费项目,后面还有绩效(考核),能不能拿到这个钱,能不能出库,会不会出库,风险还是很大的。第一笔钱到账的时候投资者非常高兴,只要第一笔钱到了,以后就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和够不够的问题了。

四、首次还本付息


这对贷款的银行是非常重要的。2000年4月15日,(做日照电厂PPP项目时)山东电力局在首次还本付息的重要节点专门举行会议研究还要不要继续做下去,因为政府没有承担当时的最低需求风险,而财政部76号文和113号文都提到了最低需求风险由政府承担。

今年上半年的10号文中,财政部和审计署回避了是不是固定回报这个问题,但是不提不等于没有,因为他对应的是政治风险,对应的是政府的保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里,政府的信用和保证是基石。政府为老百姓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是政府的政治责任,是我们PPP项目履约的基石。

所以山东电力局提出,政府没有履行最低需求提高电价,政府批的价格和需求量不匹配,政府没有履约,但是我对银行要开始还本付息了。项目还干不干?不干的话,银行出了80%(资金),我才出了20%,剩下就是银行着急了。作为施工方,30%的施工利润赚到了,可以让银行拿这个项目20年。

所以,第一轮PPP项目有非常多的风险,就体现在我们说的五种风险对应着的四个重要的节点。还本付息的节点一旦理顺,说明政府付费渠道打通了,以后就是利息够不够的问题了,如果不够还可以再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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