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专题丨发改委发文,PPP将重点发展7大领域


来自:君泽君论     发表于:2016-08-30 11:50:00     浏览:423次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7大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进工作。

《通知》10项要求

《通知》就进一步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提出了10项要求,其中包括:


1. 充分认识做好基础设施领域PPP工作的重要意义。

2. 加强项目储备。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重大建设项目库基础上,建立基础设施PPP项目库。

3. 推行项目联审。建立PPP项目联审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

4. 做好项目决策。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法依规履行投资管理程序。对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要将项目是否适用PPP模式的论证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决策。

5. 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积极探索优化基础设施项目的多种付费模式,采取资本金注入、直接投资等多种方式支持项目实施,提高社会资本投资回报,增强项目吸引力。鼓励社会资本创新商业模式及体制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的价格改革。

6. 规范项目实施。对确定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公平择优选择社会资本作为合作伙伴。依法签订规范的项目合同。项目实施期间社会投资人出现重大违约等事项,要合理划分各方责任,妥善做好项目移交。项目结束后,科学评价项目绩效等。

7. 构建多元化退出机制。推动PPP项目与资本市场深化发展相结合,通过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丰富PPP项目投资退出渠道。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

8. 积极发挥金融机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券、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支持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

9. 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PPP项目。探索在PPP项目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组建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商资本共同参与的项目公司,发挥各自优势,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10. 优化信用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投融资领域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并提升政府和投资者的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规范履约行为,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约束机制。

《通知》7大领域
《通知》明确基础设施领域主要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6+1”共7大类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近期出台的文件中,分别明确了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公路水路、能源领域的项目范围,此范围与《通知》中关于基础设施领域推广PPP模式的重点项目领域相符合。

能源领域重点项目和交通运输领域的铁路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综合类重点项目分别是《国家能源局关于在能源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国能法改[2016]9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国家铁路局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发改基础[2015]1610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交规划发[2012]160号)文件中明确提出支持的项目。

据了解,水利、农业、林业领域PPP项目范围也是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的。重大市政工程领域界定为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建设的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项目,也完全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中所强调的“市政工程等特定领域需要实施特许经营的,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执行”的规定。

此外,借鉴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标准,其中关于环境治理的具体范围,包括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放射性废物治理以及其他污染治理;道路运输业的范围也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等。《通知》中关于环境保护、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涉及范围与该分类标准相符合。

《通知》标志PPP分工更加明确

围绕PPP,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之间的职责划分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PPP工作,曾进一步明确要求财政部要发挥好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进PPP工作的牵头作用。这也是国务院层面首次明确推进PPP工作的部门职责分工,并提出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领域两个领域推广PPP模式。

而结合刚刚印发的《通知》,我们可以得知,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那么,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的推进工作则是由财政部牵头负责。

至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两部门推进PPP工作职责分工得以明确,分领域牵头负责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业内专家表示,《通知》印发,标志着我国推进PPP工作职责分工更加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推进获得国务院认可,接下来,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6+1”个基础设施领域的PPP项目推进有望加速。

(本文来源:中国投资咨询,根据中国环保在线、中国勘察设计杂志、中国经济导报编辑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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