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盛典


来自:中国PPP中心     发表于:2017-03-11 21:22:43     浏览:337次

尽管截至去年年底国内ABS资产管理计划余额达到了5430亿元,但相对于美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占债务总量一半以上而言,我国资产证券化发行融资规模依然偏小。 

国家发改委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地方政府根据要求所推荐的首批拟进行证券化融资的PPP项目截至目前已达到了41,发改委据此明确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国证监会的沟通,协调解决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看得出,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脚步已经越来越近。

作为体量普遍庞大的PPP项目,不仅需要投入巨额资金,而且从投资开始到成本回收,时间跨度少则10年,多则30年,作为投入方的社会资本尽管有提前退出的要求,但一直苦于找不到退出通道,相关资产流动性也被压得很低;不仅如此,许多PPP项目尤其是基础资产为收益权类的PPP所采取的是政府特许形式,参与企业没有价格调整的权利,其通过适当涨价途径而加速回款的通道也被封闭。正是如此,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热情与积极性并不高。但是,推出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不仅可以为社会资本投资PPP项目提供新的退出渠道,并有效降低原始权益人的债务杠杆,同时可以盘活PPP项目的存量资产,使社会资本借此获得较为理想的流动性溢价,进而提高投资人持续的投资能力,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PPP

对于PPP项目本身而言,资产证券化所产生的赋能作用不可小觑。一方面,相对PPP项目投资运营的长周期特征,银行所能配给的只是为3-5年的短期信贷,这种期限错配很难确保PPP项目融资的持续与稳定,但在资产证券化后,PPP项目资金供应方置换成了侧重中长期资金配置的产业投资基金、不动产基金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等战略投资者,这既可以纠正早期PPP启动与推进过程中金融资源与实体项目的期限错配,更能够使PPP获得持续而稳健的融资能力。另一方面,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需要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管理人的尽职调查、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交易所的挂牌审核、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等系列流程,那些管理不规范、质量不过关、运营不理想的项目将难以发行证券化产品。因此,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实际就是一个自身过滤与优胜劣汰的过程,这无疑可以倒逼PPP项目的投入者与管理方更加重视质量与运营管理水平

观察发现,在绝大多数PPP项目中,银行都是以债权人的角色出现,尽管银行可以通过信贷资产证券的形式降低杠杆率,但如果有了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就能在实现投资人变现的同时加速银行信贷回笼,消除银行表外风险,并缓解银行因信贷资产证券化供给有限所承受的压力。另一方面,根据《巴塞尔协议III》和我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银行自营资金投资信用债、信用贷款需按100%计提风险资本,但若投资于结构化的优先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则可按20%计提风险资本。显然,作为ABS(资产支持证券)的重要品种,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纳入银行的投资范畴,就可以保证银行在资产配置模式不变的同时适度放大杠杆,在同等额度的准备金基础上操作更多的项目投资,形成对实体经济的进一步支持。

落地与作用于资产证券化市场,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所能营造的激活效应不言而喻。尽管截至去年年底国内ABS资产管理计划余额达到了5430亿元,但相对于美国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占债务总量的一半以上而言,我国资产证券化发行融资规模依然偏小。同时,目前市场上主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等产品,这既导致了债券市场的结构性失衡,也使得投资人的选项受限。但是,相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与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由于底层资产获得了政府背书,在丰富了债券品种的同时,可能更会受到投资人的青睐,从而提高与增加市场交易的活跃度,并进而带动资产证券化市场品种结构的优化。

基于以上综合性红利,顶层设计也在为推出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铺路导航。早在两年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中就为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特地预留了空间,指明PPP项目开展的资产证券化原则上需是纳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名单、国家发改委PPP推介项目库或财政部公布的PPP项目库的项目。去年年底,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敲定了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具体标准以及重点筛选的目标与方向,同时要求地方政府推荐1~3个首批拟进行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

 进入今年以来,先是1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联合举办了有各省发改委、地方证监局、交易所、PPP项目各参与方以及券商和基金子公司代表参与的首次PPP资产证券化专题培训;接着,证监会在回复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127号建议《关于实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建议》时明确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共同培育和积极引进多元化投资者,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发展;与此同时,上交所、深交所和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时公布了针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即报即审,绝对优先”的绿色通道机制。

技术上分析,鉴于资产证券化时间期限都比较长,资产证券化的核心要求其基础资产能够产生稳定、持续、可预测的现金流,同时已经划定了必须是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的PPP项目。根据PPP项目的收益来源,现金流的稳定与持续排序依次是政府付费项目、使用者付费加政府补贴项目、使用者付费项目。这样,首批开展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最有可能在水电、污水处理、轨道交通、市政建设等收益权类项目中产生,并可在今年上半年呱呱落地。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NewPPP小编欢迎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PPP项目审计重点全过程跟踪(设计、招投标、施工阶段)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