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祀发现的PPP项目机会,殡仪馆和公墓PPP实践探析


来自:PPP共学     发表于:2017-04-05 12:05:41     浏览:643次

据中金公司研究报告显示,预计2017年殡葬业规模达993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7.0%。

近千亿的殡葬业,对民营资本而言虽然诱人,但障碍随处可见。据了解,火化服务仅由政府机构提供,定价受到严格控制,民营资本虽能介入殡仪服务和葬礼服务,但在某种程度上仍然依附在国有的殡仪馆周围。


一、概述

经在财政部PPP项目库中检索发现,目前入库公墓PPP项目共有22个,其中省级示范项目1个。大致有以下几个特征:

1、项目投资规模小

从22个项目数据来看,一般公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骨灰寄存楼、焚烧祭拜场、公墓区、停车场、公厕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除了个别项目涉及生态景区或民俗博物馆建设,投资规模较大外,投资在5000万~20000万元之间居多,其中,投资最小的是岑巩县公墓建设项目,仅有1500万元。

2、建设内容较清晰

入库项目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纯公墓项目,即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含墓区相关配套),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满洲里公益性生态墓地项目、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第二生态公墓、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西郊公墓项目等;二是殡仪馆和公墓打包项目,如贵州省安龙县禄堂湾殡仪馆及公墓运营PPP项目、黔东南州凯里市九寨公益性公墓及郭家坪殡仪馆合作项目、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杭锦后旗新殡仪馆及生态公墓建设项目等。

3、以公益性墓为主

从项目名称来看,仅有贵州省安顺市关岭自治县经营性公墓项目的项目名称中体现了经营性,其他均为公墓或公益性墓。

4、回报机制较集中

从案例资料来看,以使用者付费机制为主,仅有少量采用BOO模式的项目选择了政府付费机制。合作期限10~30年不等。

5、运作方式多样化

在公墓项目中,以BOT运作方式为主,另外,贵州省安龙县禄堂湾殡仪馆及公墓运营PPP项目采用了TOT;杭锦后旗新殡仪馆及生态公墓建设项目(含存量部分)采用了TOT+BOT;广西来宾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则采用了O&M;黔东南州锦屏县敦寨新城区公墓项目采用了BOO。

二、公墓的建设用地来源

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划定的火葬区内,可以兴办骨灰安葬公墓;土葬改革区内应兴办遗体安葬公墓。所有公墓均应利用荒山荒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不准占用耕地,也不准建在风景名胜区。建立公墓须与绿化、美化环境结合起来,通盘规划,逐步建成园林式墓地。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 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公墓建设用地的管理,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经营性公墓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

三、经营性公墓项目的收入来源

据网络信息检索,并未发现相关材料可以佐证经营性公墓项目比较清晰的收入来源,或许通过下面一则消息可管窥一斑。

广州某墓园的业务大厅的价格板上,一块墓地的价格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普遍的价格在几万元左右,但这只是墓地的价格,不要以为你购买的墓地价格就全部都是自己的使用面积,购买一个3平方米左右的墓地,实际建坟面积仅在1平方米以内,因为你需要为通道在内的公摊面积支付一大笔钱。

在墓地价格以外,购买者还需支付墓碑的价格、20年的管理费用、建墓费、服务费、运输费以及几百元的安葬手续费。以一块15000左右的墓地为例,全部加起来价格要在26000到40000之间。

暂且不论经营性公墓项目是否可以采用PPP模式。对于具有使用者付费来源的PPP项目而言,财务测算的基础是靠谱的建设内容、建设投资和收入来源。目前,经营性公墓收入情况并不透明,因此,要想算清楚经营性公墓的使用者付费部分,并不容易。

四、湖南花垣县狮子头陵园殡仪馆及公墓山PPP项目案例

本项目主要建设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所需新建场地场馆及配套设施等内容的投融资建设、运营服务及维护管理。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86.47亩(全部为新增用地),总建筑面积18958平方米,建设总投资12,762.85万元。具体包括:

1、主要建设服务内容

墓区建设:墓区为骨灰墓穴安置区和土葬墓穴安置区。骨灰墓安置区规划墓穴20000个,考虑穴间道、穴间绿地等空间,每穴占地按4平方米考虑,则墓区总占地面积为80000平方米,约合120亩。土葬墓穴安置区规划墓穴3000个,每穴占地按12平方米考虑,则墓区占地面积为36000平方米,约合54亩。

殡仪馆建设:地面积20000平方米,约合30亩。

(1)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18958平方米。具体包含:办公服务综合楼、悼念厅、解剖室、骨灰寄存楼、车库、火化车间、食堂、招待所等。

(2)购置殡殓车间设备(设施)16台(套)(燃油焚尸炉2台,冰柜7台、冰棺8台)。

场地建设:

(1)新建区内道路共27750平方米。

(2)园区内大小广场建设,面积约20000平方米。

(3)绿化、休闲、游览等景观设施建设,共123772平方米,约合185.6亩。其中绿化面积108000平方米。

(4)场地建设:新建停车场2000平方米;广场6000平方米。

(5)大门、配套给排水、电力、消防、环保等工程建设。

2、PPP合作模式部分

(1)花垣县人民政府授权花垣县民政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依法确定中标社会资本。县政府授权花垣县狮子头陵园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狮子头公司”)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成立合资项目管理公司(SPV),负责代表政府按15:85的比例出资与社会资本组建SPV公司,参与项目公司日常运营管理。

(2)特许经营期满后合资项目管理公司无偿将本项目资产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共同成立的PPP项目公司(SPV),政府方参股比例15%,社会资本方参股比例为85%。若注册资金发生变动,双方出资比例不变。

(4)PPP项目公司法人负责该项目的运营,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评估。

(5)采购需求: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服务管理。

(6)合作范围和模式:在本项目政府规划范围内对项目所需新建场地场馆及配套设施等内容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服务及维护管理。具体合作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7)特许经营(运营)期限:30年(其中1年建设期+29年运营期)。

(8)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属准经营性公益类项目,由政府赋予项目公司(SPV)特许经营权,在项目运营期间,有一定的运营补贴(公益殡葬补助),故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使用者付费和公益殡葬补助的方式进行。

(9)特许经营项目选定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具备相应资质、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可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由中选的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接。


湖北随州殡仪馆PPP项目

 

  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以公司增资的方式,引进天风证券有限公司旗下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社会资本建成该新殡仪馆。其股权结构如下:

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占股95.23%,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股4.76%,注册资本变更为1.05亿元。

湖北随州殡仪馆PPP项目公司的融资结构如下图:  

主要关涉的PPP协议或法律文件如下:

1.项目公司增资协议:PPP项目公司——随州市殡仪馆服务有限公司组建前是由随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独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5000000元,占100%股份;通过增资形式,引进股东——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资金100000000元,注册资金变更为105000000元,随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占股4.76%,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占股95.23%。

2. 特许经营协议:由政府授权随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政府与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项目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项目资金来源、收益取得方式、价费及其调整机制、履约担保和风险分担、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属及移转、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数量、质量、时限等要求及绩效监管标准、变更、提前终止及补偿、项目期满移交与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等事项。

3. 股权回购协议:PPP项目公司——随州市殡仪馆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随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从第三年开始,逐年回购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所占PPP项目公司股份,以实现社会资本到期按约退出。

4.股东差额补足协议:约定当项目公司每年分红不足于偿还投资者的本金与收益时,项目公司股东随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差额补足。股东差额补足措施本质上相当于股东对投资者的担保。

5.修改公司章程条款:对原有公司章程进行修改,规定项目公司每年须分红,如果项目公司净收入不够分红,由项目公司股东——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差额补足。

 

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契约性基金的融资交易结构

  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以100000000元现金入股PPP项目公司并不是其自有资金,而是通过设立契约式基金形式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而来,基金投入到项目公司后,依靠项目公司殡葬服务收入或其他收入作为向投资者还款来源,不足部分则由项目公司股东——随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补足。

  契约性基金是基金投资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资产由管理人管理并有托管人托管的基金形式;基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人的固有财产;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为基金当事人,管理人作为设立人向投资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行受益凭证,托管人(为银行)对基金财产进行托管,管理人根据基金协议确定的投资标的投资,其还款来源于投资标的的经营收益,投资人按照约定取得收益,管理人、托管人按照约定取得基金管理费与托管费。

  该契约式基金的投资人、管理人与托管人:

  投资人——湖北银行,该行负责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的形式,募集资金认购该契约式基金。

  管理人——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设立该契约式基金并管理该契约式基金。

  托管人——湖北银行随州分行,该行负责对该契约式基金产品资产进行托管。

  该契约式基金的融资交易机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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