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PPP模式防风险成未来重点


来自:PPP研究     发表于:2017-06-20 03:27:04     浏览:568次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部等八部委发布了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经营。农业部也印发文件,鼓励利用 PPP模式等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未来,相关部委将进一步拓宽PPP项目建设范围,推进PPP的市场化进程。与此同时,防范PPP项目在债务、回报等方面的风险将成为未来工作的一个重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透露,两年来,全国 PPP项目落地速度明显加快,但规范性不强、创新性较弱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推进、创新推进 PPP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选定了43个项目作为第二批PPP项目典型案例。

 

同时,财政部第4PPP示范项目申报准备工作也在进行中,预计1个多月后各地可以完成项目申报准备。相较于前3批示范项目,4批的要求会有一些变化,同时更加规范严格。

 

据统计,截至20173月底,已公布社会资本方中标人的PPP项目达到 2500多个,其中约52%是在20167月以来落地的。而随着各地促进民间投资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民间投资开始持续出现回暖现象。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焦小平日前表示,目前PPP项目建设在顶层设计、完整的市场规则和标准体系以及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政府监管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在当前PPP市场很热的情况下,更要把风险防范和服务实体经济放在第一位。

 

近几年,一些地方出现了“假PPP”项目,PPP实际上成了政府负债和政府融资的一个工具。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宗文龙表示,一般来说,PPP项目的债务风险来自于融资和运营两个环节。PPP项目中政府面临的债务风险,主要源自政府承诺的服务购买协议或财政补贴。此外,如果PPP项目运营不善导致政府“接盘”,也可能会产生债务风险。

 

而一旦PPP项目投资规模总量失控,地方政府无力偿付巨额的未来支付责任,最终将不得不回到政府借债偿还的老路上去。因此,要结合各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在进一步设定PPP项目投资总量上限的同时,把握好PPP项目的入口关,在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筛选 PPP项目和后续运营中,负担起全生命周期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表示,未来应通过逐步探索健全PPP项目合作配套的政策措施,控制PPP专项债的潜在风险。首先要根据 PPP项目运行进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合作双方进行有效的法律约束,消除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顾虑。

 

同时,在现行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PPP 项目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和税收减免,缓解因公共物品投资期限长、投资回报率低等客观问题产生的风险,提高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逐步建立 PPP专项债的评级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制度,保证项目运行的透明性和规范性,并且建立相应的违约赔偿准备金,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表示,财政部正在对PPP实施正面清单管理,积极引导各地规范实施PPP项目,未来将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规范推进PPP的政策要求。当前,PPP相关法律层级不高、法律冲突较多、政策衔接不畅等问题掣肘了PPP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国务院已将PPP条例列入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并作为重点工作,目前,条例初稿已完成,下一步加快推动条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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