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掉PPP项目【明股暗债】的马甲


来自:森墨传媒     发表于:2017-06-20 09:17:20     浏览:358次

PPP项目属于公私合营模式,必须公私分明,即政府与社会主体应切实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以便实现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的目的。 
  现实情况如何呢?一些PPP变成流俗的项目——成了政府兜底的异化模式,政府承担风险,社会主体没有风险。这样的PPP项目必须叫停。近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要重点从组织清理整改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合作行为等六方面,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 
  规范PPP项目已是当务之急,因为一些伪PPP项目导致政府违法违规举债。一些PPP项目看似由政府持股,实际上却变成政府设立的各类投资平台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资金,明股变成了暗债。更可怕的是,为了确保PPP项目落地,政府还承担了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并向社会投资方承诺最低收益。简言之,所谓PPP项目,最终成了政府举债投资的项目,社会投资方的参与不过是“面子”上的。这样的PPP项目,投资风险由政府承担了无限责任,但是社会投资方没有风险,只有收益。 
  不管政府债有多少,风控不好都会导致系统性风险。因而,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取消一些违规的政府融资平台,成为资金供给侧的主要改革内容。老的政府债要消化,新的债务要规范。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借助PPP模式,让各路社会资金参与相关公益性项目和工程,可弥补公共财政的部族,发挥其他资金在社会公共项目中的作用。更深层次而言,即利用社会主体资金来破解消化政府债增量。 
  然而,当PPP项目变成了时髦,PPP项目的内涵发生了异化。社会主体资金对某些PPP项目存在观望犹豫,或者说对此类项目投资收益存疑,因而对PPP项目兴趣不大。在此情势下,部分PPP项目变成了政府推动的形象工程,政府不惜通过兜底承担风险的方式,吸引社会主体资金加入其中。政府没有钱,只能通过建立新的融资平台进行PPP项目“拉郎配”。于是产生了“明股暗债”,也引发了PPP项目的小高潮。 
  据财政部数据显示,过去三年,落地PPP项目数量和规模均大幅增长。今年第一季度,净增落地项目增长28%。和2016年末相比,截止3月末,全国已签约落地的PPP项目累计入库的PPP项目共计12287个,累计投资额14.6亿元;其中,全国已签约落地PPP项目累计1729个,投资额度达到2.9亿,落地率达34.5%,覆盖地区及行业进一步扩大。 
  成果自是不菲。但是,上述项目哪些属于公私分明的正常项目,哪些属于“明股暗债”,还需好好甄别。否则,PPP项目落地越多,政府债增量越多,带来的风险越大。PPP项目作为资金领域供给侧改革的有效措施,万不可变成权利主导型的政府举债行为。否则,PPP项目很可能成为穿着公私项目的马甲,重蹈政府举债大规模投资的覆辙。 
  PPP项目要走稳走好,政府违规融资、违规担保行为不可持续。PPP项目虽是政府和社会主体资金合作项目,但必须符合两个原则。对各级地方政府而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发》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加快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对于PPP项目,政府不能搞“拉郎配”,必须坚持市场为主、社会主体资金自愿而为。当务之急,违规的PPP项目要规范,“明股暗债”的马甲必须要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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