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亿PPP成国企盛宴,民资站在门外


来自:国投信达投资基金     发表于:2016-06-19 03:58:06     浏览:421次
中央力推PPP的本义是,鼓励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领域,但现实中,央企国企已然成为此轮PPP热潮中的主角。
想要吸引民资进入,但闯进来的却是央企国企。这是中国自两年前开始大力推广PPP模式之后出现的怪现状。
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共同提供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从2014年10月国务院下发“43号文”,结束了地方政府传统的融资平台和融资模式之后,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则成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主要方式。
截至5月31日,财政部PPP中心平台项目库中共有8644个PPP项目,总投资额高达9.88万亿。比3月末增加923个项目;投资额增加1.1万亿,增幅为12.6%。

 

PPP项目看上去是在巨量增长,但落地率却并不高,截至5月12日,进入执行库(即处于采购、执行和移交阶段)项目865个,仅占10.8%。
除了落地率低,民企参与度也低。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3月末,全国PPP中心项目库中已签约项目369个,其中国企签约为199个,民企170个,从数量上看,民企参与的PPP项目略少于国企,但差距不大。不过,从签约项目总金额上看,国企签约的PPP项目金额达到3819.48亿,是民企的近3倍。
中央力推PPP的本义是,鼓励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领域,但现实中,央企国企已然成为此轮PPP热潮中的主角。面对万亿PPP市场,民资为什么难以进入?



民资站在门外
其实,社会资本与地方政府合作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就开始了。一批港澳台商进入了中国高速公路建设领域。这一时期,民资、央企国企、外资都是市场上的玩家。
但从2008年中央推出“四万亿”政策到2013年,地方政府“不差钱”了,PPP模式受了“冷遇”。这个阶段民企也逐渐洗牌,一些小企业不断被央企国企并购。
到2014年下半年,PPP重回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视线时,PPP的社会资本方主角已经变成了央企国企,民企参与度非常低,而外资更低。
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民企投资的PPP项目更多集中在3亿以下的小项目,多为养老、生态环保、文化等投资规模相对较小,且易产生现金流的领域;而国企偏好3亿以上的大项目,更多集中于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等。后者的PPP项目签约金额是民企的近3倍。
今年5月下旬,国务院派出9个督察组分赴河北、山西、辽宁等18个省(区、市)调研。财政部副部长事后介绍,有企业家反映,各地优质的PPP项目基本都被国企垄断,民企要投入PPP项目的难度比较大,取得好项目更是难上加难。



“麻杆打狼两头怕”
有多位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民企之所以难以进入PPP项目,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地方政府歧视民资。
地方政府歧视民企的一个原因是避嫌。有PPP领域的专家表示,由于中央大举反腐,地方政府怕把项目交给民企“最后会惹麻烦”。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把项目交给民企去做,可能会有输送利益的问题,所以项目给到国企就是省心省力的最佳选择了。
现实中,一个PPP项目究竟能否落地,往往取决于当地政府一把手。如果一把手不拍板,或者一把手出了问题被“双规”,项目就会被搁置。 另一个原因则是PPP项目动辄需要10-20年的漫长周期,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国企央企的抗风险能力更强,即使中途发现不赚钱,也不会“撂挑子”,而民企的风险承担能力相对较弱。
而对民企来说,跟地方政府合作也会有所顾虑,他们担心的是地方政府的信用风险。一旦政府违约,民营企业就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的信用并未得到市场的肯定。有研究表明,在过去的两年间,一共发生了38个重大再谈判项目,大部分是企业发起。而再谈判的原因,最多的是市场需求风险,占到了36%;其次是政府信用问题,占到34%;然后是政府过度担保,占23%。



地方政府的想法
比起地方政府的信用风险,民资更担心PPP项目的规范性风险。
虽然在过去的两年,地方政府普遍都接受了各种PPP培训,但是仍旧不乏一些政府对PPP并不是真正理解,或者理解了,也不愿意做真正的PPP模式。
PPP项目还款机制一般分为三种,对于经营性的项目,如收费高速公路、供水供热等项目,是使用者付费,有长期稳定的现金流,但这部分项目一般已经通过BOT方式做完了。
另外两种是准经营性项目和公益类项目,目前推出的多数项目为这两种,即政府补贴与使用者付费相结合或完全由政府补贴的方式,这类项目的利润空间比较小,需要政府出资或部分出资。这部分项目不太受市场欢迎,所以落地也比较难。
某西部省份的PPP中心主任表示,该省第三轮上报财政部的PPP项目有两百多个,很多县市政府因为地方财政缺钱,不想做项目也不想报,只是为了占个坑,将来等国家政策扶持,才准备材料上报。
但既然上报项目占了坑,就必须得填坑。起初,有些地方政府没有充分理解PPP模式,想通过先报项目上去,再暗度陈仓的方法,后来发现程序不合规就通不过审核,只能再找咨询公司,从当时申报的时间起点开始倒推,把各种手续补全。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将来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国家和社会的损失会非常大。

 

还有的地方政府在财税改革启动后,开始算账到底要不要做PPP项目。
一位地级市财政局官员曾经在非公开场合表示,在营改增之后,地方上不是很喜欢做PPP了。原因是,原来工程建设中的营业税改成了增值税,税率从3.41%变成11%,这部分计入成本后,将来埋单的还是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算的另一笔账,是中央划定的10%的PPP财政支出“红线”。湖北襄阳老河口市委书记在青岛的PPP论坛上说,“我们中西部绝大多数的县级市,每年财政总收入规模大约在30亿-150亿。如果是10%,就是3亿-15亿;如果我们以10倍的杠杆率,每年PPP项目的投资总规模,应该在10亿-150亿之间。”
如果是这样的规模,可能做三四个项目,10%的红线就达到了。在这样的前提下,民资参与到PPP项目中的概率就更低了。
结合以上信息可以发现,目前激活民间投资的政策还是要重在落实。各地政府应积极探索投融资新方式,遵循市场规律,因势利导强化制度监管,使民间资本真正成为扩大有效投资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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