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PPP项目库也要清理啦!


来自:ppp观点     发表于:2018-08-24 22:31:40     浏览:202次

在财政系统对财政部PPP项目库进行清理后,近期发改系统也将对其PPP项目库进行清理。


近期,四川、吉林、青海等多个省份发改委下发文件称,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PPP项目库规范核查促进PPP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8〕708号)等文件要求,需对国家及各级发改委PPP项目库入库项目进行全面规范核查(文件详见本次推送二条)。


核查范围主要为:截至2018年5月31日,经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同意纳入PPP项目库的项目。


规范核查的内容主要有三方面: 


(一)自纳入PPP项目库之日起一年内,仅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无任何实质进展的项目,不列入项目库。 


(二)合同签订并生效之前,经实施机构或政府相关部门书面确认不再采用PPP模式的项目,不列入项目库。合同签订并生效之后,依法依规解除合同,不再采用PPP模式的项目,不列入项目库。 


(三)采用PPP模式且继续实施的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投资管理程序和PPP项目管理规定。主要包括: 


1.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发〔2016〕18号、国务院令第673号)等文件要求,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更,或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发生较大变化的,是否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手续。


对于PPP打捆项目,要严格审核把关,逐一核查各项目的投资管理程序履行情况。 


2.PPP模式决策论证情况。是否纳入PPP总体规划、年底实施计划、年度政府投资计划、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等。是否按照《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发改投资〔2016〕2231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审查实施方案,并获得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 


3.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制度执行情况。2017年6月25日之后仍在办理审批、核准、备案及其他手续的项目,是否按照《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017年第3号令)等文件要求,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领取项目代码,在PPP项目库填写项目代码并进行验证。 


4.社会资本方遴选情况。是否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具有相应投资能力、管理经验、专业水平、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社会资本方。


未采用公开招标的,是否依法依规经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在遴选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及评标标准设定等方面,是否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或与项目实施无关的要求或条件,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 


5.资本金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照《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 


6.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是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和发改投资〔2016〕2231号等文件要求,公开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并经政府审核同意。


合同文本是否与经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核准文件、备案文件)、经审查的PPP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谈判成果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回报机制、价格或收费的确定和调整机制、产出要求等内容保持一致。 


按照要求,不符合规范核查要求的项目,要按照投资管理程序和PPP项目管理规定,抓紧整改。其中,不符合规范核查要求且无法整改的项目和明确违反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的项目,不列入PPP项目库。 


来源:扫雷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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