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至宁洱高速公路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自:杰出建安     发表于:2018-10-09 22:38:03     浏览:386次
类型资格预审项目所在地云南省
行业交通运输截止日期2018-10-16
预算金额1061732(万元)
名称******名称******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参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对景谷至宁洱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景宁高速公路”)(项目编号:ZG98196-ZGG18131489)面向国内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的方式选择合作社会资本。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景谷至宁洱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已经完成,普洱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并授权普洱市交通运输局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人)。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景谷至宁洱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

2.2 建设地点:景谷至宁洱高速公路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中部景谷县和宁洱县境内。

2.3 技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73.863公里,详见资格申请文件第五章。

2.4 投资规模:初步设计概算1061731.5063万元,实际投资以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认定金额为准。

3.采购需求

3.1 操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

3.2 合作期限:33年,其中:建设期3年,特许经营期30年。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无偿移交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财产接收人。

3.3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运营期内,政府按照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中相关公式计算可行性缺口补助。当PPP项目发生超额收益时,社会资本按照股权比例和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比例分配超额收益。

3.4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景谷至宁洱高速公路项目与政府合作建设的社会资本,负责高速公路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工作。

3.5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本项目相应的施工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上述施工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3.6 投融资方案:

(1)本项目资本金按降造后项目总投资的30%计算。

(2)各方出资超出注册资本部分作为资本公积由各方持有。

(3)若金融机构对项目资本金要求超过30%,则超过部份由社会资本方增加出资解决,政府方不再增加出资。

(4)本项目的项目公司(SPV公司)应在已成立的普洱宁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基础上组建,其中政府方持股比例40%;社会资本方持股比例为60%。

(5)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缺口占总投资额的70.00%,由社会资本负责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融资投入。

4.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4.1 主体要求

4.1.1 申请人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

4.1.2 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采购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1.4 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1.5 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参与本项目申请的,须满足《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的要求(自行提供材料)。

4.2 资质要求

4.2.1申请人(联合体中参与施工的各成员方)须同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联合体申请人资质等级的确定按本章4.7.4第(4)条规定执行,如联合体申请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家数超过1家(含1家)的,则承担施工任务的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4.3 业绩要求

4.3.1施工业绩:2013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过8亿元以上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任务(含在建项目,包括BT、BOT、PPP等模式的建设项目)。

4.3.2投融资业绩:2013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独立承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业绩(含在建项目,包括BT、BOT、PPP等模式的建设项目)。

4.4 财务能力

4.4.1 申请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年均为盈利,且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4.4.2 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5 投融资能力

4.5.1 申请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注册资本金15亿元以上(含15亿元)。

4.5.2 申请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20亿人民币。

4.5.3 申请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不低于70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证明。

4.6 商业信誉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由投标人自行提交,评标委员会负责核查。查询时间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递交之日止。

4.7 其他要求

4.7.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提供企业和企业法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4.7.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各方需要承担一定的出资责任并满足企业净资产不低于20亿人民币的要求(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第三方审计的数据为准)。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3)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投资协议,为履行协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三个及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申请人数量不足3个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必须同时报名,否则报名不予认可)

6.1 线上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6日17时00分,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pesggzyjyxxw.com/)”网上,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申请人,需要按照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人首先通过“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pesggzyjyxxw.com/)”网站进行注册,然后按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公共资源项目CA办理流程准备齐注册资料,最后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4175窗口(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新政务服务大楼4楼)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请在办理数字证书前先确认已具备或了解如下相关资料:

(CA窗口联系电话——座机:0879-2130262;移动座机:15758229011。)

加盖公司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证书申请表》、《企业电子公章申请表》、《个人证书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2)申请人须取得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CA密钥,在获取时间内凭CA密钥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项目所含格式(.zczb)的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料。

(3) 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6日17时00分,申请人逾期或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申请人请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 现场报名

请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见本章第10条联系方式)持以下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须携带的原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

(5)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

(6)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则需提供)

上述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此外还需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原件复印件留存。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同时采用网上递交和现场递交两种方式)

7.1.1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pesggzyjyxxw.com/)。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1.2 现场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正2副及电子文件的光盘。确保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与网络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址: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2开标室(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新政务服务大楼4楼)。

7.3 本项目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评标时将采用电子评标。

7.4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使用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专用电子文件编制工具进行编制。

7.5 ★请申请人务必携带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电子服务系统成功打印回执”到开标现场。

7.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若申请人未按规定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未按规定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以下网址上同时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云南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

(3)《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

(4)《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pesggzyjyxxw.com/)

8.2 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9.投标担保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但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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