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相关新规回顾与简析(20181008-1014)


来自:水木PPP     发表于:2018-10-15 08:39:27     浏览:320次

第一部分 PPP相关新规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2.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

4.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自然资源部 林草局《关于加快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的指导意见》

5.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7.交通运输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8.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置换中期借贷便利

9.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第二部分 PPP工作动态

10.10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进一步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11.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2018年江西省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介项目


第一部分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文件名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2018年09月17日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09日

生效日期:2018年09月17日

文号:国办发〔2018〕9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网址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10/09/content_5328817.htm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明确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港口铁路集疏运量和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重点区域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打造成为全国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计划》强调加强政策保障,积极落实财政和用地用海支持政策,确保运输结构调整取得实效。

六大行动

1.铁路运能提升行动。提升既有铁路综合利用效率,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到2020年大宗货物年货运量在150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

2.水运系统升级行动。完善内河水运网络,推进集疏港铁路建设。2018年底前,环渤海地区、山东省、长三角地区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

3.公路货运治理行动。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到2020年底,各省(区、市)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

4.多式联运提速行动。推进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园区建设,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支持各地开展集装箱运输、商品车滚装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电商快递班列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创建。

5.城市绿色配送行动。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等政策,并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打造“轨道+仓储配送”的铁路城市物流配送新模。

6.信息资源整合行动。加快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建立运输结构调整信息运行监测和报送机制。

2.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文件名称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发文机关国务院

成文日期2018年09月27日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0日

生效日期2018年09月27日

文号:国发〔2018〕3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网址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10/10/content_5329182.htm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

文件名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

发文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2018年10月08日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08日

生效日期:2018年10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网址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2018-10/08/content_5328558.htm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针对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制定《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坚持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发挥党在文物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工作格局。

《意见》还提出要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

4.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自然资源部 林草局《关于加快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的指导意见》

文件名称:关于加快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自然资源部、林草局

成文日期:2018年9月25日

发布日期:2018年9月30日

生效日期:2018年9月25日

文号:发改农经〔2018〕139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网址链接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809/t20180930_899967.html

5.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文件名称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文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成文日期2018年09月28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8日

生效日期2018年09月28日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网址链接

http://www.mohurd.gov.cn/fgjs/jsbgz/201810/t20181010_237864.html

此外,对相关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文件名称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文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成文日期2018年09月28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8日

生效日期2018年09月28日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网址链接:

http://www.mohurd.gov.cn/fgjs/jsbgz/201810/t20181010_237863.html

此外,对相关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7.交通运输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文件名称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发文机关:交通运输部法制司

成文日期2018年08月31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01月01日

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

时效性:尚未生效

网址链接:

http://xxgk.mot.gov.cn/jigou/fgs/201809/t20180928_3093809.html

二、文件内容及亮点

《办法》涵盖了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项内容。

☆监管分工——《办法》将铁路工程招投标监管划分为两个层面,国家铁路局负责全行业监管,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标准文本——《办法》强调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和《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等招标示范文本。这有助于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也有效保障广大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电子形式——《办法》对采用电子形式进行招投标活动的,作出了可操作性的规定。鼓励采用电子方式进行备案。 

☆门槛设置——从近几年监管实践来看,设置不合理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的问题较为集中,并因此产生了不少投诉。但上位法规定得比较原则,执行起来难以准确把握。基于此,《办法》列出有关明显限制投标人的不公平情形,并明确规定按排斥潜在投标人论处。

☆信用信息——国家深入推行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倡导信用信息在市场交易和政府监管中的运用。结合信用建设方面的政策和有关行业、地方在信用建设中的实践,以及原铁道部在铁路建设项目信用信息方面的探索,《办法》做了相应制度安排,明确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铁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应用及监管要求。

☆评标评价——针对个别评标委员会专家不认真履职或违法违规评标行为,国家铁路局修订印发了《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活动结束后根据评价指标对评标专家进行评价。《办法》对此再次予以明确,并将评价范围进一步扩充到整个评标委员会成员。

☆中标公示——《办法》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监管实践,规定了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该公开的具体内容,如招标项目名称,标段或者包件编号,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或者交货期承诺等。

《办法》的出台是国家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健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招标投标行为的重大举措,促进了铁路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公正执法,营造和维护了公平有序的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环境和秩序。

8.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置换中期借贷便利

文件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置换中期借贷便利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成文日期:2018年10月07日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07日

生效日期:2018年10月07日

文号:无

时效性:2018年10月15日起

网址链接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639441/index.html

在国庆节假期最后一天,央行发布降准消息,这是今年央行的第四次降准。

(一)部分原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10月15日起,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当日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MLF)不再续做。”

降准所释放的部分资金用于偿还10月15日到期的约45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这部分MLF当日不再续做。除去此部分,降准还可再释放增量资金约7500亿元。

(二)降准的目的

本次降准的主要目的是优化流动性结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当前,随着信贷投放的增加,金融机构中长期流动性需求也在增长。此时适当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置换一部分央行借贷资金,能够进一步增加银行体系资金的稳定性,优化商业银行和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结构,降低银行资金成本,进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释放约7500亿元增量资金,可以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来源,促进提高经济创新活力和韧性,增强内生经济增长动力,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三)货币政策未发生改变

本次降准仍属于定向调控,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基本稳定,银根是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取向没有改变。降准释放的部分资金用于偿还中期借贷便利,属于两种流动性调节工具的替代,而余下资金则与10月中下旬的税期形成对冲,因此,在优化流动性结构的同时,银行体系流动性的总量基本没有变化。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注重定向调控,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四)人民币汇率无贬值压力

本次降准弥补了银行体系流动性缺口,优化了流动性结构,银根并没有放松,市场利率是稳定的,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长率与名义GDP增长率基本匹配,是合理适度的,不会形成贬值压力。本次降准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基本面对人民币汇率的支撑更加巩固。作为大型发展中经济体,中国出口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中国经济以内需为主,制造业门类齐全,产业体系较为完善,进口依存度适中,人民币汇率有充足的条件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稳定市场预期,保持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9.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文件名称: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文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年09月17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30日

生效日期:2018年09月17日

文号京建发〔2018〕455号

效性:现行有效

网址链接

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qtwj/zfbzltz/527032/index.shtml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重大办、规土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棚改意见》”)。

《棚改意见》将棚改项目计划分为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前期计划,并分别明确各自的条件和标准。

《棚改意见》指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要严格把握好棚户区改造的标准和范围,回归棚改初心,立足改善民生,切实解决老百姓的住房困难问题。

同时强调严格控制集体土地棚改项目,鼓励采用村庄整治、异地村庄重建等方式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第二部分

10. 10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进一步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会议名称:10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08日

会议议题: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进一步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网址链接

http://www.gov.cn/premier/2018-10/08/content_5328559.htm

会议指出,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近些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棚改工作,累计已有1亿多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今年1—9月全国棚改已开工534万套、占全年任务的92%以上,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一举多得的重要作用。下一步,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体现住房居住属性,一是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新的三年棚改计划,督促各地加快开工进度,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分配公平,确保按时完成全年棚改任务。二是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坚持将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三是各地要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确定2019年度棚改任务。保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水平不降低,有序加大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力度。对新开工棚改项目抓紧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棚改建设用地在新增用地计划中予以保障,通过拆旧建新、改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早日住进新居。

11.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2018年江西省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介项目

文件名称:2018年江西省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介项目

发文机关:江西省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网址链接

http://www.jxdpc.gov.cn/rdzt/ppp_zt/gzdt/201810/t20181008_222971.htm

江西省发改委在全省重点筛选了前期工作比较成熟、适合社会资本对接的15个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总投资204.67亿元,作为今年江西省第二批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示范项目向社会发布推介。这批项目有2个特点:一是投资规模适中。从投资规模看:50亿元以上的项目1个,20~50亿元的项目1个,10~20亿元的项目6个,5~10亿元的项目4个,1~5亿元的项目3个。适合各类社会资本对接。二是经营性项目占比较高。其中13个项目具备经营性或部分经营性,有利于社会资本方发挥运营和管理方面的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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