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整理|PPP项目的资产性质


来自:ABSPPP这群人     发表于:2019-02-06 20:42:24     浏览:3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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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里面特别提到“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设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设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这个解释进一步说明BOT项目的资产可以被做成金融资产或者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表现为资产的产权的所有权归属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取得使用权或者是项目的经营权。


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所持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资产,其典型特征是在市场交易时企业可以提供即期或者远期固定的现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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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的项目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会被认定为金融资产

如果特许经营权合同规定,在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采取以下计费方式:


(一)总价计费: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从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即采取。


(二)单价计费和政府承诺保底金额:当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时,合同授予方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在上述两种计费方式下,项目资产实质上是一项金融资产,项目公司应采用金融资产模式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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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绩效考核作为付款条件,PPP项目是否还会被认定为是金融资产?


(一)绩效考核的确可以作为一种付款条件,但在实践中不太可能过大幅度的影响对付费金额的认定。总价计费并且建设成本30%和绩效考核捆绑、70%建设成本无条件支付的付款方式具备金融资产的性质,如果属于总价付费,那么基本上70%的建设成本是和绩效考核是挂钩在一起的。



(二)单价计费并且政府承诺保底量的付款方式具备混合资产的性质。我们现在很多PPP的项目是采取单价计费,而很多业主也会针对这个单价的使用量来进行保底的承诺,其实这种对于政府对于一定程度的使用量给保底承诺的单价付费本身也具备混合资产的性质。收入固定不代表项目公司的利润就固定,由于项目公司的利润还要看其对于成本的控制,成本的控制与项目公司的管理存在很大的关系,所以政府付费的金额固定不算是一种固定回报的保底承诺。


(三)单价价费并且政府没有保底承诺的付款方式具备无形资产的性质如果一个项目是单价计费,政府对于这种单价计费的项目完全没有保底的承诺,那么基本上这个项目就是属于无形资产。


综上,其实PPP项目大部份都是和金融资产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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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


PPP项目很强调最终项目产出的结果,如果产出达标才给钱,产出没达标不给钱。但是当工程已经验收通过,产权已经归属政府时却不给一分钱是很不合理的,所以我认为即便最终产出没达标政府也应该要支付工程的部分,基本上确保一部分固定的收入。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如果PPP项目付费金额相对不固定,其实代表其还本付息的现金流很大,没有固定的现金流入就容易导致银行不愿意发放贷款。所以有的时候PPP项目有固定且稳定的还本付息现金流是很正常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才愿意发放贷款,固定的收入被认定为金融资产,对PPP的性质没有太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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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小结与补充


1.总价付费的项目,资产性质应为金融资产;


2.单价付费+政府保底的项目,资产性质为混合资产,其中保底部分金   额为金融资产,不保底部分金额为无形资产;


3.单纯使用者付费项目,资产性质为无形资产;


4.PPP项目的大部分资产与金融资产有关。



余文恭

上海远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咨询师

 张丽娟  

上海远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昆明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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