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的阶段


来自:王斌国际工程     发表于:2019-04-26 02:29:48     浏览:314次

以下以典型PPP(BOT)方式开发水电能源项目为例,对此类项目的运作过程做简要说明。假设某国水电站项目,拟采用BOT模式建设,政府采用国际公开招标方式,业主提供前期可研,投标人拟利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贷款进行项目融资。

项目所在国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招标选择适宜的BOT项目开发商—政府与中标者合作成立项目公司、注册—募集负债资金—洽谈、签署各种协议,确定其他参与者—评价、准备工作完毕—建设BOT项目设施—设施竣工验收—前期运营—后评价—后期运营—特许期满、移交评价与审核—正式移交—移交后营运评估。

一般而言,BOT项目必须经历项目的确定和准备、招投标(含资格预审)、特许权合同谈判、项目融资合同的签订、项目的建设、营运和移交七个阶段。

1. 项目的确定和准备阶段

在项目形成的最初阶段,由政府或项目执行机构确定对某个项目特定基础设施的需求。需求评估通常以成本—效益分析的形式进行,然后再考虑设施的可选融资方式和是否负担得起。此阶段中,如果项目如果是公开招标,业主往往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准备前期可研,如果项目的最初推动者和发起人为社会资本企业,即我方主动提出项目构想并推动(如塞拉利昂弗-马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则可能会委托社会资本企业进行可研等一整套的项目论证工作,这项费用会加入最终的工程报价中。

2. 项目的招投标阶段

(1)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阶段的事项主要包括:由项目所在国政府相关部门发出招标公告—投标人向该部门递交资审文件—投标人收到该部门发来的通过资审的通知。

在资审投标前,投标人应取得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和经商处以及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的支持。通过资审后,投标人应将项目情况向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和经商处、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国家发改委、中国商务部、进出口银行和中国信用保险公司进行汇报。

(2)投标

投标阶段的事项主要包括:投标人购买标书—投标人参加标前会议—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收集项目资料(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投标人组织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与商务标)—中信保出具项目海外投资保险兴趣函—进出口银行出具项目贷款兴趣函—国家发改委、承包商会和商务部批准投标人参加此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向政府部门递交标书。

(3)评标与决标

投标人应该投标情况和开标结果分别向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和经商处、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中国商务部、中信保、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进行书面汇报。

3. 项目合同的谈判及签订

合同谈判

本阶段的合同指特许经营权合同。合同谈判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合同双方往往要进行数轮的交锋后才能最终确定合同内容。需强调,合同谈判会议纪要为极重要文件,应妥善保管。

依然以水电站项目为例,外方的谈判人员一般由能源部、财政部、电力公司、评标委员会等组成,投标人的谈判小组一般由设计、施工、商务和融资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谈判的焦点集中大致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技术方面:合同双方可能会就项目大的部分进行项目的分析和讨论(如水电站项目中的开关站、溢洪道、大坝、主厂房、输变电线路、进场道路和机电设备等,如公路项目中的路面结构、收费站设置、桥梁结构等等)。业主可能会要求投标人就其方案进行解释和澄清、就技术方案进行优化以降低工程造价,并与投标人最终商定工程总投资金额。

商务方面:这一方面可能会主要讨论项目产品价格(如水电站项目中的上网电价、收费公路项目中的各类车辆收费标准)、征地费、水资源费、环境保护费、营运管理费、融资成本、保险要求及风险安排等,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方面:双方可能会就与项目有关的投资法、BOT法、税法、公司法等进行研究,明确项目可以最大限度享受的各种最优惠政策,包括免税期、税种、税率和其他优惠条件。

在谈判的过程中以及谈判结束后,投标人应与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和经商处、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中国商务部、进出口银行和中国信用保险公司等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

合同谈判结束后,业主向投标人颁发中标通知书。

业主在明确中标人后,可能还会进行多轮合同谈判商定其他未定事宜,随后择机签订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

4. 项目公司的成立

由项目发起人根据情况在项目所在国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获得注册登记证明。项目公司注册完毕后,向项目所在国政府申请各类许可,同时向目标银行寻求资金支持,并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商讨投保海外投资险事宜。

5. 项目融资合同的签署

目标银行与项目公司就贷款协议和相关保险、担保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

6. 项目其他合同的签署及实施

截止到上述阶段,项目公司已正式从项目发起人那里根据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合法取得了项目特许经营权,并开始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自己的义务。项目正式开始实施后,项目公司还应与其他项目参与方签订其他相关合同,比如:项目施工合同、项目运营合同、项目维护合同等等,形成以项目公司为核心的完整的项目合同体系。

合同的执行从项目设施的建设开始。设施通过竣工验收后,将被政府认可并投入商业运营。

7. 合同终止

合约到期后,项目设施将免费或者以象征性的价格移交给政府,而且设施必须符合PPP协议中规定的标准和条件。需要指出的是,BOO(build-own-operate)模式中项目公司不必将项目已交给政府,即项目永久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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